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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现象分析与工商的监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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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价1060元的奢华SPA套餐,如今58元就能抢先试用;原价505元的日式料理双人套餐,交上168元就能大饱口福……这是虚假广告还是白日做梦?答案是――网络团购!2010年全国网络团购的交易次数达三百余万,成交额数亿元,“网络团购”已经成为当前互联网点击率最高的词语。然而,在网络团购异军突起的背后却逐渐凸现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手段的缺失与不足。

一、网络团购的起源

今天人们谈到的网络团购也有人称之为“团购2.0”,主要区别于早先的以篱笆网为代表的拥有共同商品需求的顾客组团、同厂家(商家)砍价的团购模式。“团购2.0”始自2008年11月成立的美国团购网站Groupon,与传统网络团购不同,Groupon通过线下业务团队发展商户,平台上一天只提供一次团购,参与团购的用户数达到一定规模后,即开启团购模式。

国内第一批团购网站诞生于2010年1月,截至8月份,国内初具规模的网络团购企业数量已达1215家,包括传统门户网站如新浪、搜狐、腾讯也纷纷试水:2010年6月初,搜狐焦点正式推出团购频道“爱家团”;7月12日,新浪和腾讯在同一天推出了团购频道;人人网也随即推出团购平台糯米网。一时间,团购市场风生水起,出现井喷式增长。

严格来说,团购网站还包括商家(厂家)销售自家的产品而自行推出的网站,限于篇幅,本文仅仅关注探讨第三方独立团购网站。

二、团购网火爆的原因

1、网络环境整体上有利于网络团购的发展。据艾瑞咨询iUserTracker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7月,中国生活服务类网站的访问用户达2.38亿人,团购网站访问量达4625.8万人,人均月度访问天数为3.52天。中国网民基数大,且日渐依赖互联网获取生活服务信息,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培养了具有付费意愿的用户、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商,日趋成熟的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系统,这些都为网络团购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共赢模式促进交易量的火爆。网络团购与传统的B2B、B2C、C2C等模式不同,是一种C2B(Consumer to Business)模式。众多的消费者聚合起来,与商家进行谈判和交易,团购网站在其中起到中介的作用。团购网站具有异常清晰的盈利模式,即用低折扣吸引消费者,用聚拢的大量消费者吸引商家。收取商家一定比例的佣金实现盈利。在这一由团购网主导的链条中,商家通过微利甚至亏本,能在短时间内迅速集聚人气,消费者足不出户,鼠标轻点便享受各项优惠,而网站在获得佣金的同时也聚集了大量人气,为日后的市场推广打下基础。

3、启动门槛低、运行成本廉导致蜂拥而至。据了解,一套团购网站系统(基本照搬Groupon)的售价最低只要4000元左右,加上支付系统、企业信箱、短信服务等,创建一个团购网站成本可以控制在1万元以内。运营成本除却网站的必要维护之外,主要是员工外出联系商家等支出,而一旦有了好的团购项目,利润则很可观。

三、当前网络团购存在的隐患

网络团购作为电子商务的衍生,其未来的发展前景不容小视,然而,现阶段团购网站准入门槛低,网站良莠不齐,团购陷阱、售后无法保障、消费者维权难、缺乏行业规范等质疑声不断,消费者对团购的诚信不断产生疑虑,网络团购行业隐患重重。

1、进入门槛低、行业同质化严重,小网站在竞争中举步维艰。艾瑞咨询的《中国网络团购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7月份,全国94家主要团购网站的参团人数达272万,成交额达1.34亿元。但同时,已有200多家团购网站在竞争中迅速消亡。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贸然进入的中小网站由于先天不足,在与商家的议价中话语权缺失,既无法杀到较低折扣,又无法取得较高返利,生存空间受到挤压。例如著名的团购网站1288网在一次活动过程中,向某商家订了10万元的货,并将用户缴纳的2万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商家,结果商家卷款走人,1288网涉嫌收款不发货纠纷一触即发。无奈之下,1288网只好将该团购网站标价10万元挂牌出售,暂停所有线上团购活动,从其正式开张到被迫结业,前后还不到60天。

