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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裘棉麻与料之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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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服装质料因其物理属性及工艺的复杂度而成为农耕时代一切等级社会的视觉象征符号。丝裘棉麻等服饰质料的使用受到严格的社会礼法制约,以明代尤甚。明代罗、纱、绫、绢、缎、绸等丝织物织造工艺成熟,色彩斑斓绚丽,是皇室贵族阶层服饰主要质料的消费品;制作粗陋的棉、麻、葛等植物性纤维质料是民间大众服饰的主要质料。

关键词:设计艺术;服装艺术;工艺美术;明代服饰质料;礼法制约;艺术表现

中图分类号:J50文献标识码:A

在中国等级社会中,服装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上下尊卑、贵贱有别的等级史。服装的颜色、质料、型制无一不体现出人之等级差异。“宋子曰:人为万物之灵。五官百体,赅而存焉。贵者垂衣裳,煌煌山龙,以治天下。贱者裋褐枲裳,冬以蔽寒,夏以蔽体,以自别于禽兽。”(宋应星《天工开物》)可用作服饰质料的既有植物纤维,“枲、麻、苘、葛”,动物与昆虫类有“裘、褐、丝、绵”。仅从服饰质料来看,贵者着织造精良,纹理细密,手感滑润的绫罗绸缎及丝绵织物,或价值昂贵的皮毛类制品;贱者着质地粗疏,价格低廉的粗麻葛类布制品,因此平民百姓又可以其穿着定制而被称为“布衣”。服饰质料的选用要与自身及家族的社会地位相匹配,这一定制,古已有之。如对于皮毛制品的规定,《管子·立证》中云:“百工商贾不得服长鬈貂”;《春秋繁露》载:“不敢服狐貂”。华美的丝织品在汉代已明文规定其服用者的身份及特定的祭祀仪式中的服色质料。如《后汉书·舆服志》记载:“公主、贵人、妃以上,嫁娶得服锦、绮、罗、縠、缯”,皇室宗庙以下祭祀,皆服皂色缯袍单衣。这一不同等级所服不同质料及不同工艺织造出来的服饰,在明代形成了更加严苛的规定。在长期服饰等级之别的文化浸染下,这一贵贱之别的服饰穿着已内化为华夏帝国上至天子,下至平民的集体的共同伦理道德意识之中,不断强化着贵贱之别,望而知之的视觉与心理效应。

明代服饰质料主要可以分为丝、棉、麻、葛四种。丝为蛋白质纤维,其余三种皆为植物纤维。因蛋白质纤维自身所具有的柔滑光洁的物理属性,高档丝织品成为皇室、官宦、贵族的消费品,材质纹理粗疏的麻、葛织品成为布衣身份的象征。服饰织物质料本身的使用权限,在明代受到严格的礼法制约。

一、明王朝的律令

明王朝关于什么样的身份穿着什么样质料的服饰,有着严格的规定,不准僭越。从其所律令来看,明朝服饰质料等级的区分较以往任何朝代都更加细致,普通百姓及商人服饰质料受到的制约更为强烈。《明史·舆服志》记载,“洪武二十六年,衮……,中单以素纱为之。红罗蔽膝”,“永乐三年定,冕冠以皂纱为之”;武三年定皇后的礼冠服饰,朱罗、縠、褾、襈、裾,蔽膝随衣色,以緅为领缘。……大带,……上面用朱红锦缎,下面用绿色锦,扭结用青丝带;郡王长子朝服,永乐三年定:“大红白色绫罗衣,白色素纱单衣,大红素色绫罗下裳以及蔽膝,大红素色绫罗白色素纱两色大带……,丹礬红花锦”;洪武二十六年定文武官朝服,俱用……赤罗衣,白纱中单,青饰领缘,赤罗裳,青缘,赤罗蔽膝,大带赤白二色绢,……”[8]洪武二十六年定,文武官员公服样制,“盘领右衽袍,用紵丝或纱罗绢制成”。洪武五年修改有品级命妇服饰,也都采用紵丝绫罗纱之类材质。对于士庶冠服,洪武三年定,士庶冠服,男女衣服,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紵丝,绫罗,止许、绢、素纱;洪武三年又令士庶之妻冠服,穿绫罗、紵丝、绸绢;洪武十四年定命令农民穿绸、纱、绢、布,商人只许穿绢、布,农民家庭如果有一人经商,亦只能穿绢、布。正德元年规定,社会下层人士如商贩、娼妓、仆役等不许穿貂裘;总体而言,皇家贵族服饰用料主要为绫罗绸缎、锦绮、绉纱、细密紵丝、名贵貂裘为衣饰质料;士庶阶层主要以粗绸、素纱、素绢、布为服饰质料,明朝律令中严格规定不准穿用金锈闪色之服;商人阶层则只能以素绢与布作为服饰质料。明朝服饰质料的选用,其身份等级的象征意义完全超越了其自然使用功能,成为明代统治者进行封建统治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二、明代丝绸制品:皇室贵族阶层的消费品

