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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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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增长相关理论研究表明,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有巨大的促进作用。cafta开放前沿涉及我国广东、广西、云南和海南四省区。基于四省区经济与金融发展现状,文章认为构建区域金融支撑体系意义重大。建立区域性金融机构、拓展金融机构支撑网络、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撑、强化金融资源支撑等是CAFTA进程中构建我国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的重要策略。

关键词:CAPTA;区域经济增长;金融支撑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8)05-0068-06 收稿日期:2008-01-07

在CAFTA(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的经济发展均面临着机遇与挑战。深入开展国家和地区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成为经济发展新的机遇和必然选择。CAFFA开放前沿直接涉及我国广东、广西、云南和海南四省区,各地经济发展及金融发展差别较大。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枢纽,区域经济的全面升级和协调发展,本质上要求区域内金融资源的增量支持和存量调整,并体现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对后进地区的支持作用。因此,要实现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就必须正确把握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的关系,建立起与区域经济快速增长相适应的区域金融支撑体系。

一、区域经济增长与区域金融支撑

(一)区域经济增长与区域金融发展相关理论综述

我国学者对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论述。当前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理论主要集中于区域金融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上。李炜(2001)把区域金融与资本形成、劳动力投入和技术创新以及技术结构升级等过程联系起来,研究了区域金融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机制与规律,得出了区域金融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的结论。周立和王子明(2002)利用一元回归模型,得出了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存在高度相关性的结论:而且他以1978年的国有金融相关比率作为金融初始深度指标,证明了初始金融水平促进此后17年的经济增长,从而认为一定时期的金融发展对长期的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艾洪德、徐明圣、郭凯(2004)在对我国区域性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发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东部和全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而中、西部二者之间则几乎是负相关的关系,且存在明显的滞后效应:另外,他们还得出过度开放金融竞争和推动金融的市场化改革,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可能反而不利。胥嘉国(2006)首先比较了我国东、中和西部地区金融发展的差距,随后采用面板数据的处理方法,对三大地区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各地区金融发展无论是在量的增长上,还是在质的提高上都有助于各地区经济增长,同时IV的估计结果表明金融发展在质的提高方面比单纯量的扩张方面更能促进经济的增长。张企元(2006)通过建立东、中、西部区域GDP增长与金融(贷款)增长的线性回归模型,证明了区域金融(贷款)增长与经济增长存在高度正相关关系,揭示了区域金融(贷款)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并通过模型进一步计算出区域贷款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得出中部金融(贷款)增长对GDP增长贡献率最高的结论。

以上的研究表明: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并且这种作用具有长期的效果。

(二)金融支撑体系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

针对国内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研究可以看出,重点更多偏重于经济增长而非金融发展要素,或者关于金融发展的计量指标代表性不高。大多是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金融结构变量、金融压抑变量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考虑金融发展的门槛效应,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经济结构分析金融发展的作用。归纳起来讲,在不确定的环境中,为了节省信息和交易成本而产生的金融支撑体系可从5个方面推动经济增长:

1、减少风险:有效的金融支撑体系可以起到一个分化与减少经济运行风险的作用。发展程度较高的金融体系有利于风险的交易、风险的规避、风险分散化和各交易主体的风险分担。

2、合理地配置资源:有效的金融支撑体系可以将区域金融资源中剩余的资金调动起来并将之用于有益的经济活动中。从而达到社会生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3、监督经营者和实行公司治理:有效的金融体系有利于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改善公司治理。大量金融中介和金融机构的存在,降低了投资者获取有关经营者信息的成本,同时投资者很容易通过股票价格以及股票市场上公布的其他公司信息来判断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对企业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促使经营者改善公司治理和调整企业战略。

4、动员储蓄:有效的金融支撑体系一方面必然要创造出一些可以让个人或家庭进行小额投资的金融工具。另一方面会通过设立更多的银行分支机构降低存款人交易成本的办法来动员储蓄。

5、促进商品与服务的交换:有效的金融支撑体系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的金融安排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分工、技术创新,进而促进商品和服务的交换。

可见有效的金融支撑体系对区域经济增长从多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CAFF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金融运行及金融支撑体系的现状并不能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

二、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经济发展及金融运行现状分析

(一)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从表1中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广东优势特别明显,2006年广东省GDP总量为25968.6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利用外资、银行机构数量等各项指标均超过其他三省区之和,金融资源主要集中于广东。广东在全国属于金融发达地区,拥有深圳证券交易市场,融资便利。而广西、云南、海南则属于金融落后地区,云南和海南银行机构数量分别是2985个和1230个,不到广东的19%和8%,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广西、云南、海南甚至无分支机构。可见,我国CAFTA周边省区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金融发展水平差异比较大。

(二)G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因子和聚类分析

将人均存款、人均贷款、金融保险职工数占比、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人均上市公司数、国有金融相关比率、全部金融相关比率、金融市场化率、收入比、人均存贷差、对第三产业的贡献、对GDP的贡献这些指标定义为金融发展的第一因子即实力因子:将存款增长率、贷款增长率作为金融发展的第二因子:

