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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现状与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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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一 学校法制教育效果好,对学生有帮助

结论二 学校法制教育基本做到以学科教学为主渠道,专题教育、课外活动为辅助手段

结论三 法制教育资源较为丰富,自编教材、法制宣传片成为法制教育的主要依据;教育途径和形式趋于多样,学生最喜欢的教育形式是可参与的活动

结论四 教师教学形式较为灵活,基本能根据授课内容和学生的喜好进行合理设计,注意用自然融入的方式进行教育

结论五 学校法制教育师资配备情况亟待改善,近一半被调查者没有接受过法制教育的专门培训,教师对接受培训的需求表现不一

结论六 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可程度高,学习积极性较高,最大需求为“与生活相关的知识”;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与“来自学校教育”相比,学生对网络的需求程度更高

结论七 家庭、学校、社会合作开展法制教育的意识基本形成,但社会和家庭参与的程度仍待加强

2007年,教育部联合等五部委共同出台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2009年初,上海市教卫党委联合市教委等五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了解学校实施情况,为市级层面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课题组受上海市教卫党委法宣处等部门委托,于2009年9―12月在浦东新区部分学校开展了本项课题研究。

一、调查说明

本项调查主要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抽取办学条件相对较好、一般和较差的小学各8所,初中、高中各4所,共48所。学生问卷每所学校每个年级随机抽取一个教学班,每班随机抽取5名学生。实际发放小学生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580份;实际发放中学生问卷740份,回收有效问卷356份。

教师问卷每个学校分管校领导、负责德育的中层干部和年级组长及部分班主任参与,实际发放问卷580份,回收有效问卷499份。

家长问卷每个样本班级抽取10位家长,实际发放问卷23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55份。

二、调查目的与内容

1.通过对德育干部、教师、学生、家长等的抽样调查,了解他们对当前法制教育实施现状的看法,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有效推进法制教育寻求最适合学生的方式和途径。

2.基于以上目的,本次调查主要围绕法制教育实施的核心要素展开,即课时、实施渠道(学科教学融入、专题教育、活动和校外教育)、教材、师资、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育效果评价等方面。

三、调查结论

(一)学校法制教育效果好,对学生有帮助

1.大多数学生喜欢老师讲法律方面的内容。其中84.3%的学生表示“很喜欢”或“有点喜欢”。88.1%的教师认为学生对参加法制教育活动持“欢迎”态度。

2.绝大多数学生认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对自己成长有帮助。其中有98.3%的小学生和95.4%的中学生认为“帮助很大”或“有帮助”。中小学各有94.4%的学生认为在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能帮助解决碰到的问题。

3.大多数教师认为当前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好,并认为这是学校教育的结果。82.7%的教师对当前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持“非常认同”或“基本认同”的态度。当追问教师为什么认为当前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很好或较好时,88%的教师将其归因为教育系统到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学校法制教育基本做到以学科教学为主渠道,专题教育、课外活动为辅助手段

1.语文、政治等课程成为法制教育的最主要阵地。只有近6%的教师认为自己没有在课堂上进行过法制教育。学生问卷显示几乎每个学科的教师都会涉及到法制教育内容,92.5%的中学生和84.7%的小学生认为政治课教师会主动讲授法制知识,40.8%的中学生和76.2%的小学生认为语文课进行了法制教育。值得关注的是,从开放题答案看出,中学的心理课和小学的信息课,较好起到法制教育的作用。

2.专题教育、法制教育活动基本能按规定进行,部分学校还额外增加了特色活动;从学段看,小学阶段的落实情况好于中学阶段;从学校活动安排看,高年级安排特色活动较多。有80%的小学生认为自己的学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课,且有90.4%的小学生表示“老师按课表上课”;有38.5%的中学生认为有专门的法制教育课,有60.4%的中学生认为学校仅根据固定的节日、纪念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班会成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平台。在回答老师会在哪些课上讲到法制教育内容时,很多学生填写了“班会”,说明班主任普遍能利用班会进行法制教育。

(三)法制教育资源较为丰富,自编教材、法制宣传片成为法制教育的主要依据;教育途径和形式趋于多样,学生最喜欢的教育形式是可参与的活动

1.多数学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教材,主要以区统一编制为主,学校自编为辅,半数以上教师认为他们使用的教材很好;小学阶段有专门教材的多于中学。多数教师认为学校重视法制教育教材的建设。82.6%的小学生反映学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教材;中学生反映没有教材的达52.7%,尤其是毕业年级。这与中学阶段学生反映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的情况一致性较高。

教师选择教材属于新区统一编制的居多,占45.9%;其次是学校教师自己开发的校本教材,占33%。剩余21.1%的学校用的是正式出版的教材。半数以上教师认为他们使用的教材很好。

2.很多学校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最常用的方式是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宣传片,这种方式被小学生接受程度高,中学生较为喜欢的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来获得教育。

