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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地区经济运行的情况、问题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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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上半年地区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和地区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2008年上半年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呈现出六个方面的特征:

(一)区域经济增长格局发生重要变化。区域发展的协调性继续改善

上半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GDP同比分别增长12.3%、13.32%、12.43%和13.96%,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均已超过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经济增速长期快于中西部地区的局面已得到扭转,我国区域经济增长格局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东部地区经济增长趋于平稳。上半年,东部地区GDP增速同比回落了1.9个百分点,回落幅度高于其他区域。东部的广东、浙江、上海、北京经济增速均位居全国后十位。长三角和珠三角等东部核心发展区域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传统的出口型产业和加工型中小企业发展明显减缓,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东北和中部地区保持快速增长。上半年,东北和中部地区GDP增速居四大区域前两位。从发展阶段看,东北和中部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受外需减弱的影响较小,在国家区域政策支持下,发展能量正加快释放。西部地区经济总体实现稳步增长。上半年,西部的四川、甘肃、贵州、等省区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影响,经济增速在全国的位次中较为靠后。但西部地区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大的改变,特别是内蒙古、陕西、重庆等地因资源型经济发展和基础建设加快等因素,经济增速居全国前列。

(二)各地区需求结构有所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增长总体趋向协调

上半年,各地区三大需求继续稳步增长,区域需求结构的调整总体上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从投资增长来看,上半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22.1%、35.1%、28.6%和36.4%,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均快于东部地区。东部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进人投资缓慢增长期,广东、上海、浙江和江苏南部地区投资增速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明显分化的投资增长格局,反映了东部地区经济增长对投资的依赖进一步降低,而其他相关地区承接投资转移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从消费增长来看,上半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1.1%、22.5%、21.7%和21.4%。中西部地区保持了近年来消费增长提速的态势,呈现出消费需求上升的良好趋势。而东部地区在投资增长减速的情况下,消费保持较快增长,投资消费的比例趋向协调。从进出口贸易增长来看,上半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进出口总额分别增长24.3%、42.3%、45.4%和25.9%,其中出口总额分别增长20.2%、40.8%、46%、17.5%,中西部地区增长迅速,东部地区出口增速明显减缓。从进出口总额的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占全国的比重高达88.1%,仍是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发生地。

(三)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加快,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较快发展

上半年,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较大、各种约束性因素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各地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动力更强、力度更大。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通过推进产业升级,加强自主创新,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上半年东部地区第三产业增速居四大区域首位,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增速普遍高于整体工业增速,高附加值产品在出口产品中的比重明显提高。中部地区“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进程加快。中部各省加大农业生产投入,夏粮产量同比增长4.04%。上半年中部地区工业增速居四大区域之首,山西、河南等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中部各省钢铁、有色等原材料产业加快整合提升,装备制造和高技术产业加速发展。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西部地区能源、化工、矿业、农牧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成渝和关中地区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不断壮大。东北地区装备制造等产业快速增长。东北三省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装备制造、原材料、高新技术、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蓬勃发展。农业投入继续增加,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规划获国务院通过。同时,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等民族地区依托资源、区位等优势,保持快速发展或实现了经济提速。新疆、广西和吉林等边疆地区与周边国家外贸交流持续扩大。

(四)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继续推进,一些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加快形成

上半年,我国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步伐加快,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三大都市经济圈及其他条件较好地区引领带动全国经济发展。长三角地区、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制定了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上半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圈GDP占全国GDP的36.4%。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75.9%,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的75.5%,依然保持着全国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各地区积极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和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经济带。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成渝经济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海峡西岸地区、江苏沿海地区、辽宁沿海五点一线经济带、皖江经济带、中原城市群、关中经济带等一批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加快形成。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改革试验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深圳经济特区在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上迈出新步伐。上海浦东新区行政管理、金融等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创新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天津滨海新区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历史最好水平,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积极实施。重庆市、成都市和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初步制定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

