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三亚游客悲惨遭遇”始末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三亚游客悲惨遭遇”始末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蛇年春节期间,一段《三亚旅游悲惨遭遇》视频在网络上疯传,画面上游客岳丹夫妇等人遭到十几名警员围殴,引发广大网友围观,批评、声讨海南省三亚警方的呼声相当高涨。

很快,海南省三亚警方针锋相对发出视频,画面中,岳丹等人对身着制服的人员推搡殴打。一时间,各方说法不一,国内舆论界一片哗然。

2013年10月11日上午,“黑龙江游客打警察案”在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旅游悲惨遭遇》视频,引起全国轰动

2012年12月19日22时30分许,黑龙江游客翁志刚与妻子岳丹及朋友李建林、沙志静等人在海南省三亚市大东海景区喝酒后,驾车回去。在往夏日百货停车场出口方向行驶时,翁志刚发现有一块水泥块剐蹭车底盘后很生气,欲找保安理论。当时正好在停车场取车的大东海派出所协警员蔡洁清经过此地,被翁志刚误以为是停车场的保安,便对其大骂,并踹其腿部一脚和打头部一拳。随后赶到的协警员肖海川同样遭到拉扯及殴打。

紧接着,12名警员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制止过程中翁志刚等人与民警发生冲突。其中一名男子还企图抢夺其中一名办案民警的枪支。最后,在特警巡逻队的协助下,才将翁志刚等人控制并带离事发现场。

时隔几天后的22日,岳丹打开笔记本电脑整理拍摄的视频资料。画面中,十多名警员将多名男子控制在地上无法动弹后,仍有人对其丈夫翁志刚棍棒殴打。身着绿色衣服的岳丹护着丈夫,向一名警员“求饶”说,“他患有严重的哮喘病,求求你(别打了)。”话刚说完,她就被该警员一把掀翻在地。

画面还显示,另一名警员,提着另一名男子的双腿,使其脸部着地。而就当警员准备押解岳丹丈夫上警车时,一名便装男子又上前踢踹,并对前来抗议的岳丹挥巴掌。视频中,还有一名男子对岳丹丈夫等人喷辣椒水。

岳丹越看越气,于是把此视频放到网上,上网之前她给视频取名为《三亚游客悲惨遭遇》。令她始料不及的是,网友一致声讨三亚警方,事件立即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

不久后,三亚警方作出回应称,岳丹的视频是剪辑过的:“事实是,前一段视频中挨打的男子寻衅滋事,妨碍警察执行公务,并且对警务人员攻击。”

同时,警方也公布了一段视频。画面中,包括岳丹在内的数人,正对一名身着制服的人员推搡殴打。警方视频后,网络上原本朝岳丹一边倒的形势开始急转直下。有人认为,游客打人在先,警方反抗在后。也有人质疑警方执法过度,涉嫌。

为还原全部事实,岳丹等人又到事发现场寻找新的视频。但他们说,能够拍到现场的工商银行的视频已被警方提取:“而警方却说,银行把视频删了。”

双方的视频对决,各方说法不一,更进一步激发了全国网友的关注,一时间,国内舆论界一片哗然。

随后,三亚警方对涉事游客翁志刚、岳丹等人以涉嫌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罪,提起公诉。

一审“量刑过重”,四被告提起上诉

2013年5月16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

公诉机关认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的行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宋连涛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翁志刚等四人强烈反驳,称他们准备离开时,协警蔡洁清等持塑料棒和铁管将车拦住,并先殴打他们。其间,因蔡洁清等未出示证件,他们认为对方为保安,而且翁志刚见拉架的岳丹被打流血,遂与对方扭打在一起。岳丹称自己被打后才抢夺塑料棒乱抡。李建林称自己一直在中间拉架,但多次被对方殴打。

