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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小贷危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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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商人金利斌自焚事件余波未平,其留下的12.397亿元巨额民间债务正牵扯出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金利斌引发的包头市小贷危机仍在蔓延。

惊现单笔4000万元的小贷合同

作为全国首批小贷公司试点的省(自治区)市之一,内蒙古小贷公司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今年第1季度,内蒙古已经拥有322家小贷公司,与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分列全国前三。包头又是内蒙古民间金融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包头市登记成立的小贷公司约60家。

小贷公司高速发展背后的风险随着金利斌的自焚开始显现。最先浮出水面的是隆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隆兴小贷)与金利斌的巨额债务往来。

据一份隆兴小贷未盖章的借款合同蓝本显示,该公司至少与金利斌有过一次4000万元、一次2000万元的借款往来。

该合同蓝本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几项主要内容。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中明确表明,借款人为内蒙古福禾豆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利斌的主要资产,下称福禾豆业),贷款人为隆兴小贷。

根据国土资源部网站上的公开信息,福禾豆业在2011年1月27日至4月26日间,将位于土默特右旗沟门镇沙兵崖村110国道南侧的20.177公顷土地抵押给隆兴小贷。抵押金额为4000万元,该地块的评估价格为9207.88万元。

隆兴小贷以上单笔合同高达4000万元,而按照银监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订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目前,一般省(自治区)市设立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跨越200万元”,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扶贫处处长白澄宇告诉记者。

包头市工商局企业注册信息显示,隆兴小贷的法人为杨月明,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公司所在地为包头市钢铁大街33号。显然,隆兴小贷轻松跨越了有关放款额度的规定。

在金利斌出事前,因为要获得某商业银行的贷款需要抵押,金利斌已经从隆兴小贷手中赎回了福禾豆业的产权证明。表面看来,此笔贷款“成功”收回,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2010年年底,金利斌获2010年“十大鹿城财经人物”的称号,这项活动与某商业银行包头支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获此称号的嘉宾成为该行包头支行的商业信贷VIP客户,将享受最高5000万元商业贷款的全程绿色通道服务。金利斌的最后一笔银行款项正来自于该商业银行。

今年5月5日,该行包头支行办公室主任曾表示,该行给予金利斌的款项并非商业贷款,而是银行承兑汇票。但据一位警方办案人员透露,实际上,4月份该银行发放给金利斌的承兑汇票为1.25亿元。在发放此笔贷款时,该行有两个条件:一是用福禾豆业的土地、厂房抵押,二是其中的7500万元必须存入该银行。

从时间上看,此前福禾豆业已经被金利斌抵押给了隆兴小贷。

“为了获得银行的1.25亿元,惠龙公司的一位部门经理向高利贷借了4000万元,先行从隆兴小贷赎回了福禾豆业的产权证明,再抵押给银行。”前述警方办案人员说,“4月8日,该商业银行的5000万元贷款到账后,上述部门经理将5000万元提出,其中的4000万元用于偿还高利贷本金,300万元偿还利息。”

而据国土资源部网站4月15日公布的信息,前述福禾豆业地块在1月27日至4月26日被隆兴小贷作为抵押,至6月1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仍未对这一信息进行更新。而该商业银行的放贷于4月初先行发放。该商业银行在放款前是否已经拿到抵押权仍存疑问。

小贷非法吸储风险显现

一位熟悉包头市小额信贷行业的黄先生说,“包头市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都从民间吸储资金,每月付给存款者的利息从1分到2分不等。”

“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吸收存款约12.5亿元,属于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办案人员持续的财务审计中,这个数字可能还会增加。”前述包头市警方办案人员说。

金利斌自焚或使数千人辛苦积累的财富化为泡影。从公务员、餐馆老板、教师,再到超市里卖菜卖馒头的小商贩,从数百万元到几万元……金利斌的民间借贷几乎囊括了包头市各个阶层。

民间疯狂背后是高利息的驱使。如担保公司、典当行的贷款利息常能达到3分到5分。而在金利斌这里:借贷1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每月2分利,借贷10万元以上的债权人每月3分利。这显然比存在银行里的利息高出数倍。高利诱惑下,不少人用自己的房产、汽车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再借贷给金利斌。

一位曾向小贷公司借款的王先生曾因企业经营资金周转急需60万元,银行贷款无果后转向小贷公司,小贷公司开出的月息为3.5分。最后他以3.5分利借了50万元。“他们(小贷公司)的资金主要来自民间吸储,吸的时候是2分,3.5分已到放贷底线了。所以我一直没能把利息谈下来。”

定位于工商企业的小贷公司,提供的却是实质性的金融服务。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困境让小贷公司实际上的主要客户群体偏向了包括个体户在内的小微企业。“信贷产业本身就是风险产业,小额信贷也不例外。”长期研究小贷行业的中国农业大学何广文教授如是说。

何广文认为,小贷公司对整体金融体系的补充作用应该予以肯定,“它毕竟增加了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为中小企业融资难开辟了一条很好的解决渠道;此外,它对就业、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持作用,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收益的增加也起到了明显的扶持作用。”但是,从现实经营来看,“一些小贷公司经营意识不明晰、市场定位错误、内控机制不健全、商业模式不完善是今后发展中需要防范的长期风险。”

国家《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应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为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但在现实操作中,由于高息吸储,风险与收益两相权衡,很多小贷公司不得不“垒大户”。摆在包头市大部分小贷公司面前的难题即是如此:最大化放款取得更高的收益,从而抵消掉吸收资金时付出的高额利息成本。

“额度小的贷款虽然风险分散且收益较高,但是操作起来费人工、费时间,如此小贷公司当然倾向于投放给一些贷款规模较大的企业,如遇到自有资金不足,还会和其他小贷公司联合放款,共同承担收益和风险。”黄先生说这也是隆兴小贷动辄贷出4000万元、2000万元的原因所在。

但在何广文看来,片面地追求大客户、与银行竞争客户、贷款太集中最终反而会导致风险过度集中,“正因为如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跟小贷公司合作。”这也从客观上抑制了小贷公司发展的步伐。

事实上,资金紧张一直都是小贷公司发展道路上最需要解决的瓶颈。截至去年10月底,全国小贷公司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约170亿元,仅占其资金来源的8.95%。目前,一些小贷公司因为发展缓慢、资金匮乏,普遍采取民间吸储的方式扩大资金规模,何广文担忧,“其他的风险都可以通过不断改进各种机制让其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而非法吸储带来的法律风险,一旦沾染基本上就为这家小贷公司宣判了死刑。”(摘自2011年6月11日《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