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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信箱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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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刘超:我在一家工厂打工,我的一个朋友没有经过厂方同意自己离厂了,他的东西落在厂里,我帮朋友拿到厂外去,结果厂方发现后就要罚我一百元钱,厂里类似的无缘无故罚款的事情很多,我该怎么办?

答:厂方就罚款问题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章制度,而且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罚款金额一般不能超过职工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福建 赵大鹏:我是一位打工者,在杭州某公司打工。我签订的合同上面没有医疗保险,请问这是不是违法的?

答:目前,医疗保险还未强制交纳,因此用人单位未给你交医疗保险不算违法。

广州 沈启峰:我在外打工快一年了,平时上班忙碌起来还感觉不到,等一下了班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没地方去。因为我在广州也没什么朋友,所以也找不到人说话,很孤独,现在我变的越来越沉默寡言,长期这样会不会憋出病来?

答:一般人们偶尔感到孤独并不要紧,但长期如此就要小心了。孤独会导致抑郁症的出现。

解决的方法是打工者自己首先要自信、自尊,有一个正确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主动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积极地参与社会活动。同时社会也要为他们多创造一些环境和机会,关心他们的情感需求,引导他们走出分散、单调和无序的生活状态,重新回到生活的阳光中来。

吉林 胡女士:我于2005年2月进入某公司工作,约定的试用期为2个月。但试用期满后,单位一直不提签合同的事,仍按试用期标准支薪给我。这属于侵权行为吗?我该如何讨要应有的权益?

答:企业行为已构成侵权。根据《劳动法》,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中。但你与单位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试用期”的说法并无法律依据。不过你为单位付出劳动,单位也对你进行管理,双方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已成立,你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天津 向辉:我有一个亲戚在外打工,晚上睡觉时心脏病突发死亡,请问企业是否应当进行补偿?

答: 该情况属非因工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企业也没有补偿的义务。

湖南 李忠:我在业余时间到其他企业打工,单位知道以后要开除我,请问单位有权这样做吗?

答:在业余时间做什么是劳动者的自由。开除因其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只有在劳动者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情形时,单位才有开除劳动者的权利。因此,业余时间打工的职工,单位是不能开除的,但职工到其他企业打工应当事先征得本单位的同意,否则本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