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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社会背景下自学考试教育竞争力变化及改革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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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自学考试历经三十年的持久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其教育功能和竞争力也在悄然转变,非学历教育功能凸显,教育运行机制在竞争中显优势。建立成人学历教育“注册制”、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一体化、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归一化、建立多元化的自学考试运行机制是对自学考试教育发展改革创新的思考

[关键词]自学考试 竞争力 注册制 双证一体化 多元化

20世纪70年代,教育的发展理念从一次性终结教育转向终身教育。1968年美国学者罗伯特·哈钦斯提出了学习化社会理念。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报告中提出了“终身教育”和“学习化社会”两个基本观念。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纲要强调指出“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发展自学考试对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序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1981年试行,历经30年,发展成绩斐然。截至2010年底,在全国693所高校设立专业主考院校,共开设796个专业,涵盖法、哲、历史、教育、经济、管理、文、理、工、农、医、军事12大学科门类,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图1为高等教育自考发展30年累计取得成绩的数据统计,输送的人才大致相当于130所万人规模大学20年毕业生的总量①,成果显著。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性分析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构建学习型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形成我国三大高等教育体系。自学考试已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多功能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的开放教育格局,顺应了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的改革要求。另外,每年有相当一部分适龄青年,因多种原因不能进入高校学习,农村所占比例更多,加之大量在职在岗人员有再学习意愿,自学考试为这些人提供了有利的学习平台。这个平台不仅便利、成本低、解决工学矛盾而且质量高,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发展均衡的有效途径。自学考试在构建学习型社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有力保障。(1)开放、灵活的特点与学习型社会“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需求相适应。自学考试的学习理念与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理念是统一的。它是目前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最为开放和最为便利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第一,自学考试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信仰和身体条件的限制,只要有中国国籍的任何人(包括罪犯)都可以参加;第二,自学考试不受专业和学习年限限制,专业自主选择,未通过的科目可重复考,取得的成绩长期有效,学分累积,考试一年举行四次,考生到当地设立的自考办报名即可参加。这种灵活、便利的学习方式更适合目前快速发展的中国社会。(2)自学考试纵深、严谨的管理组织模式有助于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自学考试管理机构逐级管理,分工明确。在教育部领导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制定考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领导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省、地市也很方便。

自学考试允许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相结合,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自学或者助学,但课程必须参加国家考试,是所有学历教育中唯一命题和辅导、考试和办学等关键环节分离的学习形式,严格规范的考试制度确保学习质量。因此,自考文凭被视为等同于普通高校文凭,不仅在国内含金量高,而且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认可,自考毕业生到这些国家可直接攻读硕士。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竞争力转变及原因分析

1.历史回顾。中国自学考试是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1977年我国恢复中断11年的高考,当时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教育条件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青少年对学习知识如饥似渴难以满足。1977年共570万人参加高考,录取了27万人,录取率不足5%;1978年共610万人报考,录取了40万人,录取率仅6.6%。为促使青年人自学上进,对有学习愿望者鼓励自学成才,凡是自学有成绩,经考试合格者,发放证书,等效于高校教育。1981年初,国务院批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首次考试2万余人报考,第二次考试考生增加到17.7万人,对学习的饥渴、社会的需求可见一斑。1988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到1988年下半年,全国有560多万人参加了200多个专业的自学考试,并且有28万多人获得本、专科毕业证书②。20世纪80年代,自学考试为解决高等教育资源匮乏带来的教育机会限制、缓冲人才断层发挥了积极作用。90年代,自学考试规模得到空前发展,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补充和不可或缺的部分。

2.自学考试教育现状。进入21世纪后,自学考试的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的数据(见图2),2000年,学历教育报考1369万人次,而非学历教育证书项目报考仅171万人次,差距明显。然而经过十年的发展变化,学历教育报考总体呈现下降趋势,非学历教育证书项目报考异军突起,上升趋势明显,2007年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报考人次基本持平,2008年之后实现了反转。自学考试面临改革转变,非学历教育的发展迎来历史新篇章。

