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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体学视角看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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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英国诗坛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她们思想感情深邃,语言优美、精练。本文主要从文体学视角对其诗歌主题、构型、节奏韵律、修辞手段等方面的特征进行研究,以发掘其十四行的魅力。

关键词:十四行诗 文体学视角 分析

1.引言

诗歌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一般来说,诗不传授知识,不叙述真实事件和描写真实人物,诗歌强调想象,具有音乐性,其语言特别优美和精炼[1]。本文从文体学的视角阐释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以期更好地理解、欣赏其作品。徐有志认为诗人通常会充分利用语言的所有层面来吸引读者。[2]因此我们在欣赏一首诗时,通常会被其音韵学和字系学层面的声音和视觉所冲击、为其富有内涵词组的运用所折服、对其非惯常搭配和不规则词序所感叹、被其语义层面的压缩表达方式及修辞手段的灵活运用所震撼。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英国诗坛举足轻重。本文从文体学视角对其主题、构型、节奏、修辞手段等文体特征进行分析以发掘其魅力。

2.诗歌主题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主要歌颂爱情和友谊。在莎翁眼中,友情弥足珍贵,甚至超过爱情。一般认为,其诗的第1到126首诗人歌颂友人(一位美貌的贵族男青年)的的美貌和他们的友谊;第127到152首是写给诗人的情人、一位黑肤女郎的。其他几首与主题无情节上的联系。诗人通过对一系列事物的歌颂,表达了他进步的世界观和艺术观;通过对友谊和爱情的歌颂,提出了他所主张的生活最高准则——真、善、美和这三者的结合。

3.诗歌构型

十四行诗体原是流行在民间的为歌唱而作的一种诗歌体裁,诞生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是最早的著名十四行诗作者,他用拉丁文写的十四行诗由两个四行组和两个三行组构成,即四四三三排列。传入英国以后,十四行诗逐渐繁荣,深受人们喜爱,后来人们把它改成了三个四行组和一个二行组,即四四四二排列。莎士比亚用的就是这种诗体。这种排列使诗更加紧凑集中,更好地发挥起承转合的性质,前三节围绕主题进行叙述、辩论或抒情。结论在最后两行,犹如画龙点睛,使主题更加明确,往往成为全诗的警句。

4.节奏

节奏主要由重读和轻读音节的有规律的重复组成。一个重读音节和一个或两个轻读音节搭配构成一个音步[1]。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采用五音步十音节抑扬格。为了避免诗歌显得单调或为了强调某一个词,诗人不时变化重音。其诗歌节奏展示如下(轻读用“∨”表示,重读用“—”表示,音步用“—”表示)。

∨-| ∨ - | ∨ - |∨ - | ∨ - |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or eyes can see,

∨- | ∨- |∨- | ∨ - | ∨ - |

So long lives this,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通过使用节奏,该诗读起来悦耳动听,而通过节奏又起到了强调重要字词的目的,如18首第5行的hot,eye,heaven,shines,18首第14行的long,this,this,?life, thee。他的十四行诗大都如此。

5.修辞手段

5.1尾韵

诗歌用得最多的是尾韵,即两行或更多的行以押韵的词结束。诗歌的节奏和押韵决定了诗歌的音乐性。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读起来就十分和谐悦耳,它们节奏有规律、韵律整齐:每节的单行和双行都押韵。我们把每行的尾韵用字母a,b,c,d等表示,用同一字母的诗行相互押尾韵。如18首韵脚可以表示为abab cdcd efef gg。

尾韵不仅加强了诗的音乐性,还有助于诗的意思的表达。从这首诗的韵律的变化来看,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基本可以分为四节,每个诗节在句法和意思上都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单元。比如前三节,在读每一个诗节时,通过尾韵,读完前三行,根据尾韵就可以知道这个诗节不完整,一定要读到第四行才感觉这是一个完整的诗节,同时通过前三行也能预感第四行要表达的某种重要意思。

莎士比亚通过大量运用修辞手段,如头韵、歧义、明喻、词首脱落、拟人、交错重复、隐喻等,增强了诗的形象性和感染力。

5.2头韵

所谓头韵就是通过使用相同字母或声韵开头的一组词或一行诗歌。通过采用头韵可使整首诗在朗读时音律铿锵,节奏和谐。如12首就广泛运用了头韵,第一行中的两个c和两个t,分别位于两个相邻的重读音节的开头,增强了诗的节奏感,朗读起来仿佛时钟有规律的滴答滴答声:

When I do count the clock that tells the time,

And see the brave day sunk in hideous night;

When I behold the violet past prime,

And sable curls all silver’d o’er with white;

5.3歧义

歧义是在特定的语境中有意识地利用一词多义的特点,造成语义分歧的修辞手段。运用歧义,可以使语言生动有趣,收到幽默诙谐、揭示矛盾、增加含义、引起联想等效果。莎士比亚在运用歧义时往往独具匠心,妙笔生花,在字里行间留给读者更多的思考,回味无穷。比如说138首的最后四行:

O, love’s best habit is in seeming trust,

And age in love loves not to have years told:

Therefore I lie with her and she with me,

And in our faults by lies we flattered be.