明代丝绸织造工艺在中国的丝绸织造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主要特点,一是形成了以苏州、杭州、嘉兴、吴江的震泽镇与盛泽镇的丝绸生产为代表的太湖流域丝绸生产与文化中心。中国丝绸生产中心自宋时起开始南移,至明代,苏、杭、嘉、吴以丝绸产量大、技术精良、品质精美,作为江浙丝绸生产的最高水准,与四川、山西、闽广一起成为我国明代丝绸生产的四大产区之一,生产重心在太湖流域。二是明代丝绸品种丰富,装饰纹样与色彩多样化。《天水冰山录》记载了嘉靖时期从严嵩家抄出的织绣锦缎物品1304件,其中就有缎、绢、绫、罗、纱、绸、改机、绒、项幅、葛、布等料,缎中又有妆花缎、素缎、剪绒缎、藕丝缎等多种,绢、绫、罗、纱、绸等均又可分为多个种类。各类丝织物色彩纷呈,纹饰多样,反映出明代嘉靖时期丝织工艺的较高水准。三是织绣工艺在丝织中被广泛运用,印染工艺在丝织成品中有所式微。宋应星所记录的丝织工艺主要是在嘉湖地区。明代嘉湖地区以盛产素白丝坯而著名,因此在《天工开物》中记录的重点是在嘉湖地区素白丝制品的生产,没有过多记录明代极为丰富的丝织装饰工艺。但是就是从《天工开物》中丝、棉、布的织造,已能够明确表现出明代官、民不同的社会地位与等级差别。

织造工艺中,明代丝织手工提花技艺成熟,罗、纱、绫、绢、缎等织物异彩纷呈,纱地、罗地、缎地妆化、本色花、织金银是明代丝类织物织造富有特色的装饰纹样、装饰技法,地纹织造精密细致,装饰纹样丰富,色彩绚烂华美。

罗:罗在春秋战国与秦汉时期都已普遍生产,这在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战国楚墓及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西汉墓出土的大量的罗织物得以证实,后代的墓葬品中也屡有精美罗织物出现。在明代,罗种类更加丰富,织造技艺更加成熟。在《天水冰山录》中记载的罗类织物有素罗、妆花罗、织金罗、云罗等多种;在定陵出土的罗类织物中有袍、裙、褥等衣物。对于罗类织物使用,《明史·舆服志》中有明确规定,一是用作皇室服饰织造;二是用于文武官员的朝服、祭服。洪武三年则规定社会地位低下的庶人、农民及商贾业人员禁用罗织物,这就使的罗织物与其他丝绸织物一样成为明代等级制度的象征物。

从组织结构来讲,罗是平行纬纱与扭绞经纱所构成的中型厚度丝织物。从织花工艺来讲就是“纠纬而见花”。“现代织物组织学所谓的纱、罗,均指平行纬纱与扭绞经纱所组织的织物而言。凡每织入一根纬丝地经与绞经即绞扭一次的,通称为纱;凡织入数根奇数纬纱(如三根、五根、七根或更多根)后绞扭一次的,称为罗。”[1]这一定义在织造工艺方面与《天工开物·分名》中的记载相契合,文中曰:“凡罗,中空小路以透风凉,其消息全在软综之中。衮头两扇打综,一软一硬。凡五梭三梭(最厚者七梭)之后,踏起软综,自然纠转诸经,空路不粘。”

纱:从组织结构特点来讲“纱类丝织物是指全部或部分采用由经纱扭绞形成均匀分布孔眼的纱组织的丝织物。后来把有均匀分布方孔的、经纬捻度较低的平纹丝织物称为纱”。[2]纱以轻薄著称,以稀疏可以漏沙而得名,因此《周礼·天官》中记载“素沙”为周代王后六服之一,其中的“沙”即“纱”。纱根据提花与否分为素纱与提花花纱,素纱的材质特征,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素纱襌衣上体现无误,该衣长128厘米,通袖长190厘米,重量仅49克,薄如蝉翼,轻若无物。对于这一特点,在织造工艺中体现为:“若平过不空路而依稀者曰纱,消息亦在两扇衮头之上”。《天工开物》文中提到一种商周时代已有织造,在明清时期广泛流传的“绉纱”织造工艺,“凡左右手各用一梭交互织者,曰绉纱”。