将贷存比指标,定义为金融发展的第三因子,第二、三因子定义为金融发展的潜力因子。综合得分为将各因子得分以其方差贡献率占三个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之和。选取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2003-2005年3年的平均数,进行因子分析,可以计算出周边省区的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得分及排名情况、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广东省的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在周边四省区中综合得分最高,在全国排名第3,而其它三省区综合得分都是负数,说明这三个地区的区域金融的综合发展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海南分别在全国省区排名当中位于第22和25名,是地区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省份;广西排名靠前,主要是因为其拥有早期开放的港口城市,但与沿海的大部分省份例如江苏、浙江等相比远远落后。

为进一步明确我国周边省区金融发展在全国的地位,利用因子分析的综合得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金融发展差异状况进行了聚类分析得出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在全国金融综合发展水平聚类结果中的位次,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广东在全国金融综合发展水平位次中属于第一梯度,广西和云南属于第四梯度,海南属于第五梯度。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了广东蓬勃发展的经济态势,以及其在金融发展水平上绝对优势,另一方面反映了其他三省区金融发展的相对落后,但也说明了他们发展的巨大潜力。一般来说,经济活动遵循距离衰减法则,经济分布密度在空间距离上由中心向逐渐降低,地理位置相邻的区域比较容易接受对方的扩散能量。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金融发展水平位次的差异,再加上相邻的地理位置关系,这就为构建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金融对外辐射和带动效应低

区域经济的发展,要求金融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CAFTA进程中广西、云南、海南一方面受本地金融机构数量和金融资产规模的限制:另一方面他们之间以及与金融业相对发达的广东省之间缺乏区域金融合作的平台:再加上政府行为驱动的资本流向与政府区域发展战略有关,导致地方政府过分追求地方经济的发展,彰显政绩,从而更多地希望和努力实现外区金融资本的单向流入,阻碍区域金融资本的市场化自由流动与融合。因此,当前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金融业服务覆盖范围多限于自身,各种因素的合力结果是金融对外辐射和带动效应低。朱恒鹏在(2007)《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资本自由度指数:1999-2004》一文中,通过构造“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和资本自由度指数”指标体系,对各地区的金融发展与资本自由流动程度的相对水平和发展进程进行了测度。表4是1999-2006年间用此指标测算的我国周边省区金融发展和资本自由化指数总体评分情况:

通过表4我们可以得到,周边各省的金融发展水平和资本自由化程度在七年问是稳步上升的,广东省的金融发展和资本自由化指数由1999年的6.97发展到2006年的9.23,上升了2.26,其他三省区也分别上升了2.72、2.3、3.1,这反映了四省金融市场化水平在逐步提高。但是也应看到,广西、海南、云南三省区与广东资本自由化程度存在的巨大差距。因此,四省区应破除行政区划,构建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提高资本流动率,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四)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生存与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各种因素的总和。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运行会产生重要影响,甚至关系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生存与发展。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广东、广西、云南和海南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有别。信用体系建设的层次不同,提供金融稳定有关信息的交流、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难度较大,金融风险和预警以及后期的金融合作存在较大的困难。现行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还不完善。应对突发性金融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周边省区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三、CAFTA进程中构建我国周边省IX金融支撑体系的必要性

(一)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产业承接、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催生了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

CAFFA开放前沿四省区广东、广西、云南和海南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必然体现在各省区产业结构或层次上的差异。而区域经济发展的本质是产业结构向协调化、高度化不断演进的过程,也即是区域内的产业梯度转移与承接的过程。CAFF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着的巨大的金融约束。需要金融机构提供配套的信贷、直接融资、支付清算、财务咨询、信用评估等金融服务,从而催生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

(二)CAFTA进程中东盟与我国周边省区贸易的快速增长呼唤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

金融支撑体系对促进边贸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完善健全的金融支撑体系可为贸易的发展提供重要的融资、结算、风险规避等作用。随着CAFFA进程的加快,区域内经济贸易的依存度必然增加,作为重要的外贸商品基地和重要的国际贸易口岸地,CAFTA开放前沿四省区广东、广西、云南和海南,一方面它们与东盟贸易往来更加紧密,生产地与口岸地的贸易流的增加,必然产生相应的资金流的增加。另一方面四省区之间由于位置的特殊性。其经济联系与合作也必然愈加密切。因此,CAb-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进行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三)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建设、投资资金的快速增长要求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

作为同处于北部湾区域,又是CAFTA开放前沿直接涉及的四省区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应该说在CAFTA进程中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然而四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决定四省区在这一过程当中不能单打独斗而应力求在各方面进行合作,其中一个重要领域就是在金融方面。以当前北部湾的开发建设为例。2007年1~8月,北部湾经济区单个项目投资超过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就有24个,如果再要建设沿海大型组合港,临海重化工业基地,沿海基础设施,发展海洋经济,巨额资金的