教师认为,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宣传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在节日纪念日进行法制教育是最有效果的三种法制教育形式。对问题“你学习法律的目的”,小学生的选择集中于知识的获得,选择“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70.9%)多于“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60.2%)。而中学生选择“作为自我保护的手段”(52.1%)的比例则多于“丰富知识,提高修养”(43.4%)。

(四)教师教学形式较为灵活,基本能根据授课内容和学生的喜好进行合理设计,注意用自然融入的方式进行教育

1.大多数教师的教学形式多样,与学生的认可程度基本一致。对问题“老师上法制课时通常采用的授课形式”,老师和学生选择最多的是“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其次是“讲课时穿插一些生活实例”,再次为“教师组织学生演讲、辩论、讨论案例”。而选择“照着教学材料读”的非常少。

对问题“对你帮助最大的法制教育课的授课形式”,中小学生的选择都集中为“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2.进一步检验“照着教学材料读”可以看出,这种形式虽然并不受到学生的喜欢,但在实际中仍存在于部分教师教学之中,需引起关注。

3.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较为认可“自然融入”的方式,与学科教学内容联系性强的学科教师更认可这种方式,一些老师“不敢融入”的倾向值得关注。

2/3的教师表示通常在讲解与法律知识点相关的内容时自然而然地融入法律教育,近1/3的教师表示是在讲解完学科知识点后再增加一些法律知识点。6%的老师表示从来没有在课堂上讲过法制教育内容。

不同学科的教师在对到底要不要在课堂教学中融入法制教育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其中社会、语文、音乐、体育、生物、政治、化学、地理等学科教师选择“自然融入”的最多,尤其是思品教师,100%选择“自然融入”。而历史、物理、英语等学科,教师选择“自然融入”的非常少。

不选择“自然融入”的教师认为“太牵强”、“教学时间有限、考试压力大”、“自己也不懂,怕误导学生”。

(五)学校法制教育师资配备情况亟待改善,近一半被调查者没有接受过法制教育的专门培训,教师对接受培训的需求表现不一

1.近2/3的教师表示学校聘任了法制教育专、兼职教师。1/3强的学校还没有配备法制教育专、兼职教师。

2.半数以上的教师表示接受过教育部门组织的法制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其中以语数外教师为主,其他学科的教师参加此类培训较少。

3.教师对接受法制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培训的需求差异较大,中层干部、小学教师相对迫切。在需求程度上,不同学段的教师在法制知识培训方面的需求呈现显著的差异性。其中小学教师在这方面的需求较多,而中学教师需求较少。不同职位教师的需求也存在显著的差异,中层以上干部需求较多,普通教师“无所谓”态度的居多;在对培训部门的选择上,教师最希望获得的是由司法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培训机构等部门联合组织的培训,其次是司法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最不愿意接受的是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仅占12.5%)。

(六)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可程度高,学习积极性较高,最大需求为“与生活相关的知识”;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与“来自学校教育”相比,学生对网络的需求程度更高

对问题“你最希望了解的法律知识”,70.9%的小学生和61.1%的中学生选择“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此外,中学生较为关注的是与社会关系密切的知识,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间关系的知识”等,小学生更加关注与他们作为未成年人相关的权利义务知识。

对问题“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你会通过哪些途径寻求帮助”时,被选择最多的是“上网查信息”,其次依次是“询问父母或者其他人”、“询问老师或其他人”、“查阅书籍报刊”、“拨打咨询电话”,同时也有一定比例的学生选择“询问同龄人”。

(七)家庭、学校、社会合作开展法制教育的意识基本形成,但社会和家庭参与的程度仍待加强

1.大多数学校落实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置,但有待更好发挥作用。

多数学校善于利用各种法制专业人员的力量开展法制教育。73.2%的教师表示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且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来自公安部门,认为这些副校长(辅导员)能定期或不定期来学校作法制报告或是帮助学校进行综合治理。但有近1/4的教师不知道学校是否有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或不知道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来自哪个单位,不知道他们在学校里做过什么工作。

2.学生家长普遍意识到孩子接受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在家庭生活中能进行法制教育,但学生在家庭中得到的法制教育十分有限。

大多数家长认为孩子的道德品质养成最为重要,普遍认为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非常必要,对参与学校法制教育的积极性较高。但在影响孩子的方式选择上,家长有意识地通过专业知识教育的力度不够,更多表示通过电视等方式使孩子顺其自然获得教育。被调查家庭订阅了法制报刊杂志的仅18.9%;家里平时经常收看法制类型节目的仅6.9%;在家庭生活中,家长经常与孩子一同讨论社会中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仅39.7%。来自教师的调查也显示,认为家长有较强法制意识的仅有16.5%。

调查显示,家长的学历与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呈正相关。

3.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不容乐观,有待加强宣传,充分利用。

对问题“学校是否设有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学生和教师明确回答“有”的均不到半数 ,其余为“不知道”。在有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的学校, 80.3%的教师认为“学校能经常利用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活动”。学生认为“能经常组织活动”的比例却较低(中学生14.1%,小学生29.4%)。

