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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闪:无色的绿思想在狂怒地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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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知科学的大体轮廓浮现之初,最重要的进展不是来自心理学,也不是来自计算机科学或者信息处理,而是语言学。乍一看有些古怪,但是如果我们想清楚,语言不过是人类特有的一类行为,那么这事理解起来并不难。

1955年,在哈佛大学的威廉?詹姆斯讲座上,哲学家约翰?奥斯汀(John L.Austin)指出,说话就是在特定场景中对特定语言的运用,因此,“言”(saying)即是“行”(doing)。他的著作《如何以言行事》讲的,就是语言与一般行为之间的紧密联系。

理解了语言即行为,它的重要就显而易见了。语言不仅是思维与沟通的工具,更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条件。通过语言这类特殊行为去探知心灵的奥秘,历来是人类最方便的法门。而今语言学家成为认知科学的重要成员,当然也在情理之中了。

1956年,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发表了一篇名为“描述语言的三个模型”的文章。在文章中,他狠狠批评了斯金纳的学习理论。他认为,以刺激—反应为基础的联结主义根本不能解释语言是如何习得的。语言的复杂形式内嵌于人的大脑之中,它的工作原理超越所有人种以及所有语言类别。一句话,语言存在一种先天的、普遍的生理机制。

在当时研究人类行为的学者耳中,这是把行为主义赶下神坛的号角声。有人甚至评价乔姆斯基“一夜之间”改变了语言研究—当然也就改变了人类行为研究。在他的启发下学者们联合起来,把意识重新置于考察的视野当中。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来验证人类运用语言时是否存在乔姆斯基所谓的“转换—生成文法”(Transformational-generative grammar,简称TG),以及在背后起作用的机制。可以说,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席卷各学科的第一次“认知革命”中,乔姆斯基充当了旗手的角色。

那么,语言学究竟为意识研究贡献了什么呢?让我们继续以乔姆斯基为例。

在代表作《句法结构》中,乔姆斯基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无色的绿思想在狂怒睡觉。”他的意思是,像这样搭配词语的句子,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概率非常小。但是,我们仍然能够一眼看出,这个句子本身合乎文法。这说明了什么?乔姆斯基认为,这样的句子能够产生,还可以成立,说明人不是通过归纳的方式来学习语言的。也就是说,语言学习不像行为主义者认为的那样,靠反复的刺激—反应的方式来完成。他进而指出,使用语言的人之所以能够说出他以前从未说过、也从未听过的句子,听者也能凭直觉判断这些句子是否符合文法,乃是因为在人的大脑中,存在一种固有的“文法”。按照这种“文法”,人们能够“生成”几乎无限多的,用词汇搭配起来的各种句子。他甚至推测,这套文法规则很可能是人类先天就有的,足以帮助儿童对他们接触的语言进行分析,并学会更多的词句。

乔姆斯基提出TG理论的目的是找到语言中能生成无限可成立句子的规则。他认为,如果不存在这种有创造力的文法,语言的学习必会枯燥而繁琐,语言本身必定刻板僵化,甚或根本没有生命。

就这样,乔姆斯基触动了几乎所有学者的神经。不少人开始猜测,假如语言这种特殊行为有植根于大脑的天然规则,那么,人类其他行为在大脑中有没有相应的“文法”呢?

乔治?米勒很快就证实,人类行为可能的确存在相应的意识基础。他在研究人类短时记忆能力时发现,普通人的短时记忆一般不会超过7个条目。碰上较长的数字,或者复杂的句子就不容易记住了。不过他还发现,为了克服类似的记忆局限,人类往往会对信息进行编码,然后通过组块(chunk)的方式来解决。所谓组块,通俗地讲,就是把散乱无序的零件组成有意义的部件。人在认识世界时就是如此,大脑懂得运用特定的机制,对芜杂的信息进行编码和解码,形成组块,然后构成感觉、知觉、概念、判断或想象等内容。这个获取知识的认知(Cognition)过程,离不开表征(representation)。在米勒看来,乔姆斯基提出的先天文法,很可能就是对信息进行表征的一套工作机制。

所谓表征,可以粗浅地把它看作一套简化信息的方法,其基础是符号。用语言学家索绪尔(F.Saussure)的话说,符号是能传达给我们其他含义而非其本身的东西。事实上,人类与其他动物最大的区别可能就在于此—我们是懂得利用符号来完成各种任务的动物。而表征总是包含着信息和对信息的加工,即符号和符号的通约与转换。

计算机科学为我们理解表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比喻。因为符号和符号的通约与转换,很像数学中函数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使得人脑与计算机成了相互比拟的事物,而认知过程与计算过程也显示出大量的相似之处。实际上,乔姆斯基激活了上世纪30年代图灵提出的“作为计算的思维”(thinking as computation)这一概念,从而促使认知科学甫一出现,就偏向于一种与传统的联结主义,特别是行为主义相对立的原则—计算主义(computationalism)。

抽象地讲,计算的本质就是基于算法的符号与符号的转换过程。按照一定规则,经过一定步骤,把一类已知的符号转换成另外一类符号,这就是计算。按照这个定义,代数几何是计算,文字翻译、DNA的转录转译等也都是计算。而人类的大脑功能,或者说认知过程,也可以按照这种计算主义的方式列出一个比喻的公式:

电脑

————————————

数据结构+算法=运行程序

大脑

————————————

表征及表征系统+ 规则=认知

从这个类比中我们看到,乔姆斯基的文法完全可以视为一个程序、一套规则,或者一种算法。他自己也认为,检验文法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它设计成一组形式规则,然后输入毫无语言知识的计算机。如果机器最终仍然只会输出正确的、合乎文法的句子,那才算真正经得起考验的文法。( 《乔姆斯基语言哲学文选》 )

如今,在认知科学领域里,联结主义与计算主义的竞争与调和一直在进行着。这一现象说明,人类对于自身的认识仍属起步阶段,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它正在由谜团转变成真正的问题。

作者系作家、独立书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