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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模仿更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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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了yahoo,紧接着中国就有了新浪、搜狐、网易;

美国出了ebay,紧接着中国就有了易趣、淘宝;

美国出了Amazon,紧接着中国就有了当当、卓越;

美国出了Google,紧接着中国就有了百度、中搜;

美国出了YouTube,紧接着中国就有了土豆、优酷;

美国出了myspace,紧接着中国就有了校内网(人人网);

美国出了Groupon,紧接着中国就有了美团、拉手。

就连我国最大的互联网企业腾讯也是从国外的ICQ而来,猛地一看,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史似乎就是一部复制史。但是不管是QQ还是淘宝,如今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模仿对象。通过模仿国外成功产品服务和网站,再加以改进,稍微创新,几乎都不用完全开发全新的产品,既节约成本,又缩小运营周期。无论是最初的门户、邮箱,还是团购,“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

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地鄙夷模仿,毕竟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有什么比事实更具有说服力呢?毕竟,互联网诞生于美国,发展、繁荣也是美国领头,自然很多新技术、应用、模式诞生于美国,既然他们有着先发优势、有现成的成功模式,有什么理由不复制到中国市场来?所以中国互联网行业在总体上看属于追随者。而且,多数互联网企业发展过程中风险投资的参与和支持至关重要,而风投的重要口味之一便是用海外成功上市的企业作为标尺来衡量中国本土互联网公司,这种口味决定了中国互联网企业不得不去模仿。当然,我们也不能把中国互联网企业对于跨国公司竞争的成功,简单归结为本地人更了解市场。因为在商业领域,也有许多传统企业想模仿沃尔玛、肯德基,但学成并超过模仿对象的,几乎还没有看到。他们也像中国互联网人一样熟悉本地市场,但为什么最后鸡飞蛋打

了呢?

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中国互联网业在模仿中,普遍有重新制订游戏规则的本能举动,发展和再创造主要在这个方面;而传统产业更多是单纯拿来,外在地模仿。

模仿+创新=微创新

我国互联网领域的模仿,不仅仅是在模仿国外,在国内企业之间也是如此。一篇“腾讯”便是对国内大企业模仿小企业的不满。但是与其骂腾讯,还不如把精力用在自身的创新上,“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例子也不是没有。大鱼吃小鱼本来就是竞争法则,但不会因为有了大鱼就没有小鱼的生存空间,现实反而是“鲨鱼旁边还经常有小鱼的存在”。

“要么持续创新,要么死亡”。这句流传业界的铁律不仅说明了市场竞争的残酷,也道出了企业生存的根本,笑到最后的多半是率先做出大胆尝试的企业。而对于未来更多的互联网创业者来说,微创新将是他们的世界观、方法论。

“技术创新叫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营销模式创新,产品界面的创新,用户体验的改进,这种创新也是创新。而从现在的互联网来看,互联网正在从技术驱动走向消费者导向驱动,所以用户体验的创新往往会变成新互联网应用能否得到用户欢迎的决定性力量,这种创新叫微创新。”奇虎360董事长周鸿如是定义。

由此来看,创新与模仿其实并不矛盾。正如日本经济的腾飞离不开模仿一样,模仿是为了更好地超越。互联网更提倡的是,“聪明的引进,并不断地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对此提出精辟的阐述,他认为创造性的模仿是“创造性仿制者在别人成功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创造性模仿仍具有创造性,它是利用他人的成功,因为创造性模仿是从市场而不是产品入手,从顾客而不是从生产者入手。它既是以市场为中心,又受市场驱动。”

任何简单一味的模仿只有死路一条。弱者的生存模式,更重要的是在深刻了解市场的情况下,主动学习他人的长处,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选择有智慧的市场策略。这也正是有人推崇“山寨精神”的重要原因——山寨的过程,也是快速学习、吸收的过程,后来者只有汲取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并与自身的优势及环境因素相结合,形成特色产品和独特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后来者居上。

模仿也有终点

中国互联网需要创新者,而这一需求正在变得越来越急迫。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大爆发,让国内和国外再一次几乎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百度、阿里巴巴等先后进军手机操作系统。

然而,即便是百度,脚步也已然迟缓:不仅面前有强大的苹果和谷歌,即使百度开发出手机操作系统,市场定位也将局限在中低端手机,因为高端手机市场届时已经被占据。

强大如百度,已然落后于移动互联网。正如盛大公司董事长陈天桥所说,互联网是千变万化的。真正伟大的企业是在创造明天的商业模式来告诉互联网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这种发展方向是被预定的。对于互联网的创新型企业而言,应该“以万变应万变”。所以,专注于模仿别人,忽视新的市场机会,最后往往是得小利、失大利,而更悲惨的结果,是想要追赶已经太晚。

不仅是手机操作系统,在最新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创新上,中国互联网企业也在重复模仿再创新的路子。如提供地理位置服务的Foursquare,目前国内已经有路客网、拉手网、玩转四方、多乐趣、在哪儿网等多家企业跟风提供地理位置服务。当然这样的应用服务本身技术壁垒不高,国外的成功案例国内可以借鉴。但是国内互联网企业不应该只把目光放在国外的成功应用上,本土化的创新才是

根本。

与中国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亦步亦趋的样子截然相反的是,中国在移动互联网的机遇非常明显。根据尼尔森调查的数据,中国的移动互联网比美国更普及。中国手机用户达7.55亿,远超美国,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也高于美国(两者比例分别为38%和27%)。在2010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奚国华介绍,截至今年6月份,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4.2亿人,从规模上来说已经跃居世界第一,其中手机网民达到2.77亿人。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移动互联网市场。

移动互联网可以塑造新的行业格局。苹果正是借助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创新出“3G终端+应用商店”的模式,击败了手机巨头诺基亚,并最终在市值上超越微软。而国内随之掀起了跟风苹果的热潮,Ophone、乐phone相继出现,中国移动和联想也都在倾力打造自己的软件商店。但是从手机销量和应用下载量来说,它们都难望苹果项背。

为什么强大如中国移动和联想,也不考虑自我创新?其实,在移动互联网这一新兴的领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况且国内的消费者与国外消费者存在很大的不同。国内效仿苹果建立起来的应用商店,盈利水平一直无法提升,分析其原因,可能并不是开发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不够新颖或者实用,而在于国内的消费者不像国外的消费者那样习惯收费模式。因此照搬苹果的模式,从目前的效果看,并不成功。倒是Android手机采用了革命性的做法,建立起一个开放平台,整合产业链资源,并且提高应用程序的免费比例,赢得了消费者的欢迎。

Android手机在世界范围内销量的迅猛增加很好地说明了其第三方软件运作模式的成功。而在国内,这样的开放模式还没有出现,中国移动Mobile Market只能在移动用户中使用,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虽然向所有用户开放,然而软件收费仍然让很多消费者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