包铭新则从织造所使用材料的工艺与规格提出,“平纹纱如使用捻度大的经或纬则称“绉纱”或“榖”。”[2]绉与榖为一物两种不同称谓,在朝廷贡品记录文献中,唐宋以前多称之为“榖”,洪武三年定制皇后礼服中尚有“榖”材料的运用。明清以后则多称为“绉纱”。提花花纱又有织金纱及流行于明代的妆花纱等多种。

绢:绢作为一种丝织品,较纱、罗为厚。《天工开物》记载,“罗纱筘以八百齿为率,绫娟筘以一千二百齿为率”,明代厚的绫娟是“古所谓六十升布”。明代根据提花与否将绢分成素绢与花绢两种。按照明代服饰穿着规定,农民、商贾阶层可以穿着素绢类普通丝织品。提花绢工艺复杂,至明代已织成如云绢、织金绢、织金挑花绢等多种品种。绢地工艺及组织结构为经线的双起双落,即《天工开物》中记录的“双经为绢地”。凡是质地精良,采用织金工艺,明律令,士庶阶层一律禁用。

绫:绫为斜纹织物,织造中每隔四根经线提起一根,形成五枚织物组织。《天工开物》对其品质评议为,“凡花分实地与绫地,绫地者光,实地者暗”。绫自汉到唐宋时期,已经形成了富有地方特点的不同种类的品种,比如唐时灵昌郡的方纹绫、扬州广陵郡的独窠绫、湖州吴兴郡的御服马眼绫、杭州余姚郡的白编绫、绯绫等,宋代四川梓州白熟绫、白花绫,扬州白绫等都是当时的著名品种。明代绫的生产已较唐宋时期减弱,“从传世及出土遗物所见,质地都较稀薄,一般作内衣、刺绣底料及裱装之用”。[3]

缎:缎具有色泽富丽,手感光滑柔软,品质富贵华美的特点,在明清时期广为盛行,是皇宫贵族所喜爱的一种丝织物。按照其工艺过程而言,“先染丝而后织者曰缎”(《天工开物》),若按照组织结构而言,“缎是经纬线交织位置按照一定规律分散,且有较长的经线或纬线浮现于表面的织物”。[3]明清文献中记载的缎纹织物繁多,命名方式各异,有以地名命名的川缎、京缎等,又有以实用功能命名的袍缎、裙缎等;也有以工艺特征命名的素缎、织金妆花缎、暗花缎等,还可以以纹样命名等不一而足。[4](P.50)

《天工开物》文中记录了日本创制的倭缎的织造工艺,后在漳州、泉州等沿海地区被广泛的模仿,日本学者太田英藏在《〈天工开物〉中的机械技术》一文中指出,“这种漳缎就是指天鹅绒”。另有使用细葛制作的精细紵丝制品,轻滑柔软,成衣贵重,虽为葛质料,但是特殊的加工工艺及成品品质使之成为皇家及上流社会的消费品。

绫罗绸缎,纵使生丝亦珠光宝色,熠熠生辉,而织造者皆为社会的下层匠户,日夜所织华美之物皆为皇室贵族们添光溢彩。

三、棉、麻、葛织造的布衣天下

虽明代律令准许士庶阶层冠服使用粗绸、素纱、绢为料,但是因制作成本及劳动方便,以棉麻织造的裋褐枲裳成为百姓衣饰主流。布衣皇帝朱元璋,在明初即下令,广种草棉,因此在晚明时期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有“凡棉布寸土都有”的记载。《天工开物》与《本草纲目》中都记录了明代的两种棉植物,一种是草棉,一种是木棉。棉花絮则有白、紫两种,其中“白居十九,紫居十一”。

中国上古无棉,利用麻、葛类植物纤维进行纺织历史久远,因其原材料获取的方便性与价廉性,麻、葛类植物纤维在民间服饰生活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成为古代劳动者的代称,如《尔雅》云:“麻、紵、葛曰布”,中国古代庶民百姓又有了“布衣”之称。在宋应星在《天工开物·夏服》一章中,记录了晚明民间利用苎麻、葛、苘麻、蕉麻纤维等原材料进行纺织的工艺,重点记录了制作夏布的苎麻种植、麻材料制取与夏布织造工艺。有关苎麻及夏布织造技艺在附录一中,此处不赘述。