(五)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区域产业梯度转移显著加快

上半年,我国区域合作和交流进一步加强,区域间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继续加快,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区域经济合作继续向纵深拓展。区域合作组织继续发展壮大,泛珠三角合作区、长三角合作区、环渤海经济圈合作区、黄河经济协作区、淮海经济合作区等区域合作的领域逐步拓展,合作内容不断加深。如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间在30多个领域推进专题合作并取得积极进展,在推动金融合作和区域交通一体化等方面进一步提速;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在交通、能源、科技、环保等领域稳步推进,特别是粤港合作在建设深港创新圈等方面取得多项成果。区际产业转移明显加快。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区域之间产业

转移显著加快。如广东省实施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举措,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粤北和东西两翼转移,企业跟进转移步伐显著加快;安徽省上半年利用省外境内资金同比增长67.5%,其中大部分资金来自长三角地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东部地区部分行业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

受美国等国家进口需求增长减缓、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土地和环保等综合成本明显上升、人民币升值显著加快、货币信贷明显收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以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为代表的东部地区,在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导向型行业,特别是纺织、服装、鞋类、家具、玩具、橡胶、小家电等轻工行业中,中小企业较大面积地出现了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停产倒闭。这种状况的出现,一方面为东部地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也是产业配套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而地区产业升级和中小企业转型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过程,上半年大面积中小企业在短时期内受到诸多冲击性因素影响,大量企业经营难以为继的状况,将给区域经济和全国经济发展以及就业问题带来不利影响。

(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对部分地区影响较大

上半年我国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年初发生的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受灾地区的经济运行带来较大影响,特别是贵州、湖南等省电力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直接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如贵州省上半年GDP同比仅增长5.7%,居全国最后一位,其中一季度还出现了2%的负增长。自治区受3・1影响,上半年经济增速显著下降。5・12汶川大地震使四川省经济受到重大冲击,经济增速出现急剧下滑,该省5~6月份GDP出现负增长,上半年总体仅增长9.1%,工业和旅游业出现了大幅下降。进入汛期以来,我国南方的广东等省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对经济运行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三)遏制“两高”产业梯度转移的配套政策仍比较缺乏

当前,我国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势头加快,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东部地区节能减排的标准不断提高,造纸、轻纺、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倾向日益明显,但不少产业转移承接地区对于这种趋势缺乏总体考虑,对降低“两高”影响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广东省在珠三角以外建立的产业转移园区都未建成污水处理厂,而不少污水排放较多的企业已经进驻。中西部地区目前的城镇污水处理率则普遍不高。要引导欠发达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避免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工业化老路,需要研究制定有效的配套政策,遏制产业和污染的同步转移。

(四)局部地区投资增长过快的趋势仍需引起关注

上半年各地区投资增长过快的趋势总体上已得到控制,大部分地区投资增速出现明显回落。同时,由于各地所处发展阶段和特征不同,局部地区投资增速仍居高不下。如宁夏、海南、江西、安徽、陕西、吉林等省区上半年投资增速均达40%以上,其中宁夏高达54.4%。部分地区投资的高速增长主要由一般性能源和资源开发、煤化工和房地产等行业带动,投资增长中的政府主导因素较强,投资结构有待调整。在投资结构不优、投资增速过快的情况下,有可能形成局部地区的经济过热,影响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此仍需引起高度关注。

(五)部分自主发展能力薄弱的地区发展速度偏慢

上半年,西部地区总体上保持较快发展,但部分省区经济发展明显偏慢。特别是贵州、甘肃两省发展基础薄弱,近年来发展一直缺乏活力,上半年两省GDP增速分别仅为5.7%、9.7%,除了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以外,也与其发展能力薄弱有关。从投资增长来看,青海、贵州、云南相对偏低,上半年城镇投资增速分别为10.8%、12.4%和16.1%,反映出上述地区投资增长仍处于不够活跃的阶段,经济增长后劲不足。

三、促进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区域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运用,推动实现“控物价”与“保增长”的双重目标

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控制物价涨幅。今年以来,我国各区域的经济增长态势出现了较大的分化,各地区实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针对性实际上具有较大差异,要实现“控物价”和“保增长”的双重目标,必须强化宏观调控政策对各区域的区别化实施,充分发挥区域政策的作用,避免“一刀切”的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