3.教育竞争力变化及原因分析。(1)学历教育竞争中显优势。近年来,自学考试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规模都有萎缩,呈现稳中有降趋势:2010年自学考试学历报考人次从1997年突破千万后首次重新回落到千万以下;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数占各类高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17.3%,相比1998年的45.3%,成人高等教育在全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所占的分量大大降低。弱化趋势表明二者同时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瓶颈,生源竞争和生存竞争态势不可避免。成人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弊端不容忽视:一是成人高考的存在遭受质疑。近几年,成人高考报考人数低于招生指标的倒挂现象普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形同虚设;二是缺乏质量监督和保证机制,教育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成人高校教学管理不严,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降低了成人教育学历的社会认可度;三是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计划各校自主设置,缺乏统一标准,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困难,不利于“学分银行制”实施;四是成人教育趋于普通教育化,办学模式、教学方式、管理制度不能适合成人教育生源结构和个性化、多样化、职业化的应用性需求变化,在开展全民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中存在局限性。相比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采用“教考分离”“宽进严出”的教育机制保证了自学考试体系的严密性和公正性。自学考试涵盖学科范围广,考试组织管理体系广泛、灵活而严谨,与学习型社会教育理念相一致,在构建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中有独特优势,自主选择、社会普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等诸多“以人为本”的特性有利于终身教育在全民、全社会更加广泛开展。全民继续教育对各种形式教育的成果认定、转换提出了新的课题。“学分银行制”是各种教育形式互通衔接的有效途径,而自学考试从实施以来一直采用“学分银行制”,是其他教育形式所欠缺的,因此自学考试的执行机制在未来教育发展中颇具竞争力。(2)自学考试凸显的非学历教育功能。图2数据对比显示,自学考试教育的发展方向已出现拐点,非学历教育证书项目考试越来越受欢迎。自学考试能满足人们广泛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需要,以专业技能培养与行业资格鉴定为主的各种非学历证书考试社会需求广泛,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我国继续教育推进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进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自学考试未来的发展重点在于全民继续教育。当前在发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是市场导向,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可见,自学考试在新时期应及时适应各种变化,通过改革探索,扬长补短,从而保持其长久的生命力。

四、改革创新自学考试机制,促进自学考试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1.建立基于自学考试制度的成人学历教育“注册制”。中国普通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成人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者的生源竞争和生存竞争。利用现行自学考试学历教育运行模式的有利优势,将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有机整合,实行成人学历教育“注册制”:(1)学员“注册制”。将目前的成人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学历教育合并,成人学历教育由学校负责制统一改为教育考试院负责制。成人教育学员无须参加成人高考,而是由自学考试机构注册、建立和管理学生的考籍档案,统一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每通过一门课程即取得相应学分,发放单科成绩合格证,记载考试课程名称、成绩和学分,并计入网上考籍系统,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也互认学分,所修学分累计,信息随时可供查询,考生考籍信息清晰明了、简单易查。考生可自学,也可就近自主选择院校参加助学培训,教考分离,考生完成规定学分后提交毕业申请,由教育考试院审定通过后统一颁发证书。(2)基于模块化学习的大选修制。专业课程实现模块化教学,分公共、核心、选修三个模块。除公共模块和核心模块外,选修模块课程不局限于固定课程,可由学员自行选择本专业或非本专业同层次开考的选修课程。在确保学科体系专业知识掌握的同时,兼顾学习者不同职业岗位需求和兴趣爱好,从而将学科体系、考生个性化需求和社会需求三位统筹,这与《纲要》中的个性化学习需求相一致。(3)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最新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成立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委员会,建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自学考试自始至终实行“学分银行制”,而且学分信息已实现信息化管理,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的可操作性强,探索其他形式教育的成果认证、转换可以归口统一由自学考试机构承办。以自考学分信息管理系统为中心,积极探索自学考试与高等教育全日制专、本科的教育沟通衔接、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沟通衔接以及其他各类形式教育之间的学分沟通衔接,逐步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

