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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式解读《肖申克的救赎》中的精神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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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运用福柯的权力、知识和话语理论对《肖申克的救赎》进行解读,探讨小说中肖申克监狱的权力机制所运用的各种精神惩罚技巧,从而展示现代文明社会是如何从古代通过酷刑对人类肉体的疯狂肆虐的施暴,逐步演变成通过对人类精神上施加最普通的、最“温柔的”惩罚而达到社会成员自觉规训和屈从的目的,从而证实个体是可以被驾驭、使用、改造和完善的以及这种惩罚对社会个体的危害。

[关键词] 肖申克监狱;福柯;规训权力;话语权;权力知识

被称为电影史上最完美影片之一,曾获奥斯卡奖7项提名的《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 shank Redemption),自1994年在美国公开上映之后,便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关注。这些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从展现不同体制下的生存策略及其后果入手,突出体制化的弊端(如欧宗启,刘良军,2009等);(2) 从司法制度的种种弊端以及对人性的压迫摧残,引发了人们有关罪与罚的深思;(3)探讨小说在主体、人物和结构方面的文学原型(如赵牧,2007;刘秀蕾,2007等);(4) 对小说中人性的解读、改造、救赎等深层思考(如于志新,2008;郭琰晖, 邱嘉2010;孙兴智,2009等);(5)用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来解读。(如刘琳,2009;席丽芳,2009等。)

笔者认为这部以监狱为题材的电影,突破了类型片的限制,展现给观众监狱生活的种种全新的面貌,特别是肖申克监狱中的种种触目惊心的惩罚制度。惩罚是监狱行刑的重要内容,肖申克监狱作为“罪恶昭彰”的代名词,试图通过严厉的惩罚、教育、劳动改造等手段,改变罪犯违犯社会规范的心理结构、行为方式等,重塑其人格和社会适应体系,从而使其规训。

福柯在1975年出版的《规训与惩罚》,也是一部有关现代监狱体系的诞生的历史,考察了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这段时期的近代监狱史、惩罚史和惩戒社会的增长史。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指出,惩罚是规训的一种体制,是一种权力关系的体现。这一论点在《肖申克的救赎》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惩罚是方法,规训是目的。福柯认为惩戒技巧包含着一种基于肉体的知识之上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①当然,这里福柯所说的权力,指的是权力所采纳的形式、结构和规则,而不是一般含义上的力量,也不是物理学或形而上学含义上的力量。②国家机构把合法惩罚的机制交给了监狱,监狱如何才能把罪犯改造成规范的主体,需要权力机构运用一系列的精密的、合理的技巧,从制造痛苦的肉体惩罚,或采取一种更隐蔽的方式对身体进行限制,到精神上的折磨。从而实现监狱的改造目的——增进控制个人的效用,把个人转变成顺从的臣民。

惩罚行动的最终目标不是肉体的痛苦,而是旨在震慑人们的心灵。虽然精神惩罚带给人的痛苦是缓慢,却也是持久的。因此,除了运用规训机制强加给犯人们那些无法忍受的肉体折磨外,还巧妙地运用了深入灵魂、思想、意志和欲求的精神惩罚。本文试图以《肖申克的救赎》为蓝本,希望在通过《规训与惩罚》并结合福柯相关理论所提供的视角,阐释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作为权力的客体的主体是如何被权力机制通过对精神上施加最普通的、最“温柔的”惩罚而达到自觉规训和屈从的目的,从而证实个体是可以被驾驭、使用、改造和完善的以及这种惩罚对社会个体的危害。

