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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产权保护与社会冲突: 现代经济学视角下的冲突管理与和谐社会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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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为代表的社会冲突现象越来越成为当下社会聚焦的问题。在现代经济学的视角下详解冲突的发生机制和化解方

>> 收入分配产权保护社会冲突现代经济学视角下的冲突管理和谐社会构建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改革 公平收入分配与构建和谐社会 收入与分配 失业与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辨析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更应关注收入分配 调整收入分配 构建和谐社会 改善收入分配 构建和谐社会 改善收入分配是构建和谐社会之本 收入分配:困惑与认同 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 公平效率与收入分配 金融公平与收入分配 专题三 收入与分配 专题三 收入与分配 《收入与分配》专题复习 专题三 收入与分配 《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教学设计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3年9月12日。和讨论。成为目前我国社会冲突的主要表象之一,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中对整个社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要矛盾。

现代经济学家对社会冲突的研究已取得很多新的进展。如果单从冲突主体来分类,经济学家切入社会冲突主要有两条路径: 一是国家层面的冲突,如国际冲突、战争,包括内战[12]、种族冲突[3]以及冲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4],主要在宏观经济学领域; 二是个体层面的冲突,如对某些特定社会现象的研究(如犯罪、寻租等),主要在微观经济学领域[5]。Hirshleifer将社会冲突现象融入到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之中,认为冲突经济学应该与交易经济学一起,并行构成微观经济学的两大分支: 基于双方均势基础之上的交易与互利行为以及基于单边优势基础之上的斗争与互害行为[68]。

古典经济学认为,任何竞争活动必然意味着某种类型的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只要冲突行为发生在市场经济规则内部,那么冲突行为就是“系统中性”(system neutral)或“超系统性”(prosystemic)的[9],如古诺模型、斯塔克伯格模型等在一些基本行为假设如理性和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对竞争、寡头垄断和垄断的策略分析。换言之,古典经济学家将各种形式的冲突都理解为与“合作行为”或“交易行为”相对应的“冲突行为”。在继承了这种传统的现代经济学文献中,冲突和社会冲突这两个概念也经常被交替使用。直观看来,冲突是一个比社会冲突更为宽泛的概念,对冲突行为的理解也涵盖了社会冲突,但现代经济学并不愿意强调其社会性或阶级性。这样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冲突被概念化为与交易、合作等相对应的理人的某种行为,但西方现代经济学缺乏对转型国家特有的社会冲突现象的研究,淡化了不平等对社会冲突的影响。概略而论,就是现有的经济学文献忽视了转型国家社会冲突现象中普遍存在的两个特征: 一是冲突的“群体性”特征,以及由此衍生而出的收入分配性问题; 另一个是冲突的“产权不完全性”特征。

首先,转型国家的社会冲突更多的是介于国家层面和个体层面之间的中间层面的冲突现象,因此,转型国家的社会冲突带有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冲突主体是阶层而非国家或种族。那么,群体的划分和由此而致的收入分配问题对冲突的影响就显得至关重要。虽然Esteban和Ray最新的研究显示,经济不平等和两极分化是社会冲突的重要诱因[1011],但他们研究更多的是种族冲突而非社会阶层间的冲突。其次,转型国家由于技术和制度的不成熟,对产权的保护和相关法律建设滞后也是引起冲突的重要原因。Skaperdas和Syropoulos曾指出,不完全产权的危害之一是造成为获取有争议财富而起的冲突行为[12]。由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最新的《2012年研究报告》可以看到,征地强拆成为2012年我国社会秩序不稳定的重要因素,22.2%的与征地强拆相关,但产权保护并未成为现代经济学理解冲突的主要思路。