2.建立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互通和衔接,实行“双证”一体化。参加自学考试对象多数为在生产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人员,对职业技能的应用和技术的管理学习意愿强烈。因此,关注自学考试教育的职业诉求,注重其教育体系与职业体系的有机整合联动是教育发展的主轴线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间的相互转换与衔接,是英、德等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英国的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是世界上公认做得最好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NVQ)将学历教育、职业教育、职业资格分为五级,每级分别反映了实际工作中必须履行和具备的责任和能力,三者之间可实现相互对应、交叉转移。德国的“双元制”也是国际上饱受赞誉的,学生在学校接受理论知识教育,在企业接受职业培训,毕业前须参加职业培训结业考试,毕业时考试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三证合一”,三证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培训部门、职业学校颁发,彼此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④。 我国的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培训运行机制通常各自独立。自学考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双证”教育是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综合发展的试金石,该模式有效地激励了学员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同步发展。借鉴“双证”制度,确定自学考试学历教育专业课程学分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学分互认的可操作性通兑办法,建立二者之间的对应和交叉转移,将学历教育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无缝对接,从而实现“双证”一体化。

3.发展非学历教育证书项目,探索实现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归一化。我国的非学历教育从1994年起开展考试,2000年前,非学历教育证书项目考试品种单一、项目少、报考规模小,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此后几年,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报考逐年递增,2010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独立开考和合作开考的非学历教育证书项目报考达1103万人次,相比2000年报考171万人次,规模增长迅速。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广受欢迎的直接原因是广泛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部门将资质证书作为人事招聘、考核的重要依据。国家对职业认证体系的建设越来越重视,然而我国目前缺乏严谨统一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认证机构繁多,各行业、部门自行组织考核鉴定、发证,部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之风无法杜绝,考核管理不严密、透明度不高、鉴定范围狭窄、考核内容陈旧等现象使得认证的质量和社会认可度下降。相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承办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因质量保证,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声誉不断扩大,涵盖的资格认证项目越来越广泛。大力发展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加大与各行、各业资格认证的合作力度,开拓多类别的专业技能培养与行业资格证书,构建全国各行业统一的、以政府监管、行业指导、考试机构实施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4.建立多元化的自学考试运行机制。(1)层次上,向研究生教育发展延伸。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自学考试以专科教育为主,目前以专科、本科同步发展。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和学习型社会的进一步推进,自学考试在各种继续教育中凸显出来的效用性促使其高层次发展需求日益增加。发展自学考试研究生教育,从而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2)空间上,促进自学考试国际化。加强自学考试与国际证书考试之间的沟通,将国际证书有机融合本土化。全国考委与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简称“UCLES”)合作推出的中英合作自考模式,由中英双方参照剑桥大学相应专业考试的标准共同设立课程体系,教材和命题都由英方负责,通过对剑桥大学先进的案例教学、实用课程学习,提高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以案例模式进行,考生以实用的知识结构进行案例分析,不用死记硬背,考试通过率反而高于传统的自学考试模式。通过规定课程考试,可同时获得国内高校学历证书和剑桥管理证书,一考双证。该模式强调学以致用,特别注重管理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考生更具就业竞争能力。此后推出的中美合作自学考试SMAT项目是又一个自学考试与国际接轨的实践项目,这种国际合作模式可以走得更广泛、更深入。(3)形式上,创新多样化的自学考试模式。一方面,将自学考试委员会的监管作用和社会教育机构的教育资源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发展过程性考核,包括网上课件学习、网上作业和网上考核,加强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通过网上学习系统对考生学习行为及学习效果进行跟踪记录和考核测评。将过程性考核与国家统一考试有机结合,避免学员过分追求合格率的应试心理,突出自学考试教育的学习过程。另一方面,研究更开放的教学组织和评价形式,建立专业课程远程教学和网络答疑体系;打破常规学分制度,建立更弹性化的学分认定办法,通过区间学分制实现学分转移和借用;采用多元化的符合学习需求的考评测试方式,尤其是非学历教育不同职业技能的测试更需要灵活多样的考评方式。

[注释]

①参见教育部网站的“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简况”一文。

②于信凤.1981年自学考试在三市一省试点[N].中国教育报,2009-08-31.

③赵学义.论高等教育的职业导向[J].教育发展研究,2008(11):32.

④胡建平,仲海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与衔接的可行性研究[J].苏州大学学报,200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