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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高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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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高耗能

产业增长加快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贾银松在4月下旬发改委召开的新闻会上表示,尽管当前节能减排取得一定成效,但经济运行中仍存在能源消耗高、淘汰落后产能进展缓慢等一些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部分高耗能行业生产加快增长,产品出口大幅增加,投资有所反弹,节能减排形势比较严峻。

数据显示,一季度,钢铁、有色、化工、电力、石油加工及炼焦、建材等六个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20.6%,比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快2.3个百分点;用电量增长18.2%,比工业用电量增速快1.4个百分点。部分高耗能产品出口也呈大幅增长之势。

而据测算,这六个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3%左右、用电量占工业用电量的64%左右、能耗占全国工业能耗的70%左右,是开展节能降耗、完成总体节能减排目标的重点对象。

对于高耗能产业增长加快的原因,贾银松分析称,国内外市场需求旺盛是主要原因。同时也因为现在的钢铁、电石、铁合金等企业的外部生产条件,像煤炭、电力、运输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必须高度重视今年以来高耗能产品生产过快增长的问题,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遏制,势必对今年全国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贾银松说。

贾银松表示,当前以至全年宏观调控重点之一是要遏制高耗能产业的过快增长。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大量出口。比如,进一步降低初级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据贾银松介绍,今年国家在遏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方面的主要政策措施有: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禁通过减免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盲目新上高耗能项目;落实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扩大级差,并严格按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分类标准执行等。

发改委:高耗能产业

优惠政策一律废止

针对高耗能企业盲目扩张的抬头趋势,国家发改委最近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必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手段,辅助以必要的行政措施,坚决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

紧急通知称,进入2007年以来,国内能源供应,特别是电力供需矛盾总体缓解,高耗能行业又开始在一些地区盲目扩张,要求各地坚决取缔违规出台的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凡自行制定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优惠政策措施,要一律予以废止。已经出台的要坚决废止。严禁通过减免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盲目上项目。

另外,各地应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淘汰耗能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尽快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于违规盲目扩张和不按期淘汰落后高耗能装备及产品的企业,电力供应企业有权依法停止供电。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各类高耗能行业建设项目,不提供授信支持,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办理相关手续。

“连环拳”重击

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

去年以来,受市场利益驱动,我国一度得到遏制的高耗能产业再次抬头,并呈现盲目扩张势头。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重击高耗能产业方面打出了一套“连环拳”。

去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对高耗能的盲目扩张提出警示。去年9月,发展改革委又了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明确对这些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实行加价的时间和标准,禁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

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整治高耗能的政策更加密集:

――4月,针对一季度高耗能产业再度反弹的严峻局面,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清理违反规定自行出台的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土地、税收、电价等优惠政策,对钢铁等高耗能产业取消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5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8部门开展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检查各地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情况、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情况等。

――6月,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我国将开始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部分铁合金的出口关税由过去的5%至10%提高到10%至15%。

“连环拳”能否遏制

“高耗能”扩张?

从6月1日起,我国开始加征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关税,这是继实施差别电价、取消出口退税、清理各地土优惠政策之后,我国在限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举措中的又一记重拳。在一系列“连环拳”重击之下,我国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势头能否得到有效遏制,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三大因素助推

高耗能产业抬头

尽管打出了一系列“连环拳”,我国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势头不仅没有遏制,反而有再度抬头趋势。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指出,今年一季度,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平均增速20.6%,这个速度高出了规模工业增速。钢材、氧化铝、铝材、铁合金、10种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产品产量分别增长26.2%、53.7%、43%、44.4%和30.8%。

高耗能产业反弹的客观原因,一是目前高耗能产品国际市场价格高涨。由于国内能源价格、环境污染成本十分低廉,国内高耗能行业能够取得超额利润。统计显示,今年头两个月,钢铁、电力、化工、石油加工、炼焦业等高耗能行业新增利润位居各行业前列。正是受到了高额利润的“引诱”,一些地区高耗能企业纷纷反弹。

二是电力供应形势趋缓。过去几年我国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国家强制性地关停一批高耗能企业。去年以来,电力供求形势有所好转,一些被关停的高耗能企业抓住这一机遇而出现了反弹。

除了受产品价格高涨、电力供需趋于宽松影响外,一些地方政府站在地方利益的角度默许甚至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是其反弹的又一重要原因。一些地方政府擅自出台土政策,如取消差别电价、实行税收优惠、不进行环境测评或者放宽环境测评、实行贷款便利等等。正是这些地方土政策的实施,为高耗能产业的复苏甚至反弹,打开了方便之门。

高耗能盲目扩张

遏制任重道远

我国已经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然而,去年全国节能减排年度目标就未能实现,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同比增长11.1%,而电力消耗却增长了14.9%,节能降耗任务艰巨,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迫在眉睫,任重道远。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效果如何现在仍需观察,“连环拳”的发力可能仍需加大。以焦炭行业为例,2004年我国取消焦炭5%的出口退税,2006年11月开征5%的出口暂定税率,今年6月1日起出口税率又由5%提高到了15%。但山西、陕西的一些煤炭企业表示,国际市场对焦炭需求强劲,提高出口税率对焦炭出口数量影响可能不大,相反,由于我国焦炭出口一直因价格低而屡遭反倾销调查,提高税率还有可能刺激出口。

高耗能产业的畸形发展,消耗了我国宝贵的有限能源,污染着环境。高耗能产业的盲目扩张,不仅牵涉到“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更是关系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长远问题。国务院不久前召开的第174次常务会议,以及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都一再强调了节能降耗的必要性、迫切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已成为政府执政的当务之急。

延伸阅读

高耗能产业有哪些?

