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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质量监管要重合力、重到位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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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业纤检机构,如何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和全国纤检工作会议的精神,是摆在面前的重要课题。2012年,湖南纤检局认真履职,全面推进棉花质量监管工作,确保了全省棉花质量安全。我们的体会是:监管要重合力、重到位和重效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监管合力

纵观近两年中纤局围绕“棉花”召开的大小会议、印发的各类文件,都离不开一个关键词:工作有效性。所有这些都在警醒我们:当前既是纤检机构发展的最佳时期,也是关乎纤检机构存亡的关键时期。面对日益复杂和严峻的棉花质量形势,我们深刻认识到,专业纤检机构作为从监管、公检到国储棉出入库全过程覆盖的质量监管主体,一旦履职不到位,出现棉花质量事件,都直接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并将严重影响专业纤检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为从根本上解决棉花质量监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全员参与忙公检,蜻蜓点水做监管”的问题,我局不仅制定下发了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省质监局领导还在全省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亲自组织市质监局分管局领导及省、市纤检机构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引导大家从纤检机构的发展历程及当前担负的社会责任,深刻理解全面履行监督检查和公证检验两大职能的极端重要性。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识要高。棉花质量监督是纤检机构的天职和首责,务必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好。二是体制要顺。要发挥“三位一体”的职能优势,要彰显执法促检促管的作用,要形成“省局统筹协调,处室竭诚指导服务”的湖南特色。三是方案要实。下发的方案涉及的目标任务要实、程序要求要实、推进举措要实、抽查督办要实。四是责任要明。既要明确领导分管、部门主抓、岗位操作的层级责任,更要明确监管巡查、执法打假、各类公检的线条责任,还要明确省局统管、主产片区及市县属地的块状责任。五是监管要强。监管派出的人手要强、执行的手段要强、创新的举措要强、绩效的考核要强、失职的追究要强。六是作风要硬。要发扬湖南人“吃得苦、受得累、过得细、耐得烦、霸得蛮”的精神,打好棉花质量监督这场“攻坚战”。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监管到位

针对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需要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在落实监管责任上狠下功夫。为落实“谁检验、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监管总要求和解决重复检查、监管盲区的问题,我局按照“两个结合”的原则,将全省棉花产区划分为四个片区,省、市四个纤检局分别对责任片区内的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负总责;对于跨责任片区的新体制棉花企业,则明确由公检承检机构负责监管。

第二,在推进合作互补上狠下功夫。长期以来,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管理、检验、执法未能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影响了监管效果。为此我们提出了“管理主导,执法开路,检验保障”工作思路,确定了定性评价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模式,并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检验部门,凡在各自工作中发现了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都必须及时通报对方。

第三,在完善基础保障上狠下功夫。监督检查要取得实效,基本保障不可或缺。一是要有人员保障。省、市纤检局既要有成建制的棉花质量监督管理科室,配备精干人员开展工作;还要建立补位增援机制。二是要有频次保障。虽然出动的人次、到企业的频次与监督检查的效果不一定成比例关系,但面对从业人员素质还不够高、企业质量意识还不够强、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的现实境况,一定频次地“光顾”还是能有效地起到提醒甚至威慑的作用。因此,我们规定棉花收购加工旺季的巡回检查,必须确保每7~10天进行一次。三是要有质量保障。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必须脚踏实地、认真仔细,不得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要按中纤局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做到“记我所做,录我所记”,完善、充实企业质量档案。

第四,在做好汇报通报上狠下功夫。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或新的问题,我们不仅及时处置,还及时向中纤局有关处室汇报,以争取指导和支持。在棉花收购加工旺季,我局还每月印发一期棉花质量通报,不仅通报棉花市场情况、质量情况,还通报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并对下个月的主要工作提出要求。在随后一期的通报中,我们还会对上期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再通报。

突出重点,创新方法, 提升监管效果

我们在将棉花混等混级、异性纤维、水分超标作为整治重点常抓不懈的同时,针对企业交储成为绝对主流这一特殊情况,又将检查样品真实性、棉包标识、虚构条码及不符合交储要求的棉花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牢。

第一,创新棉花质量监管的手段。多年工作实践证明,传统的巡回检查方式已不能有效监管现代棉花加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尤其是在公检量高居不下时,更凸显了监管资源严重不足。为此,我们自行研发的《棉花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经过几年的修改完善后,2012年全面启用。该系统通过对企业上传的加工数据和公检数据的综合分析,显示异常的数据,检查人员“按图索骥”,深入现场核查,虚构条码、标识与实物不符、超水棉以及样品不送公检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极大地提高了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我局通过信息系统发现两家企业棉包加工时间明显低于正常时间,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类棉包属于重量或回潮率不符合国储棉入储要求而虚构条码。

第二,拓展质量信用等级的作用。从2004年起,棉花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开始实施,之前,这种工作方式只是纤检系统唱独角戏,质量信用等级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我局认为,要让质量信用等级得到社会的认可,首先是质量信用等级的质量要高。于是,我们完善了质量信用等级的参评条件,严谨了评审程序。其次是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我们又无数次地到发改委、农发行等部门上门汇报企业质量状况,并通过每月的质量通报、年度的质量分析报告反映质量情况。近几年,棉花质量信用等级的评定结果得到了省发改委、省农发行的高度认可,发挥了新的作用,实现了棉花质量信用等级与企业信用贷款等级挂钩。

第三,强化公检样品监管。全省各承检机构均安排有专人到企业巡查并收取样品。如我局原津市实验室HVI搬迁到长沙后便成为了样品中转站,我们在仪器化公检期间派专人、专车进驻,每天到企业收取样品,督查指导公检样品的抽取,核对样品与棉包品级质量,并督促企业加强扦样现场管理,严禁取样现场存放多抽样品,消除样品“以次充好”的隐患,同时,当公检中心因各类公检任务繁重而无暇顾及样品真实性检查时,我们就及时征调其他部门人员接替该项工作。

第四,强化棉包标识监管。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棉花打包下线不刷唛头标识或包号、重量、生产日期等标识不全,就极有可能是为了调换条码、棉包。因为当某棉包公检结果不符合交储要求时,只要换成了公检结果符合交储要求的新条码,可直接刷相应的唛头包号、重量、生产日期而不留下任何涂改痕迹。在企业交储踊跃的情况下,这种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我们不仅将是否及时在唛头刷上棉包包号、重量、生产日期作为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还以《质量通报》的形式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和企业。

第五,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去年11月份,面对收加环节的异纤防控有所弱化、混等混级有所抬头的局面,我们果断布置在棉花主产区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通过统计不符合国储棉入储要求棉包数量,调查核实库存量、销售量,进而分析存在的问题,从而有效防止不符合交储要求的棉花进入国储。

第六,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截至2012年底,全省立案查处棉花质量违法案件13起,其中虚构条码和标识不全各3起、违法加工2起、“两小一土”5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其中通过“棉花质量监管系统”网上19份。通过上述案件的及时查处,对棉花质量违法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保障了全省棉花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