从区域政策的着力点来看,当前四大区域经济调节的基点应是,东部地区“保稳提质”,中部和东北地区“快中求好”,西部地区“稳中求活”。东部地区应综合运用好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的手段,促进中低端产业提档升级,在平稳较快发展中率先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中部地区应落实好“两个比照”政策,提高起点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道路,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努力拉长经济快速增长周期。东北地区应着力支持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研发创新,加快资源枯竭型地区经济转型,使经济发展具有更强的内在动力。西部地区应支持北部湾、成渝等地区进一步加快发展,同时积极提高条件落后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发展能力和活力。

(二)加大对东部地区产业升级的引导支持力度,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健康有序推进

在推进东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防止经济增长过快下滑和伤及基本面,对保持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应加强宏观政策措施对东部产业升级转型的助推和扶持作用。一方面,应避免外向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所受震荡过大过猛,为企业调整升级创造一定的空间和条件。加大对上述中小企业推进自主创新和创立自主品牌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制定推进加工贸易转型的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防止对中小企业正常现金流的过度紧缩。另一方面,应积极促进东部地区尤其是三大都市圈区域经济结构高级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高附加值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国际竞争能力。

随着东部地区资源环境约束的增强和综合生产成本的上升,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应加强宏观政策对产业转移的引导。首先,应支持中西部地区增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加强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其次,中西部应发挥本地区比较优势,引导外来产业与本地主导产业紧密结合,逐步培育壮大形成上中下游产业链配套的产业集群。再次,应研究制定引导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合理转移的政策性文件,推动区域产业转移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适应,密切关注并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两高”企业的

转移。

(三)协调推进重点地区加快开发开放和改革创新步伐,加大对受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做好重点地区相关区域规划、指导性文件和改革试验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发展政策意见的完善出台、宣传贯彻和协调落实工作,尽快审定颁布长三角地区和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开展对珠三角地区发展的调研工作,推动三大都市经济圈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继续做好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协调实施工作,推动泛北部湾合作发展。尽快出台促进海峡西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加快推动成渝经济区、江苏沿海地区等重点地区的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编制和实施好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辽宁沿海五点一线、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规划,通过规划控制开发的重点、规模和节奏,把重点地区开发的引导控制纳入规范化轨道。

切实加大对受灾地区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举全国之力做好地震灾区的重建工作,落实好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努力恢复受灾地区工农业生产,增强这些地区的自我重建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发展较慢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认真制定和实施好支持、新疆、宁夏和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

(四)加大对“两高”行业投资增长过快地区的监控力度。突出抓好局部地区污染防治

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投资增速已接近合理区间,但部分地区投资增速仍然过高,特别是少数地区“两高”行业投资增速仍居高不下,不仅对节能减排形成很大压力,而且在国内经济增长有所回落、部分资源型产品需求增长开始放缓的背景下,有可能形成新一轮的投资过剩。为此,应加强对上述地区投资增长的监测预警,对于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的地区,要综合运用投资监管、土地管理、环保限批等手段予以调节。

当前,部分重点流域、区域污染加剧或负荷过重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仍有可能发生。因此,要加快研究制定重点流域及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意见,建立健全流域、区域管理协调机制。推动“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海域水环境治理规划的全面实施,特别是要落实太湖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重点流域节能减排,对于水环境恶化得不到遏制、水污染治理迟迟得不到落实的地方,推进实施“流域限批”、“区域限批”等政策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区域政策和区域合作的基础性工作

完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研究,进一步统筹考虑我国的空间开发、产业布局、人口集聚等问题,加强重点地区区域规划编制工作,为健全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奠定基础。健全区域政策框架体系,在现行的四大区域相关政策和支持老少边穷地区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研究并逐步形成区域政策框架,形成重点经济圈、经济带和特殊类型地区的政策体系,增强区域政策对各地推进科学发展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加深拓展区域合作,研究出台促进区域合作的有关政策,探索建立制度化的区域合作机制,促进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