针对转型国家社会冲突的这两种特征,如何来调节和管理由此引致的冲突行为和现象呢?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必定具有合理、公正、顺畅的社会稳定机制。通过完善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并构建良好的社会稳定机制来调节和管理社会中的各种冲突行为,应是当前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试图以产权保护和收入分配为出发点来讨论群体性社会冲突加剧的政治经济学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在转型期的社会稳定机制构建建言献策。基本逻辑描述如下: 随着经济制度的重大变革,在社会资源配置从扩散转变为重新聚集的背景下,整个社会也出现了一个再分层化的过程――贫富分化日益加剧,两极社会基本形成,社会结构出现多方面的断裂[13]1。这种社会分层化的扩大与两极社会的形成无疑为社会冲突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根据社会资本的多少,本文将社会阶层分为掌握较多资源的精英阶层和较少资源的社会公众阶层; 政府提供不完全的产权保护,即由于法律并未健全,社会公众的部分私人产品会流入公共领域,而精英阶层由于拥有较高的社会资本和其他资源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的产品; 于是对于流入公共领域的产品以及本来就在公共领域的公共产品,精英阶层和社会公众通过博弈(投入各自的资源)来重新分配; 分配规则不仅依赖于投入资源的多少,同时也依赖于斗争的效率,而斗争的效率取决于相对于社会资本的另一种资源,即人力资本。我们认为,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一部分社会资本稀缺但自身人力资本较高的“能力型精英”,而这种“能力型精英”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谈判的能力或者改变斗争的方式,从而增加社会公众的斗争效率; 反之,这部分人如果在精英集团内部,他们又可以瓦解社会公众的冲突。如果精英不能很好地吸纳社会公众中的“能力型精英”,则其斗争效率就会降低,因此,精英就会愿意吸引社会公众中的部分“能力型精英”来提高自己的斗争效率,但又不至于因这些能人数量太多而降低自己所分配到的份额,为此,精英必须就如何对社会公众进行收入分配以安抚社会公众中的“能力型精英”来进行决策。

二、 模型分析

Hirshleifer首次将描述冲突行为的函数式称为“冲突的技术”(technologies of conflict)[6],而此函数式后来被经济学家广泛采用的名称则是“斗争成功函数”(contest success function)。本文借鉴了Hirshleifer的基本分析框架[68],即在一个“投入―冲突”的类生产函数中分析产权保护、收入分配和冲突的问题。当然,根据分析问题的需要,本文对经典理论框架进行了适当改造。

首先,对于冲突主体的分类,通过简单的两分法来分出两个对立的群体显然是不完善的,但这种两分法对转型国家来说又是可以借鉴的。因为转型国家往往在特殊时期伴随着财富的重新分配而形成较为明显的利益集团,而以精英和社会公众来区分则可以反映出这种利益集团与社会公众的分歧。

其次,以往的经济学文献通常以财富的大小来划分阶层,但笔者认为,在对社会冲突的研究中,财富是冲突的结果,而冲突的过程中起更大作用的是政治权力、身份地位、社会关系网络等以社会资本形态体现的资源。另一方面,相对于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同样会对冲突产生影响,上文所指的这种人力资本较高的“能力型精英”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谈判的能力或者改变斗争的方式,从而影响斗争的效率。相对于精英和社会公众这两个较为笼统的阶层,本文中的“能力型精英”并不是独立的第三个阶层,只是一种影响冲突效率的流动的资源,这种资源精英阶层可以用,社会公众阶层也可以用。

最后,只是精英与大众冲突中的一种可见的比较剧烈的形态,事实上,包括犯罪、舆论争斗、政策的制定与出台等在内的各种冲突往往共同组成了整个社会转型期冲突的真实写照,但本文以为主要分析对象。

根据上文的均衡分析可以发现,在第二阶段,最后均衡的结果取决于R/G的大小,只有在R/G较大时,冲突才会发生。R是标的产品,G是受产权保护的产出,R/G也就是标的产品与受产权保护产品之间的比值。由于G越大,受到产权保护的产品就越多,那么被竞争的产品就越少。因此,若定义G/R为产权保护度,(R-G)/R为可竞争度,那么G/R越大,则可竞争度就越小,G/R越小,则可竞争度就越大。当G/R=1时,产权此时受到完全保护,可竞争度为0。但在现实中政府的产权保护是不完全的,对于社会资本较小的社会公众来说,其产出会较多地流入可竞争的领域。