宋连涛说,不知道现场人员是警察,因此上前劝阻,但从未抢过枪支,也没见到警察的佩枪。

岳丹的辩护人齐岩冰说,整个视频经鉴定发现,其中的一个协警,也就是肖海川先打人。“如果协警先动手的,那么我当事人进行还击的情况下,实际上就成为一个互殴,根本就和寻衅滋事没关系了。”齐岩冰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19日19时许,翁志刚、岳丹及其在三亚的朋友李建林、宋洪斌还有被告人宋连涛(宋洪斌的父亲)等人在三亚大东海东北人酒楼吃饭喝酒后,便驾驶岳丹的保时捷轿车到大东海景区旁,将车停放在夏日百货停车场10号停车位,随后到宋连涛的朋友张明志的烧烤摊边继续喝酒。22时30分许,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和沙志静(李建林的妻子)走到夏日百货停车场取车,由李建林开车送翁志刚、岳丹回其汇林水苑小区的住处。车往出口方向行驶约40米时,翁志刚等人听见车底盘有被硬物剐蹭的声音,四人下车检查后发现车底下有一块水泥块。翁志刚很生气,便叫喊停车场的保安过来处理。这时,大东海派出所(原“下洋田派出所”)的协警员蔡洁清正好途经此处,被告人翁志刚认为蔡洁清是停车场的保安,就大骂蔡洁清并冲上去向其腿部踹一脚并向其头部打了一拳。蔡洁清被打跑开后电话联系在附近巡逻的大东海派出所协警员肖海川,称无故被打,请求前来处理。

肖海川接完蔡洁清电话后,向大东海派出所值班室报告在夏日百货停车场有人被打的情况,大东海派出所的值班领导麦范副所长指示离案发现场最近的协警员肖海川和宁丽波先赶往现场。肖海川和宁丽波(均身着黑色警用作训服)接到指令后各驾驶一辆警用摩托车赶到停车场找到蔡洁清,三人从警用摩托车上各自拿了一根派出所统一配置的棍子走到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跟前。肖海川对翁志刚等人表明是下洋田派出所的巡逻队员,问翁有什么事。翁志刚大骂肖海川等人,随即抬脚踹蔡洁清,并伸手去抢夺宁丽波的棍子。肖海川见状想去制止翁的行为,就用手中的棍子击打翁志刚,被告人岳丹立即上前勒住肖的脖子并抓住其头发。蔡洁清此时被李建林和沙志静推扯至旁边珍珠店门口处。当肖海川试图挣脱岳丹时,被告人李建林从珍珠店门口跑过来,跳起用脚踹肖海川的背部,并和翁志刚、岳丹一起将肖海川的头向下摁。肖海川挣脱后向大东海派出所呼叫支援。蔡洁清则被翁志刚、李建林抓住并用拳头殴打,岳丹也抢走蔡洁清手中的棍子并用棍猛击蔡洁清。被告人翁志刚又抓住站在旁边的肖海川的头发并挥拳击打其头部,接着又冲向宁丽波扯掉其警帽并用手拽住宁丽波的头发,后被告人岳丹、李建林将翁志刚拦住。

22时42分,大东海派出所民警麦范、王著、刘胜飞同协警员李俊、陈宗岳等人以及特警防暴队员罗卫东等人身着警服,驾驶警车到达现场。肖海川对王著、刘胜飞等人说是被李建林等人殴打,刘胜飞欲对李建林进行盘查控制并传唤回派出所时,被告人宋连涛、张明志(不处理)上前与李建林身边的公安民警互相推拉,被岳丹拉住的翁志刚遂冲上前想抢夺肖海川的警棍未遂。公安民警随即将被告人翁志刚控制。在控制翁志刚的过程中,翁用膝盖顶碰肖海川的头部,致肖受伤。当王著下蹲控制李建林时,被告人宋连涛冲到王著身边欲拉扯王著的佩枪,王著立即松开李建林,转身护住自己的枪支,特警罗卫东迅速上前将宋连涛拉开,随后多名公安人员将宋连涛控制住。22时50分许,被告人翁志刚、李建林、宋连涛和张明志等人被民警控制住后被带回公安机关,岳丹随公安人员回到派出所也被控制。

该事件致蔡洁清右手第五指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肖海川头皮血肿、左眼挫伤,经鉴定,伤势为轻微伤;王著佩枪的枪纲被扯断;罗卫东的作训服被扯破。

7月12日,三亚城郊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翁志刚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被告人岳丹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李建林有期徒刑两年;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宋连涛有期徒刑两年。该案四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宋连涛因不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量刑过重”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被判缓刑,四被告真诚悔过

7月24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决定立案受理。2013年10月11日上午,该案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但鉴于上诉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宋连涛在二审期间自愿认罪,真诚悔过,有悔罪表现,挽回了此案对三亚作为国际旅游城市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上诉人翁志刚、李建林、宋连涛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