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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收费问题,盈利近六亿元的京石高速公路遭遇首次公益诉讼――北京市民赵建磊和律师吴朝华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京石高速北京段退还高速费五元。公益诉讼的价值,就在于为公共利益说话,并不在乎标的之大小,甚至也并不在乎官司之输赢。公路收费,涉及巨大的公共利益被侵害问题。这些年来,在许多领域,局部利益、部门利益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随着全国公路建设持续“”,太多的“公益公路”变成了“利益财路”;审计表明,一些地方的公路,已成了政府和一些利益集团的“财路”,众多的违规收费站、大量的违规转让经营权,使公路的公益性受到了严重挑战。面对公众利益的大量流失,是该有人为此而“打官司”了。
诸多“公路”只是名义上姓“公”,实质上变成了“私路”――“私路花雨”,飘来的都是钱,正义于是不复存在。中世纪思想家奥古斯丁在名著《上帝之城》中说:“在没有真正正义的地方,法律是无法存在的。”他还说:“没有正义,人们之间的联系就无法通过法律的纽带得以继续。”公路不再成为通往公益的纽带,《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早已被一些人架空,现在要看我们的司法法律面对公益官司是否“存在”了。
世界银行年初的报告显示,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还要高,难怪有人说“高速公路”是“高价公路”。我国已是世界上收费公路里程最长的国家,高速公路90%、一级公路80%、二级公路40%以上,都是要你交出“买路钱”。这些公路还不仅仅是道路本身属于“财源”,收费之外还有超速之类的“罚款”,某条高速路一年就有两亿六千万元罚款收入囊中!公路电子眼“见钱眼开”、收费站工作人员“年收入十万”之类,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
开掘“财源地盘”、开发“地盘财源”,是这些年来在不同领域迅速崛起的现象。公路部门将公路变成财源滚滚的“财路”,教育领域将学校变成发家致富的“领地”,景区旅游被一个个公司开发成一项项捞钱的项目,医疗机构把一个个病人栽种成一棵棵摇钱树……疯狂逐利,正是这个浮躁世界的共同病灶。一旦权力与利益结合在一起,成为权贵利益共同体,那么想将其打破,哪怕打开一个缺口,都难如上青天了。山西有个许西收费站,为了撤掉这个早已超期、超额的收费站,山西省政协委员连续多年、几任接力提交提案,但该收费站就是屹立不倒;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嫒,则为京石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奔走了十五年,却依然显得势单力薄。而审计表明,高速路千亿投资背后就有巨大的权钱交易。
“条条大路通发财”,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全国公路建设继续“”,未来几年还将有两万亿元的继续投资。“路盘”与“楼盘”的情形很相似,高速路也好,商品房也罢,其实都成了一种暴利的载体;如果知道“楼盘”治理之难,那么同样能够明白为什么“路盘”治理也很艰难。公路的本质特性是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共品,将它变成“私路”、“财路”,就更是为“和谐之路”堵路了。要想使公路非法收费“破财”――破其非法之财,那么攻破“权钱利益链”就得先行。
[原载2007年7月23日《中华工商时报・观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