虽然本文并未分析产权保护和收入分配两者之间的直接作用机制,但可以看到,这两者对于社会冲突的化解存在替代的作用,即一者的不足或可以用另一者的强化来弥补,这就为政策制定者(文中的“能力型精英”)短期内的政策时效打开了空间。当产权保护不够时,政策制定者可以适当强调收入分配,当收入分配难以进行时,政策制定者就必须加强产权保护。但从长远看,这两者得到制度上的支持才是平衡冲突的真正基础。

四、 产权保护与收入分配: 和谐社会的微观基础

从经济学说史看,社会冲突被视为和不平等现象密切相关的孪生问题。亚当・斯密指出: “一个社会如果不对社会贫富差距加以必要的引导,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平等,那么富人的阔绰,会激怒贫者,贫者的匮乏和嫉妒,会驱使他们侵害富人的财产,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14]272273阿马蒂亚・森在介绍他的专著《论经济不平等》时就将不平等和动乱视为同一而不可分的问题[15]。如何化解冲突、调和,一直是当今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提出,政府越来越关心分配改革问题,盖因政府同样认识到了不平等对社会冲突的重要影响。

而通过本文的博弈论框架分析可知,加强产权保护应该是和收入分配改革同样重要的对冲突的有效管理机制或曰是对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作用的机制。本文主要结论总结如下: (1)当产权保护更完善时,精英的冲突投入不变,则社会公众的投入可以减小。简单地说,若政府可以提供更加完善的产权保护,社会公众自己投入的资源自然就可以减少。(2)标的产品价值越高,双方投入冲突的资源越多。也即产权保护不力使可竞争产品增加是社会冲突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3)当精英相对于社会公众的冲突效率增强时,收入分配会恶化,这也与现实符合。此时,精英就不会惧怕社会公众因为收入分配低下而导致的冲突效率提高,也不容许社会公众来分享他们的“成果”。(4)当收入分配不公时,双方社会资本的比例θ的增加会使冲突的投入变大,即冲突变得更激烈,但若收入分配充足,则θ的大小对冲突投入的影响有限。这说明,当收入分配不公时,社会公众更难以容忍社会资本的侵占性质,当收入分配改善时,社会公众对社会资本的影响不再敏感,因为他们可以预期到“下一期”他们同样可以获得这么多社会资本。(5)虽然收入分配由精英决定,但当精英取得的收入最大时社会公众的收入不是最小值,也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精英通过提高收入分配可以同时改善双方的收入情况,达到帕累托改进,但一旦离开这个范围,精英就没有动力通过改善收入分配来提高社会公众的收入,因为进一步提高收入分配会降低精英的收入。这一结论说明,在一定范围内精英可以在改善自己收入的同时提高公众的收益,达到双赢的结果,这就为政策制定者找到了施政的空间。与此同时,产权保护和收入分配的互补作用在短期内同样可以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政策的空间和时效。当产权保护不够时,政策制定者可以适当强调收入分配,当收入分配难以进行时,政策制定者就必须加强产权保护。但从长期来看,和谐社会必须要构建严格的产权保护和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

宏观制度对于权力配置、权力监督的安排会深刻地影响社会的政治经济图景。当前社会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都或多或少与权力运用的正当性及收入分配等问题密切相关。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形成的内部机制,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梦的实现内在要求社会成员个体与阶层关系以及社会结构等多层面的分化与整合、发展与稳定、活力与和谐的内在统一。而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必定具有合理、公正、顺畅的社会稳定机制。完善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强调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和适当的财富分配,应是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课题,而这也正是这一视角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