需求迫切。这种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资金需求与资本市场发育滞后的两难局面的破解,要求构建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

(四)我国现行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限制了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发展资金的供给。降低了区域资本利用效率

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并非按照金融贡献和效率进行,而是按类似于财政分配式的资金供给制度进行的。中央政府主导的金融改革导致了中国金融资源的纵向分割,而地方政府的介入又导致了中国金融资源的横向分割。这使得各地区相互复制金融发展模式、金融机构种类,并进行金融资源的地区封锁,使资源固化在每一个条块之中,难以流动起来,从而带来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张颖熙,2007)。因此,我国现行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限制了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从而限制了发展资金的供给。同时,资本和技术的缺乏是影响我国周边省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尤其对广西、云南、海南来说,其资本的缺乏又进一步限制了技术因素作用的发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迫切要求构建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

(五)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需要构建金融支撑体系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加快,东盟各国与我国的经济金融交往也必将日益密切。作为CAFTA前沿地区,我国周边四省区由于经济、金融发展本身的差异性,其在CAFTA进程中面临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必然大小不同,这就需要构建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进行区域金融合作,交流经济金融经验,共同研究经济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促进区域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四、CAFTA进程中构建我国周边省IX金融支撑体系的策略

CAFTA进程中构建我国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是迫于周边省区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金融支撑体系的缺位或支持不力的情况下提出的。这项对于周边省区经济快速发展意义重大的“金融工程”的完成,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区域性金融机构

为了搭建区域性金融合作平台,促进金融在区域资源流动中更好地发挥配置导向和市场调控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四省区可以建立以下区域性金融机构:

1、组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四省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可以联合起来,组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以银行卡业务、票据业务与银团贷款等业务为合作突破口,实施集约化经营,突出品牌效应,一方面可以降低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调配金融资源,满足各地巨额发展资金的需求。

2、组建区域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根据区域开发的国际经验,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四省区可以组建专业化经营某些特定业务的区域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比如可以组建专门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内产业转移、企业并购重组、跨区合作项目等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譬如泛北部湾合作银行等。

3、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鉴于广东现有的经济实力、地理位置与金融发展规模,可将其打造成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四省区区域金融中心,形成金融增长极,带动其他三省金融增长,充分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金融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

(二)拓展金融机构在周边落后省区的支撑网络

广西、云南、海南是很多金融分支机构尚没有或较少进入的落后省区。当地政府应积极引导,创造环境,鼓励金融分支机构进入,扩大金融机构在这些落后地区的规模和数量,拓展这些地区的金融机构支撑网络,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逐步培育起商业性金融需求,为商业性金融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

(三)完善我国周边省区金融生态环境支撑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支撑是金融支撑体系赖以存在和良好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周边省区金融生态环境支撑:

1、完善地方规章,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依法维护银行债权。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四省区的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坚决杜绝企业改制中损坏银行利益逃废银行债务的不法行为,应协助金融部门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四省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依法收贷、债务清算等方面的执行力度。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确保金融业对CAFTA进程中我国周边省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2、不断加强政府金融意识,提高全民信用意识。周边省区在出台地方投融资政策、土地开发利用政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诸多政府行为中要着重考虑和维护金融部门的利益,减少对金融部门的直接干预:四省区可以由广东省牵头,出台信用管理规范,建立信用建设的工作目标和社会信用监督机制,将金融业资产质量状况纳入各自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尤其是广西、云南、海南三省区要做好农村信用村(镇)、信用户的建设,大力宣传和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创建金融安全区,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四)建立区域性金融监管中心

区域金融稳定是指整体金融运行环境良好,管理机制健全,并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是金融业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要保持周边省区区域金融稳定,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四省区必须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区域性金融监管中心。一方面可以实行四省区金融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指标体系。通过跨省区金融监管、风险预警、风险救助等合作措施,客观分析判断整体金融风险,定期区域金融稳定评估报告,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区域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五)强化信息、资金、人才等金融资源支撑

金融资源是金融机构的核心组成部分,有力的金融资源支撑可以为金融支撑体系的可持续运行及发展提供保障。可以从信息、资金、人才三方面去强化金融资源支撑:

一是探索建立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可通过建立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周边地区区域金融合作网站,提供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个人综合信用档案系统、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促进区域内金融信息交流与共享。

二是推动资金的跨地区流动。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四省区金融机构要做好资金异地流动的基础T作,包括了解区域内市场状况、信用环境状况、产业发展政策等,加快与异地系统内和非系统内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搭建区域支付结算、票据交换、外汇交易、信用卡管理等平台,通过金融乘数效应,引导资金流向欠发达地区,流向资源开发型比较优势企业。

三是加快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金融人才已经成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应着力培养一批精通外语、法律、管理、财务,且熟悉国际市场资本和金融运作规则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构建周边省区金融支撑体系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