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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续10多年保持低生育率水平后,我国是否还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如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翟振武专家给我们作出解读一
“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记者:我国是否还需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翟振武:在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随着我国人口总量的继续增长,本已十分紧张的资源和脆弱的环境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与此同时,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的问题日益凸显、相互交织,所呈现出的复杂局面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遇到过的。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持续紧张的状况不会根本改变,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记者:如今,还需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吗?
翟振武:一个国家生育率水平的高低与这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教育水平、城市化水平等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中国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生育率超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下降并维持在更替水平(2.1)以下。也正是因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于目前的低生育率水平,所以,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并不稳定。除了个别一些非常发达的大城市外,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旦放弃计划生育政策,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肯定会大幅度反弹。因此,要想稳定住低生育水平,必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不存在取消独生子女政策一说”
记者:十报告中提出“逐步完善政策”,有人理解为“这是要取消独生子女政策的信号”,该解读是否准确?
翟振武:中国在1980-1984年实行过一段时期的独生子女政策,但在1984年已经调整为现在的政策框架:在多数城市地区实行一孩政策;在多数农村地区实行一孩半政策(第一胎是女孩的家庭可以生二胎);在多数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二孩政策;在部分牧区、山区实施三孩及以上政策。既然是一个政策体系,当然也就不存在“取消独生子女政策”一说。
十报告中再次强调“逐步完善政策”,是指统筹考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相关因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政策,同时推动完善婚姻家庭、优生优育、性别平等、人口迁移分布、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实现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努力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其内涵非常丰富,不可简单理解为“取消独生子女政策”的信号。
记者:“完善政策”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翟振武:一是要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着眼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统筹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要素之间的关系,坚持和完善生育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奖勋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以及国家法定奖励政策的标准,推出更多的人口计生民生项目,促进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机衔接,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民生,使他们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建立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等服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记者:在防治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国家还应出台哪些举措?
翟振武:近几年监测数据表明,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多年来一直呈现上升趋势。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加大对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普及优生科学知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发挥组织网络健全、直接面向家庭的优势,积极探索孕前预防、人群预防的新模式。
2010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与财政部在18个省的100个县,启动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为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免费提供19项检查服务。2012年,项目县增至1714个,占全国的60%。目前,已累计有近1000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接受了检查服务,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了针对性的咨询指导、治疗和转诊等服务。目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群众优生知识水平明显提高,优生意识显著增强,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各地也结合实际,打造了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优生服务品牌。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