一、如影随形的瞭望塔——全景式监狱

“监视” 被福柯认为是惩戒技巧得以起作用的主要途径之一。连续而隐蔽的监视可以记录个体的各种活动,了解个体的各种动态,并察觉和裁决个体的一切过错。这样的一个总体的、连续的监视体制运行场所的监狱,正是采用这种控制个体行为的监视,强化了惩戒权力,从而达到了改造人的作用。依据边沁(Bentham)的全景敞视建筑(panopticon)仿制而成的肖申克监狱,独特之处就在于它巧妙地结合了建筑学和光学原理,使得中心的瞭望塔可以保证对犯人时时刻刻进行全景式隐蔽监视。这种可以最大限度地了解罪犯的情况和动向的全景式隐蔽监视,使犯人们在任何时候也都能感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受到监控,从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时在这种监视的目光压力之下,每个人都逐渐自觉地变成自己的监视者,实现自我监禁。

在肖申克监狱的每个犯人都陷入这种监视之中,晚上被限制于装了铁栅栏四方形的小房间里的他们,观察者可以透过铁栅栏使他们完全暴露于自己的视线之下,在任何时候犯人们都能被看到,并处于不断被监控下。白天活动时间犯人们都在运动场上,肖申克监狱的运动场很大,呈正方形,每边长90码,北边是外墙,两端各有一个瞭望塔,上面站着武装警卫,还佩戴着望远镜和镇暴枪,③以保证犯人的绝对服从。塔上的卫士都在监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只要你敢轻举妄动,只需4秒钟,就会被点四五口径的机关枪扫成马蜂窝。

二、“痛苦”观念的痛苦——充分想象原则

福柯明确指出,处于刑法核心的“痛苦”不是痛苦的实际感觉,而是痛苦、不愉快、不便利的观念,即“痛苦”观念的痛苦。惩罚利用的不是肉体,而是表象(representation。)④更准确地说,制造肉体的痛苦不是惩罚的主要目的,肉体主要是某种表象的对象,而痛苦的想象和记忆才能打消或收敛某些犯罪意图,从而防止罪行重演,防止犯罪蔓延。

在肖申克监狱中对任何一个犯人的严厉惩罚,其实都鞭挞着其他犯人的内心,让他们更加识时务,不敢轻举妄动。

三、警戒——侧面效应原则

针对潜在的违规者而言的警戒。刑罚应该对没有犯罪的人造成最强烈的效果。也就是说,若要罪行不会重犯,那只要使其他人确信罪犯已受到惩罚就行了,这样才有说服力。这样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会使人铭记在心。因此,惩罚违规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对广大人群起到威慑、警戒、引导和教育的作用,使对罪犯的惩罚同时变成了教育人们的生动课程,使人们意识到最轻微的犯罪都可能受到惩罚,从而唤醒他们的恐惧感,使他们有所畏惧。

四、话语权的丢失

在任何社会里,话语生产力即依照其作用为防止话语的权力和危险并把握无法预测的事件的大量程序而被控制、选择、组织和再分配,福柯是这样认为的。外部控制、内部规则和接近知识的规则被包括在这些程序之中。作为一种“排斥”而起作用的外部控制,在话语中有大量的“排斥形式”起作用。“禁止”是最明显的排斥形式,我们清楚认识到,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说什么(对象的禁忌),我们不能在我们喜欢的时间、地点谈论什么(境况的限制),合适的人不能谈论恰当的事(讲话主体的优先权或专有权)。这些“禁止”在肖申克监狱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犯人们长期被关押在肖申克监狱,失去了自由表达的权力,他们的话语是不重要的,不真实的,无效的。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不能随便说话,不能插嘴,除非他们问你(即使他们问你,也只能有问必答,然后立刻闭嘴)。⑤正如安迪逃跑后,因为一个机灵鬼猜测,安迪可能是从钥匙孔钻出去了,结果这句话为他招惹来四天的单独监禁。⑥犯人们在这里都噤若寒蝉,招致一顿致命的痛打或长时期的关禁闭等很严厉的惩治也许仅仅是一句正常表达的话语,长期这样子,导致他们只能在无止境的“沉默”中度过他们的悲惨一生。

