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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带组织”奉行的是“利益最大化思维”, 而“群带组织”奉行的是“利益优化思维”;“裙带关系”谋求的是个人私利、小团体的利益,而“群带关系”则谋求共同目标下的群体利益。
在解决重大的复杂难题时,联盟也许会成为利益相关者们的主动选择。比如,战国时期,山东六国连横抗秦;比如,二战期间,美、英、法、苏等组成同盟国对付法西斯德国等。但遗憾的是,古今中外,联盟鲜有成功的案例。
联盟为什么败多成少呢?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裙带思维”作怪。
联盟当然是有共同目标(共同利益)的,否则也不称之为联盟了。但是,仅仅有共同目标是不够的。只要参与联盟的组成各方,还是以各自的利益为重,追求各自的“利益最大化”,联盟就只能走向分崩离析。
东汉末年,袁绍联合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长沙太守孙坚作为先锋,一路攻城拔寨,袁术嫉妒孙坚建功立业,暗中掣肘。孙坚无功而返后向盟主袁绍投诉。袁绍却因为袁术是自己的兄弟而多方呵护。这一联盟虽然有着共同的目标,但最终却因同床异梦而归于涣散。
这样的联盟只能说是一个“裙带组织”,奉行的是个体“利益最大化思维”,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还是“裙带关系”。
既然如此,是不是该抛弃联盟这种方式呢?
在21世纪的今天,人类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跨国界、跨地域、跨行业的复杂难题,诸如气候变化、网络安全、流行疾病、恐怖袭击等,仅仅靠某一方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应对,联盟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甚至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否定联盟,而是该立足于如何消除联盟因“裙带思维”而带来的种种弊端。
办法就是化“裙”为“群”!
在马克・盖伦切尔等人著述的《群》中,联盟必须进化为“群”,并遵循“群”的运作理念,形成“群带关系”,用“群带思维”取代“裙带思维”,将“裙带组织”转变为“群带组织”,才有可能取得预期的成功。
所谓“群”,并不是指人数众多的大组织,而是指由各种组织联合而成的群体,其领导及成员来自不同的国家、机构和行业,涵盖政府组织、商业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他们为了完成某种无法独自完成的任务而组合在一起。
“群”的成员不一定有共同的目标,但他们必须共同面对困难,一起分享可用资源。为了成功地创建“群”,必须摒弃自身利益(效益)最大化的惯性思维,转而学会“优化思维”。
“群理念”倡导者、惠普公司高校关系总监芭芭拉・沃说:“群这种途径利用了自身利益的积极作用。它不要求各组织的领导者放弃自己对财富、权力或地位的追求,也不要求各组织放弃自己的目标。当个人和组织发现,面前的困难是他们无法只依靠自身力量就能解决的,他们便会转向群。”
群的成员必须认识到其他价值体系的正确性,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得遵循这种价值体系。
二战时同盟国的最终胜利,是联盟为数不多的成功案例之一。其之所以能够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同盟各国中,美、英、法与苏联的意识形态对立,却没有因此对更大的共同利益产生矛盾及危害。否则,历史就有可能全盘改写。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组建“群带组织”时,甚至也不能简单地把对手拒之门外。在根据“共同的核心利益”筛选合作者时,不要排除那些似乎与你的当前利益相对立的人。
在“群带组织”的运作中,“永恒协商”法则是非常重要的。在群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其目标一定是变化的。有了永恒协商的态度,就可以不断调整任务与责任,就可以有效规避“群成员自己铺就的坎坷道路上的难关”(即内耗),实现各阵营的均衡。
未来的我们,还将面临更多、更大的难题,形势殊难预料,但记住“群带关系”,并善加运用,我们的胜算显然会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