调查显示,不同职位的教师,对学校是否有法制教育基地的了解程度不同,并且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其中校长、中层干部表示不知道的非常少,而普通教师表示不知道的却很多。

四、调查建议

(一)保证法制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的课时(尤其是毕业年级),提高法制教育在学校的落实程度

1.要切实将法制教育纳入到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之中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学校除学科课程所占课时外,每学年要根据法制教育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结合学校课程实际,安排合理的课时用于法制专题教育活动,法制专题教育的时间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确保课时,保证质量。但是,正如调查结果所显示的那样,还有数量较大的中小学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有8.3%的被调查小学生和7.6%的被调查中学生表示学校从来没有开展过法制教育活动。因此,保证法制教育时间是落实法制教育的基本前提。

2.要强调毕业年级法制教育的贯彻落实

调查表明,毕业年级的法制教育开展不如非毕业年级。从社会发展、学生成长的需要看,知识的单向度习得远不如学生品质和素质的养成对他的成长影响深远,因此,决不可因为学生考试的压力而忽视对学生成长有重要影响的法制教育的落实。

3.区域层面应建立监管机制以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落实

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督导检查、校长年终绩效考核、法制教育条线工作考核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注意树典型校,抓薄弱校,促进区域法制教育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二)加强法制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

1.提高对法制教育资源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法制教育课程资源是开展好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载体。如何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内容丰富、使用方便、符合学生需求和认知特点的法制教育课程资源,对于开展好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律知识和能力至关重要。

2.区域层面组织人员加强配套教材开发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得力人员,参与法制教育材料的选择、修订与完善,本着符合学生生活实际、符合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特点、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原则,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提供具有较高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和可读性的法制教育材料。

3.加强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和利用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和公安、司法等部门合作,集中开发一批有基础、有意愿、有资源的校外法制教育基地,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形成长期利用、持续发展、发挥作用的合作互动关系,促进法制教育形式和内容的丰富,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创设更好的条件。

4.加强对法制教育网校的开发和利用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发挥法制教育的影响和作用。调查显示,学生有法律援助需要时,首先想到的寻求帮助的主体是网络。因此,加强网络中法制教育相关内容的建设应成为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为此,有关方面要加强对专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进一步提升已建的法制网校在教师和学生中的影响力。调查显示,大多数教师知晓并使用浦东的法制网校,网校在小学教师和学生中认可程度较高,中学稍差,一些栏目不甚受欢迎。因此网站管理者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需求的调研,使栏目更符合他们的需要,尤其要不断提高栏目对中学教师和学生的吸引力,提高网站的综合使用效益。

(三)在学科教学中加强法制教育,实现法制教育的“滴灌”功能

1.加强认识,重视法制教育在学科课程中的融入

学校教学以学科课程为主,有课时、师资、教材的保证,这使得教学效果也有了较好的保证。因此,法制教育的有效落实,不仅需要在专题教育、活动课中进行,更需要在常规课程中落实。调查显示,目前教师对学科教学中融入法制教育的认识尚有差距,因此,提高教师对法制教育在常规课程中融入重要性、可行性的认识,应成为当前法制教育落实的重点。

2.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学科融入”研究,编写相关指南,实施培训

由于法制教育本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果缺乏对法律及教师任教学科本身与相关法律关系的深入研究,教师很难做到“有机融入”。有关部门或学校应认真开展关于在不同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法制教育的研究,帮助教师理解及掌握融入什么、如何融入的知识和技能。教师培训中,尤其要关注薄弱学校教师和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只有这部分教师的认识上去了,法制教育的效果才能普惠到每一个学生。为此,建议组织专题性、系列化的培训,培训过程中既要注意对知识点本身的讲解,更要注意对知识点落实方法的训练,为教师的教学提供指导。

(四)充分调动包括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校外实践基地及家长等社会力量,提高法制教育的参与性和实践性

1.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

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设置并非形式,而是举全社会之力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举措。因此学校必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除了定期开展作报告等活动之外,还要建立沟通平台,让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走进教师和学生,开展深度交流,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学校法制教育质量的提高。

2.加强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给学生提供法制实践机会

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环节。一是把握学校的真实需求,提出法制教育校外基地建设的意向性计划;二是挖掘区域内可利用场所资源,动员相关单位向学校开放;三是制定运作办法,学校应与基地单位协商,制定基地活动实施方案。只有这些问题落到实处,法制教育校外基地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3.发挥家长和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的资源优势

学生家长是一个资源非常丰富的群体,之中有大量的专业法律人员,教育部门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可考虑通过组建区域层面家长志愿者讲师团到各学校巡回演讲;组织他们参与学校各类活动;吸纳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等形式,家校联手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学校要定期通过家长会或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面向家长的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能力,为孩子营造更好的教育氛围,同时也借此提高家长参与学校法制教育的程度。

另一方面,可以招募高校法律专业学生志愿者,既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又为他们提供一个社会实践的机会,实现法制教育的双向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