葛:李时珍《本草纲目》:“葛有野生,有家种。其蔓延长,取治可作絺绤。”絺之更细者曰绉,《诗·鄘风·君子偕老》云,“蒙彼绉絺”,《毛传》释义,“絺之靡者为葛”。宋应星《天工开物》云:“凡葛蔓生,质长于苎数尺,破析至细者,成布贵重。”葛纤维具有吸湿散热的植物性特点,适于制作夏衣,《韩非子·五蠹》有“冬日麑裘,夏日葛衣”的记载。麻葛类材料原是下层百姓穿着用料,但是如果将葛精细加工,将成为织造宫廷贵族服装的上等材料。织造的成品,轻薄、滑爽,如若无物。

苘麻:一年生草本植物,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记载:“苘麻,今之白麻也。多生卑湿处,人亦种之。叶大似桐叶,团而有尖。六、七月开黄花。……其茎轻虚洁白,北人取皮作麻。”苘麻纤维具有短粗的特性,制作服装粗硬,因此在元代,一般用于绳索、雨衣等物。上承元代的材料使用,苘麻材料除了广泛运用于绳索、雨衣等用具编织材料以外,晚明时期据宋应星《天工开物》记载“最粗者以充丧服”,这一材料并不广泛用于日常夏装的织造。

蕉麻:大麻桑科,大麻属,一年生草本,茎皮纤维优良,可供纺织使用。蕉麻包括芭蕉和苷蕉两种,以这两种植物的茎皮纤维织造的布称为蕉布。蕉布密度较低,显得稀疏而质轻,宋应星《天工开物》云:“又有蕉纱,乃闽中取芭蕉皮析缉为之,轻细之甚,值贱而质枵,不可为衣也。”不论能否成服,蕉麻轻疏的材料特性是得以肯定的。

四、结语

人类告别茹毛饮血、衣其羽皮的原始生活状态以后,服饰织造所使用的动植物纤维中,最先学会使用的是麻、葛类的植物纤维,然后是丝质纤维,棉质纤维则是在明代才被广泛使用。但是作为服饰织造的物质材料,其等级制度在上古三皇五帝时代已经开始运用,并在明初得以进一步强化,作出了更为具体与细致的礼法制约。服饰质料等级制度的指征与质料本身的物理性质及工艺的复杂程度有密切的关系,其客观属性及工艺成本奠定了等级制度中的贵贱序列。蚕丝单丝丝质横截面为菱形,而古代织造一般以20颗茧同时抽丝拧成一股可供织造的丝线,因此20个方向各不相同的菱形,光线照射下产生“折光效应”,这一蛋白纤维的物理属性在人的视觉观感中自然形成“珠光宝色”的视觉印象。丝质材料织成的衣物光滑柔韧,手感舒适,与各种植物色素的亲和力较强,染色普遍较棉麻类纤维效果更好一些。其纤维的获得过程,从桑树种植,到蚕的养殖、茧的形成与丝的处理,其纤维获得过程较麻葛类纤维更加复杂,成本亦更高,因此,将蚕丝作为各种服饰质料的较高等级,是由其材料自身的客观属性及工艺特点所决定;麻葛纤维,以传统的脱胶、制丝的方法处理并织造,织成物本身纹理粗疏,手感粗糙,与蚕丝制品的柔美华贵形成鲜明对比,但是如果采用特殊的精细加工工艺,制成细葛苎丝织品,其轻若无物,柔滑坚韧的材料特性又使其成为贵族的新宠,这样一类织品是因不计成本的工艺细加工而改变其等级序列;中国上古无棉,棉类纤维在明初尚未普遍种植的时候,因稀缺而显珍贵,但是在朱元璋家家种棉的行政命令下,在中晚明时期棉纤维已经成为大众共享的普通织造材料。与染色工艺不同,纤维材料的等级序列决定于材料本身的物理属性与工艺的复杂性。(责任编辑:帅慧芳)

参考文献:

[1]陈娟娟.明代提花纱罗缎织物研究[J].故宫博物院院刊,1986,(4).

[2]包铭新.纱类丝织物的起源与发展[J].丝绸,1987,(11).

[3]陈娟娟.明代的丝绸艺术[J].故宫博物院院刊,1992,(1).

[4]赵丰.中国丝绸艺术史[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1邰杰,等 “池·岛”:中国传统景观艺术的特定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