所谓高耗能产业是指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比重比较高,能源成本在产值中占成分比较高的产业,也可以称为消耗能源密集型的产业。高耗能工业主要是冶金、有色和化工工业,产品包括钢、硅铁、硅锰合金、电石、电解铝、电解铅、电解锰、电解锌、电解铜、电解镁、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稀土、钢玉、黄磷、石墨电极及水泥等产品。高耗能产业对能源消耗巨大,除此之外还表现为高污染、资金密集等特征。

高耗能产业

缘何“扎堆”西部?

从全国资源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相对丰富,属于资源储备密集或富足的区域。能源富集区为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便有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减小本国的环境压力,从能耗、环保、税收等方面对电解铝、电石、钢铁等高耗能项目进行限制,逐步将高耗能产业向我国西部转移。我国由于缺乏严格的产业准入限制,正逐渐成为世界高耗能产业转移的中心之一。一些跨国公司借投资向西部转移高耗能产业。由于劳动力、土地、电价低廉等优势,为跨国公司在西部投资高耗能产业提供了良好条件。“高回报低投入”的巨大反差,使各国投资者蜂拥而至,这些跨国公司的投资重点主要集中在电石、电解铝、硅铁、水泥等行业。近年来,高耗能产业在西部能源产区出现遍地开花的态势。

行政市场问责惩戒齐出手

针对高耗能产业的抬头趋势,一些媒体也连续发表文章或评论指出:“要遏制高耗能产业扩张,仅仅用行政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还须有市场手段和问责、惩戒手段(包括行政处罚和法律惩处)相配合。”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调控中主要依赖的还是行政手段。但是,行政手段在法治尚且不健全的市场经济模式下所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且往往伴随着防不胜防的负面结果。地方选择发展高耗能产业,很大程度上是地方上漠视环境和民生问题配置资源的问题,以行政手段迫使这些地方关停这些企业将对本地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对淘汰落后产业进行相应的补贴,即通过一部分经济补偿来给当地政府从关停、淘汰相关企业到实现转型提供条件,而不是由当地承担全部损失,这样就能更有效地对高耗能产业进行遏制。同时,还需要加强问责机制。在关停、淘汰高耗能产业的过程中,有的地方积极行动,这反而给那些迟迟不行动的地方带来了好处,因为关停、淘汰之后,相关产业的价格将上升,从而让那些不遵守政策的地方得到实惠。只有加强问责,才能改变这种容易导致负激励的状况,从而,使高耗能产业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高耗能产业对西部的影响

2006年夏天,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先后到西部一些省区调查后,连续在媒体上刊登了相关报道。报道说,“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用来形容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西部四省地区高耗能产业发展过热、严重污染的状况并不过分。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电监会四部委曾联合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然而,眼下在这些地方,电石、铁合金、焦炭等高耗能产业依旧热度不减。高耗能产业已成为污染西部环境的“主力军”,记者在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看到,虽然当天天气非常晴朗,这里却烟雾弥漫,到处飘着刺鼻的味道。居住在这一带的一位居民说,每天早晨起来,自家院子里都会飘落一层灰,“都是工业园里企业排污造成的”。事实上,由于高耗能产业污染严重,此前石嘴山市曾位列全国10个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

报道认为,西部蓬勃兴起的高耗能工业是以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属于“高资本投入、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发展模式,因此对环境破坏严重。另外,由于这些高耗能行业大多采取散、小、陋的低水平扩张,不仅浪费资源,也使各地的污染成为结构性污染。

但从地方来看,一些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高耗能企业从别的地区原样迁至西部,没有技术改造,没有治污手段,任凭西部青山绿水遭受污染,势必祸及当地群众,眼前得实惠,长远利益受损害。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看,这种违背国家政令的产业发展,只能加剧能源紧张局面,损害我国经济的整体利益。“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限制发展高耗能产业,这是一个全局性的安排,绝不会对西部地区发展高耗能产业网开一面。一些地方之所以用发展高耗能产业吸引投资者,在国家产业政策上“反弹琵琶”,根本上还是这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没有端正发展观念,急功近利,盲目追求发展“政绩”所致。部分西部贫困地区往往工业不发达,财政拮据,交通不便,群众生活贫困,迫切需要投资。于是,一些地方就把国家限制发展高耗能产业作为“机遇”来抓,想方设法把东部地区淘汰下来的高耗能企业吸引过来。这种做法,对落后地区增加GDP虽有一定成效,但高耗能产业往往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盲目发展高耗能产业给当地带来的诸多不良后果堪忧。西部地区的发展同样也要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西部不应以发展经济为理由,成为任意发展高耗能产业的“特区”,把无限制地发展高耗能产业作为西部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不妥,这样自立门户的招牌应当尽快拿下。

一些高耗能产业

成为西部的经济支柱

据了解,宁夏、内蒙古、山西和陕西都因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而成为电力大省。由于电力资源丰富以及电价不能“随行就市”,前几年宁夏、山西等地相继出台政策,鼓励过剩的电力就地转化为高载能产品。事实证明,高耗能产业也的确给西部省区带来了直接而丰厚的利益。以宁夏为例,2004年是高耗能企业发展最快的一年,也是宁夏对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年。当年宁夏外贸出口总额达6.5亿美元,仅硅铁出口就达1.5亿美元,是宁夏创汇额最高的商品。到2005年底,由于全国铁合金产能过剩,国家采取控制信贷投放等紧缩措施治理整顿高耗能行业,宁夏铁合金企业开工率下滑,也直接导致宁夏电力负荷减少了80万千伏安左右,外贸出口大幅回落。由于电石、铁合金这类高耗能产业直接影响当地经济起落,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已不能轻言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