该诗主题是女友黑美人并不真正爱恋诗人,只是敷衍他,其实一味地追求他人,但发誓说她对诗人忠贞不二,诗人也假装相信她的忠实,两人同床异梦,这种相互欺骗的关系更加令人痛苦。如habit有“习惯”和“外衣”的意思,told有“提到”和“计算”的意思,lie有“撒谎”和“睡觉”的意思,flatter有“满足”和“欺骗”的意思,由这些词所构成的含混能很好地表达莎士比亚对爱情的独特见解。

5.4明喻

冯翠华把明喻解释为在至少有一个性质或特征相似的两个不同事物之间纯粹通过想象进行比较的修辞手段[3]。比如说以上诗篇诗人就把友人比作“夏日”。受海洋性气候的影响,英国的夏天是温暖而宜人的,是人们最舒服自在的感受。通过把友人比作“夏日”,让人觉得“友人”是如此地可爱而温和,而且使这种可爱与温和似乎变得触手可及,似乎人们都能拥抱夏日,拥抱友人。

5.5词首脱落

词首脱落是去掉词首音节的修辞手段。运用该手段可以符合英语韵律的需要,增强语言的节奏感。如75首中As ‘twixt a miser and his wealth is found一句中’twist是betwixt去掉词首音节be的变体。去掉一个音节,从而使该诗行维持抑扬五步格。

5.6拟人

冯翠华把拟人定义为赋予动物以人的形式或情感,或赋予无生命物质、思想或抽象的东西以生命或人的性质[3]。通过拟人,我们可以赋予动植物、物体等以人所特有的感情和性格,从而引起人们的丰富联想,使无生命的事物显得栩栩如生[4]。

比如18首第5行诗人把夏日的太阳比作“the eye of heaven(天空之巨眼)”,第6行把夏日光辉比作是“gold complexion(金颜)”。通过拟人的手法,可以使没有生命的夏日变得富有人情味,充满人的情感,而如此美丽的夏日却没有友人的美有魅力,让人愈发觉得友人之美胜天日。第116首里也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段,如第6行,诗人这样形容爱“looks on tempests and is never shaken(它坚定地面对风暴,毫不动摇)”。

5.7交错重复

交错重复是按倒转的次序重复一个词或陈述的修辞手段。运用交错重复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揭示出事物之间的辩证关系,而且形成语意勾连,往复回荡,铿锵入耳。比如说64首的5至8行:

When I have seen the hungry ocean gain

Advantage on the kingdom of the shore,

And the firm soil win of he wat’ry main,

Increasing store with loss and loss with store;…

这首诗写诗人想到时间会夺去爱友时就战栗,一如面对死神似的;但诗人执着于爱,他抓住爱友,抵抗死的袭来。在第8行,诗人运用了交错重复修辞手段,不但使诗具有很强的节奏感和韵律美,而且似非而是,辩证同意,富有深刻的哲理。

5.7隐喻

隐喻就是用比较暗含的而不是直陈的方式对两个不同事物进行比较[3]。隐喻没有喻词,直接把喻体说成是本体[5]。从逻辑学角度老说,明喻就是“X像Y”,隐喻就是“X是Y”。显然命题“X是Y”显然要比命题“X像Y”要有力而生动[4]。

如18首第9行诗人直接把“长夏”说成是“友人永恒的美”,即“X是Y”。通过搜寻我们脑海中的图式,英国是海洋性气候,虽然纬度较高,夏天格外温暖宜人。通过使用隐喻,我们潜意识里就认为“友人的美”就是“温暖和宜人的夏天”,而这种美是触手可及的,是每个英国人都能真切地感受到的。再如116首第5、7行,诗人说“爱”是“an ever fixéd mark(亘古长明的灯塔)”和“the star(星星)”,即“X是Y”。灯塔和星星都是永恒的,象征着爱的永恒。

本文从从文体学的角度对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进行了一些粗浅的分析。从这些文体特征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在诗歌主题上,还是在构型以及节奏韵律等方面上,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既受传统的影响,但又摆脱了传统的限制。而诗所采用的一些修辞手段也有助于诗意的表达,增强了感染力和表现力。

参考书目:

[1]王佐良,丁望道,英语文体学引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7:365-379.

[2]徐有志,现代英语文体学[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220.

[3]冯翠华,英语修辞大全[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159,177.

[4]李国南,英汉修辞格对比研究[M]: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32.

[5]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77.

刘旺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