2、虚标折扣、收缩成本,商家千方百计寻求利润空间。在公共网络平台上,只有低廉的价格才能聚拢人气,因此,团购平台上许多1折、0.5折的“跳水价”优惠券屡见不鲜。在消费者、商家、团购网站三方的利益博弈中,商家在亏钱赚人气的同时,个别商家不惜以服务打折来应对,包括菜分量不足、商品以次充好、服务怠慢、限定折扣时限、搭售其他商品等等,甚至更为恶劣的是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夸大虚假宣传。

3、远程空间、虚拟网络交易,网站与商家的诚信机制构建不足。团购网站和商家缺乏公正权威机构的有效监管,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没有能力去辨别信息的真实性。团购网站与商家是否有合作协议、具体条款有什么、商家信誉度如何、商品的质量与网页介绍是否一致等等都无从知晓。笔者在星美影院便看到了影院的告示“近来有鼓*网,擅自在网站上与我公司的合作项目,现郑重声明,本公司只与大众点评网开展了团购项目”;还有2010年10月某网站推出的“0元购买价值20万元的豪宅”团购项目,在一周时间内购买量迅速攀升至50万人次,而其可信度令人堪忧。

4、提前付款、即时支付方式,消费者的资金缺乏担保机制。淘宝网之所以深入人心,得到迅猛发展。与其第三方支付宝的推出有关,毕竟网上没有见面、没有实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第三方支付的推出,其验货满意付款的方式让网民踏实许多。目前团购网站几乎全部要求会员通过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支付平台提前付款,而并不是确认收到货物满意后才完成付款。由于这一模式涉及了网站与商户的资金支付、服务消费等衔接问题,用户在网站付费后仅是消费的开始,最后到商户体验消费完毕才算是团购结束。对于消费者而言,钱款一旦转出就没有了任何保障,退货、退款难度较大。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对策与手段

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其中第三条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的网络服务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提供有关经营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将团购网站纳入网络服务经营者的范畴,并列出了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笔者认为在消费者、团购网站、商家的交易链中,网站事实上起到主导的作用,重点应当加强对团购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引导准入环节。推进团购网站登记备案制度。对有条件的、规模较大的团购网站鼓励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对条件不成熟的网站引导进行工商网上备案。对于注册备案的团购网站,建立

权威的信息数据库,在网站上即时公布各团购网站的基本情况、负责人、访问量、交易量、投诉量等,同时要求提供网购项目的合作协议、商户信息等材料,打造公开透明的网络团购消费环境。对有条件的网站,鼓励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逐步建立团购网站的资质等级证书认定体系。

2、规范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网络交易规章制度。包括质量保障制度、主体资格审查制度、网络交易规则、进入和退出机制、投诉和反馈机制、纠纷处理制度、交易数据备份保存制度、资金流转制度等等,保障网络交易秩序的健康、有序。

3、完善维权保障。构建团购网站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在网站主页面上链接12315网上投诉举报中心,在明显位置标注网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示网站处理投诉、退换货流程;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处理,对于重大纠纷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备,并将处理结果在网站和数据库中同步等等。

4、培育行业自律。大力推行行业协会自律制度。《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明确指出“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建立网络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商部门应当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的建立,对于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的行为通过行业自律公约的形式予以规范,并建立行业的资质等级认定。

在加强对网站交易平台监管的同时,工商部门应当注重对消费者和商家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主动选择规模较大,运行较为正规,信誉度、诚信度较高的网站交易;同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由于网购的特殊性,消费者、网站、商家可能身处不同地域,各地工商部门应当通力协作,充分利用跨省的网上监管维权平台,切实负起辖区内商家、网站的监管职责,对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侵害商家合法利益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打击。

团购网站遍地开花、“泡沫式繁荣”过后必然是整个行业的大洗牌,一批规模较大、拥有商户资源、拥有稳定用户资源的团购网站将占据大部分市场,一批先天不足的网站面临被淘汰。在这一市场优胜劣汰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理应有所作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工作,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从而服务好网络交易平台,最终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网络交易行业的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