五、自我的缺失

所谓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权利被尊重就是尊严。它是人活着的动力,也是人活着的意义。“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约翰·高而斯华馁曾说过。如果剥夺个体的尊严,个体的自我尊严被长时期地从根本上忽略甚至否认,那么,很多人就会忘记了自己尚有尊严可以拥有,自己的尊严不自觉地就被自己抛弃了。而且,一旦自我尊严丧失,这往往便意味着妥协。

犯人们在肖申克监狱中,就如动物一般没有尊严,缺失了自我。他们刚来的第一天,就要光着屁股行走,还要给你撒上一些除虱粉,一种令你半盲的火辣的药粉。随后,所有的人名字消失了,代之以数字。而且,在这里,在狱卒眼中,无论黑、白、红、黄哪色人种都一样,他们全把你当黑鬼。⑦此外,犯人们要接受到最粗鲁的对待,要忍受狱警们嘲讽的语言、蛮横的说话的方式和不屑的表情。对于犯人来讲,比体罚和隔离更能伤其自尊心的是在牢里,每个有权人都变成你的主子,而你就成为主子身边的一条狗。而更可悲的是他们慢慢地也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被这个世界所遗忘所丢弃的狗,是死人渣。

六、排斥的习俗

正如福柯所说,定罪本身就给犯罪者打上了明确的否定记号。从一开始建立监狱,就根据一部分人的利益,社会就被人为分割为两大相互对立的范畴,一旦定罪,就被视为“公敌”,即关押在监狱里面的接受改造的对象,他们被剥夺了公民资格,他们被当做“非理性”的典型使之排除在外,无情地被视为社会的“败类”,地球上的人渣,是应该受苦的,并以各种理由蔑视他们,指责和排斥他们,甚至虐待他们。

犯人一旦进入肖申克监狱,人们就不再把他们看做是社会中的人,不管他们多努力,不管他们多真诚,不管他们多有用,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就已经对他们有了排斥的习惯,仅仅只是在形式上翻新花样。如安迪这样极具价值的、高明的模范犯人,几乎历任监狱长和所有的警卫都接受过他的帮助:帮他们退税,免费指导他们如何规划房地产投资、免税方案和申请贷款的善用,他比专业会计师还要高明。⑧就算这样,人们认为他也不过是条懂得报税的小狗罢了。

而且,就算有一天犯人们的“罪孽”已经赎清,他们走出了监狱,人们也不会正眼瞧他们,认为他们只不过是乞怜、惹人厌的癞皮狗,依然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和谅解。这种无形的惩罚要伴随他们一辈子。

七、结 语

肖申克监狱这个权力机构,统治者运用技术、战术和战略充分行使权力,它依法剥夺犯人的自由,处置犯人的身体,限制犯人时间,约束犯人语言的使用,甚至思想的使用。并试图通过惩罚和规范化训练来唤醒和培养罪犯的规范意识。用“文明”和理性的方式对犯人的精神进行惩罚,迫使其规训。这样的人固然已经没有了社会危险性,但是,他们没有人格,没有自我,他们的个性和思想被剥夺了,没有了自我的感受和想象,使心灵和肉体由麻痹转入僵死。

注释:

①② 莫伟民:《主体的命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3页。

③⑤⑥⑦⑧ 斯蒂芬·金:《肖申克的救赎》,施寄青、赵永芬、齐若兰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6年版,第11-67页。

④ 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缨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7年版,第144页。

[参考文献]

[1] [美]布莱恩·雷诺.福柯十讲[M].韩泰伦,编译.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04.

[2] 马文·克拉达,格尔德·登博夫斯基.福柯的迷宫[M].朱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 高宣扬.福柯的生存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杨卫东.“规训与惩罚”——《土生子》中监狱式社会的权力运行机制[J].外国文学, 2002(04).

[5] 张之沧.论福柯的“规训与惩罚”[J].哲学研究, 2004(04).

[作者简介] 齐雁飞(1980— ),女,湖北十堰人,硕士,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