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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发展方向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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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然后指出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颁布实施,我国工程领域的相关法规建设、体制规范日趋完善,有效地推动了建筑行业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约定的合理费用的收取,是为企业创造效益的前提。施工企业要实现经营目标、追求项目管理的效益最大化,必须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带动了工程造价管理的空前发展,逐步形成了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成绩斐然,为我国经济建设立下汗马功劳。但工程本身涉及面规模庞大、难以实现理想化控制。同时由于几十年来长期沿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体制遗留的惯性问题,造成目前工程造价管理和市场经济发展仍难以同步。

工程造价是指项目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在总体目标明确、各项目责任界定完整的前提下,运用行业相关技术原理和方法及科学的管理,对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它包括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和价格管理。这一活动的实施可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面的经济权益。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两方面的内容。

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1.1工程造价管理主体

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指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这种管理形式具有行政权威性,地方各级政府有完备的造价管理机构,国家有建设部的标准定额司,地方有建设委员会的造价管理机构,行业规划设计院也设有造价管理机构。以政府为主体的造价管理模式,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但其对应的职能会由政府强制性向指导性转变。

1.2计价依据及计价模式

多年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是定额,是以一种类似政府定价的形式存在。计价依据包括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预算定额等指标性计价依据,还有建筑安装取费定额、各种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等费用性计价依据。我国的计价依据都是由造价管理部门编制,有着明确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是确定工程造价过程中遵循的重要依据。工程造价是在设计提供的各专业工程量基础上,套用各种定额,然后再加各种取费形成的。对同一项目而言,由于采取的计价依据相同,不同承包商所确定的工程造价也基本相同或相差不大。在我国,定额具有其“量价合一”的特殊性,价格长期人为地固定化,限制了承包商个性条件的竞争。

1.3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基于定额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在一定时期内也曾显示过其优越性。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传统模式的不合理性日益突出:造价管理条块分割,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三超”现象严重;行政干预过多,不利于市场竞争;管理人员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淡漠。

我国自建设部提出从2003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模式,就形成了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与推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并存的状况,出现了“双轨制”的局面,即逐步由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过渡。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业主降低建设工程造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业主工程造价的控制提出了新的思路。这也意味着,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正向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转变。

2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 1 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难以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是定额,这一形式仍类似政府定价,但它却直接决定了工程的造价和计价。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定额法的定量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加之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部门或地方,不按照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律制定投资计划,盲目决策上项目以及部分项目法人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不高等原因,造成很多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中出现估算超概算、概算超预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

随着我国工程招投标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目前建筑建设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已成为工程造价形成的主要形式。在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阶段,现行预算定额中按定额编制并作为评标中标的主要依据的标底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消耗量和有关措施性费用,完全不能反映建筑建设施工实际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企业不得不在按定额计算成本进行低水平上竞争,为了中标不得不采取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去摸标底,为招标投标中腐败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阻碍了招投标的规范化运作,扰乱了建筑的市场秩序。

2. 2 管理机制不完善

入市后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利润问题受到的强烈的冲击。施工企业追求的永远是利润。尽管政府采用统一管理方式给施工企业利润执行差别利润率,并且利润率也不低,但工程造价水平却有些不尽人意,并且有些企业还亏空。主要原因是我国施工企业包袱太重,尤其是国有施工企业,职工福利、住房、医疗等都要从利润中列支。在国家上,上述费用都计入成本。所以,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利润,往往自己中了标以后再对其他施工企业转包,从中赚取差价获利,而转包到工程的企业由于已经被上一个施工企业搜刮了一部分利润,自己也想赚取利润,只能偷工减料。

2. 3 工程造价管理队伍素质偏低

咨询中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建筑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务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咨询人员素质差;二是业务行为不规范;三是不公平竞争比较突出;四是咨询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竞争激烈。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客观上需要有大批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但从目前这一领域的人才供给状况却存在量大质低的现状,数百万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到十分之一。具有工程造价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有证书的造价人员则在多处任职,更有甚者把执业证书在多个中介咨询公司挂职。这样对工程造价行业的规范竞争是极为不利的,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从业者素质偏低已经严重制约了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发展方向

3.1转变政府管理模式

在我国,以政府为主体的造价管理模式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而对于不同的投资主体,政府管理职能不太明确。因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尽快转变政府管理模式,变直接管理为间接调控;针对不同投资主体,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逐步建立起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分离的制度;加大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力度,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

3.2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的基础是:工程量计价规则统一化、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造价的确定市场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一种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也是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下的科学的造价确定方法。我国目前仍处于逐步由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渡时期。两种计价模式并行发展,相互影响,无论是对于政府管理、市场运行以及从事造价管理的执业人员来说,都有一定的工作阻力。因此,应尽快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3.3从全过程造价管理走向全面造价管理

20世纪80年代中期,理论工作者提出了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思想。此后,很多学者对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探索,但没有提出一套系统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方法体系。

要实现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首先,要建立全过程管理思想,尽快实现新旧管理模式的转换。其次,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作用,减少行政十预。再次,要强化全过程管理意识,在项目的决策与设计阶段,科学、合理、准确地为项目定价。最后,在项目的实施阶段,要综合考虑全团队、全要素、全风险等方面的因素,做好造价控制工作。待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发展成熟后,下一个阶段是从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转换成国际先进的全面造价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张庆. 国外工程造价管理经验与对我国的启示研究[J]. 中国外资. 2011(19)

[2]王斯海.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发展概述[J]. 现代商业. 2011(30)

[3]余瑞林. 关于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探讨[J]. 科技创新导报. 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