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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服务与立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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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lO点,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胡忠大厦,记者走访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福利署署长聂德权先生,助理署长袁邝锈仪女士。

社会福利署支出

署长聂德权先生简介社会福利署的架构及支出情况。香港政府有12个政策局,其中之一的劳工及福利局辖下有两个部门:劳工处和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在2011至2012年度开支为413亿元港币,占政府经常开支的17.4%。413亿元开支中,约70%用于社会保障,30%用于其他服务范畴。超过100亿元拨给171间非政府机构提供服务,包括安老服务、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及青少年服务等。当中最大比重的安老服务的拨款占43亿元,而第二大比重的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的拨款占37亿元。社会福利署办事处发放社会保障津贴,平均每天超过8000万元,包括综援、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

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服务内容与资助模式

助理署长袁邝锈仪女士详细介绍了香港康复服务的情况。香港康复服务工作,由不同的政策局/部门负责。社会福利署处理的服务范畴涉及:学前训练、日间训练及职业康复服务、住宿照顾、社区支援等。

社会福利署透过拨款给非政府机构,提供各类康复服务,包括为6岁以下儿童而设的学前儿童康复服务,以及为15岁或以上残疾人士提供的日间训练及职业康复服务。至于住宿服务,主要分为3类,一是资助住宿服务,截至2010年12月的宿位名额为11610人。有住宿需要的残疾人士轮候资助住宿服务前须接受评估。二是私营残疾人士院舍服务,现有3770个宿位。三是非政府机构营办的自负盈亏服务,现有376个宿位。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及自负盈亏院舍均没有获政府经常拨款资助,他们需向服务使用者收费。

为加强对残疾人士及其家人的支援,社会福利署拨款给非政府机构提供各类社区支援服务。社会福利署于2009年,在全港各区设立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为残疾人士提供训练和支援,增强家庭照顾者能力,纾缓照顾者的压力,提升他们的生活质素。社会福利署于2010年10月,又在每区设立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为当区精神病康复者及其家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鉴于严重残疾人轮候资助住宿服务时间较长,社会福利署于2011年3月开始,为严重残疾人士提供家居照顾服务,提供一系列综合到户服务,内容包括个人照顾、康复训练、护理照顾服务等,收费每月最高不超过988元。

社会福利署对非政府机构提供社会服务的资助模式,2000年前基本是实报实销,2000年后改为推行“整笔拨款”津助制度。目的是:1、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成效和成本效益;2、以服务“输出”量及成效为量度标准,以改善服务质素表现;3、鼓励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加入创意;4、增加问责性;5、加强资源调配的灵活性,以应付社会不断转变的需要及新衍生的重点服务。截至2010年4月1日,共有171间受津助的非政府机构,其中164间机构已加入“整笔拨款”制度,他们所得拨款等于整体资助额的99%。

现时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资助制度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服务公开竞投、“整笔拨款”资助模式和服务表现监察制度(其中包括《津贴及服务协议》)。政府实行服务表现监察制度,以监察非政府机构的服务。非政府机构要按《津贴及服务协议》,包括服务的规定、标准、数量及成果,定期向社会福利署递交统计报告。如有投诉,先由非政府机构调查答复,也可到社会福利署整笔拨款独立处理投诉委员会投诉,投诉委员会成员由非社会福利署的独立人士组成。

立法监管残疾人士院舍服务和私营院舍买位计划

政府在2010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残疾人士院舍条例草案》,旨在透过立法工作,监管残疾人士院舍服务。每间残疾人士院舍须持牌照或豁免证明书才能经营。

香港现有71间私营院舍提供住宿服务。社会福利署透过买位先导计划,向私营院舍购买宿位。2010年10月,邀请私营机构参加这个计划,预计2011年可提供100个宿位。透过院舍条例草案和买位先导计划,进一步提升康复住宿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