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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平治疗小儿心律失常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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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9-5519(2007)20-3078-02 中图分类号:R72 文献标识码:B

心律平是一种快速、高效、广谱的抗心律失常药。我院于2004~2006年用心律平治疗小儿心律失常共52例,其中口服组32例,静脉注射组20例,对其不良反应进行了综合分析,以进一步提高对其的识别和重视。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52例中男25例,女27例,年龄80天~14岁。临床诊断病毒性心肌炎41例,疑是病毒性心肌炎3例,肺门结核并支气管播散1例,原因不明7例。心律失常类型:室上性心动过速(PSVT)12例,房性早搏(房早)3例,室性早博(室早)25例,室性心动过速(VT)5例,交界性早博4例,室早伴VT3例。

1.2 治疗与观察方法:(1)心律平用法:①心律平口服组:每日10~25 mg/kg,分3~4次口服,有效者用药3个月以后减量1/3维持用药,3个月根据情况调整用药量或停用。维持量以既不出现心律失常又无不良反应的最小有效量为准。一般为每日6~9 mg/kg,溶于10%葡葡糖溶液200 ml,10分钟内绶慢静脉滴注,有效始口服心律平维持疗效;无效可间隔20分钟重复用药,直至有效,但连续用药应<3次,总量应<6 mg/kg。②心律平静脉组:一般首次剂量0.5~2 mg/kg,溶于10%葡萄糖溶液20 ml,10分钟内缓慢静脉滴注,有效即口服心律平维持疗效;无效可间隔20分钟重复用药,直至有效,但连续用药应<3次,总量应<6 mg/kg。(2)观察方法:①心电监测及心电图:口服组于服药后头4~8小时内心电监测,以后根据情况作心电图检查,每日数次,每周1次或半月1次。静注组心电监测至显效后4~24小时。②用药前后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脏彩超,监测血压。③全部病例在专科门诊随访6个月~6年。

1.3 心律科不良反应的诊断标准:(1)用药期间出现新的症状或体征不能用其它理由解释,或停药后消失,再用药又出现。(2)用药期间出现新的心律失常或原有心律失常加重不能用其它理由解释或停药后消失。(3)用药后导致严重的心律失常致死,不能用其它理由解释者。

2 结果

52例中出现不良反应者占25%(12/52),其中心血管方面不良反应占38%(5/13),静脉组中有2例死亡。

2.1 一般不良反应:口服组飞蛟症1例,视力减退1例,面潮、多汗、丘疹样荨麻疹各2例,静脉组无。

2.2 心血管方面的不良反应:口服组房室传导阻滞Ⅰ度(AVBI)及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RBBB)各1例,占6.3%(2/32)。静脉组心动过缓,窦房阻滞,房室传导阻滞Ⅱ度及交界性逸博1例,窦缓至窦停1例,阿期综合征(ASS)至心跳停博1例,共3例(3/19)。

2.3 不良反应用药剂量、持续时间及给药途径的关系:口服组每天15~21 mg/kg,分4次口服,其中2例约服药半小时后出现面潮红,约2~3小时消失,再服再出现;2例服药约1周后多汗,减量后仍多汗,半年后停药多汗随之消失;2例服药后2~3日出现少量丘疹样荨麻疹,瘙痒,减量后持续数天后消失。1例服药约1个月后出现飞蛟症,1例服药3个月后视力减退,减量为每日9~12 mg/kg后飞蛟症消失,视力逐渐恢复正常。1例服药20天后出现Ⅰ度房室传导阻滞,停药1次后即消失。1例服药后约1个月出现RBBB,停药1天后消失。静脉组心律平用量1例为每次0.7 mg/kg,1例每次1 mg/kg,1例1.3 mg/kg,前2例分别因ASS及窦缓而心跳停博,抢救无效死亡,后1例出现窦缓、窦房阻滞、房室传导阻滞Ⅱ度、交界逸博,停药后消失,再用又出现。心律平不良反应似与用药剂量、持续用药的时间长短及用药途径有关。

2.4 不良反应:与基础心脏病的关系:静脉组2例心律平致死病例临床诊断均为严重病毒性心肌炎,心衰,心源性休克。其中1例心跳骤停复跳后出现VT。2例静脉滴注心律平均为常规安全剂量,但静脉滴注时及静注后即死亡。其不良反应与心肌病变积蓄有密切关系。

2.5 不良反应与联合用药关系:静注组1例PSVT(无器质性心脏病)患儿,首先用西地兰,异博定复律无效,用心律平静注5分钟后出现窦缓SAB,房室传导阻滞Ⅱ度,交界逸博,20分钟后PSVT持续,再重复1次心律平静脉滴注,又出现上述心律失常而PSVT未能终止,患儿处于心源性休克早期表现,改用甲氧胺静脉滴注而复律。用西地兰、异博定后再用心律平更易出现心脏传导阻滞,有可能心跳停博。

3 讨论

心律平的不良反应以神经系统,胃肠道症状为主。可发生不明的惊厥。本组病例无明显胃肠道反应,亦无原因不明的惊厥发生,但本组部分患儿在用药剂量基本相同的情况下31.2%(10/32)出现飞蛟症,视力减退,面潮红,多汗,丘疹样荨麻疹,似与剂量及持续时间无关,可能与心律平的有效血药浓度个体差异及特异体质过敏反应有关,本组口服组出现心血管方面的不良反应房室传导阻滞Ⅰ度,停服1次心律平后即消失;RBBB,停药1天后消失。静脉滴注组2例心律平致死患儿均为严重病毒性心肌炎。因此我们建议在儿科对心衰、心源性休克(除外无器质性心脏病的PSVT引起休克早期的患儿)、心动过缓、病窦、各类传导阻滞、心脏高度肥大、低血压、惊厥者禁用,特别是心跳骤停复跳后的心律失常禁用。由于心律平有效血浓度个体差异较大,静注剂量一般每次0.3~1.5 mg/kg,溶于10%葡萄糖溶液20 ml中,5分钟静注完毕为宜,有效后改口服。口服剂量每日8~15 mg/kg分3次服为宜。根据病情需要逐渐减量到停药。

收稿日期:200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