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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的“忠孝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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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历史上“忠孝之辨”是一重要论题,《论语义疏》对此亦多有议论。皇侃秉承王弼“自然亲爱”原则,以玄学自然本体论作为“孝”的绝对性的依据。同时,皇侃突出“忠”的相对性与条件性,藉此为梁武代齐的不“忠”予以辩护。此外,郭象“无为而治”思想对皇侃影响颇深,也是造成“忠”的相对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键词】忠;孝;《论语义疏》

【中图分类号】B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139(2012)04-0082-3

“孝”,在历史上是一极重要的德行,常与之相提并论的另一重要德行,是“忠”。然而,现实中,两者往往又存在无法回避的矛盾与冲突。所谓“忠孝难以两全”,“忠孝之辨”也由此产生。汉代经学就曾有关于“忠”、“孝”孰轻孰重的争论,大致上说,“孝大于忠”乃是今文经学的意见,“忠大于孝”则是古文经学的意见…。魏晋以降,今、古文之争渐歇,“忠孝之辨”则仍在继续。考察南北朝时期的历史,一方面,王朝兴替频繁,侍奉贰主乃至三主之臣比比皆是;另—方面,门阀士族盛极一时,孝亲之德倍受崇重。在这情形下,“孝逐渐超过了忠”。事实上,这种“孝超过忠”、“孝大于忠”的观念在皇侃《论语义疏》中亦多有阐发,反映出南北朝时期的思想特质。

皇侃本人就“性至孝,常日限诵《孝经》二十遍,以拟《观世音经》”。事实上,像皇侃这样以诵经方式表达孝心孝性的情况在当时是很常见的。如《陈书·徐份传》:“份性孝悌。陵(按:徐份父徐陵)尝遇疾,甚笃。份烧香泣涕,跪诵《孝经》,昼夜不息。”可见,“孝”作为最基本的德行,倍受崇重。

《论语义疏》“孝”的观念与皇侃孝的践行是一致的,皇侃对待孝的态度也在“孝大于忠”的“忠孝之辨”中得到体现。例如,在事父母“就养无方”、事君“就养有方”问题上,皇侃疏释《学而》“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时云:“子事父母,左右就养无方,是能竭力也……然事君虽就养有方,亦宜竭力于君。”细加品味,“子事父母,左右就养无方,是能竭力也”显被视作了当然之理;而“亦宜竭力于君”中的“亦宜”二字,则不无劝勉之意。在另一条疏释中,皇侃同样提到“有方”、“无方”的问题:“臣礼就养有方,有方则隔;弟子无方,无方则亲也。”“有方”既“隔”,“无方”既“亲”,显然“无方”大于“有方”,也即“孝大于忠”。另如在对待君、亲过失的态度上,皇侃云:“君亲有过,若任而不谏,必陷于不义。不欲存孝子之心使都不谏,故开其少分令必谏也。”又云:“君若有过,则必犯颜而谏之。《礼》云:‘事君有犯而无隐,事亲有隐而无犯。’”孝子于父之过仅“开其少分”,且“有隐而无犯”;忠臣于君之过则“必犯颜而谏之”,“有犯而无隐”。显然,这也是“孝大于忠”。

那么,皇侃关于“忠孝之辨”的立论依据是什么呢?何以会“孝大于忠”呢?其实,在皇侃疏释《学而》“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所引王弼之语中,已道出了其中的缘由:“自然亲爱为孝,推爱及物为仁也。”“自然亲爱”也即“自然爱亲”,其中“自然”二字至为关键,可以说“孝”与“忠”之间的本质区别即在于“自然”与否。再如:

孔子举所异者,言为风政者,以孝悌为主。父子天性,率由自然至情,宜应相隐。若隐惜则自不为非,故云直在其中矣。若不知相隐,则人伦之义尽矣。

父子真属,天性莫二,岂父有罪,子向他说也?故孔子曰:“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故云“有隐也”。而君臣既义合,有殊天然。若言君之过于政有益,则不得不言。

在皇侃看来,“父子真属,天性莫二”,故“宜应相隐”,“而君臣既义合,有殊天然。若言君之过于政有益,则不得不言”。可以看出,皇侃以“天性”、“自然至情”、“真属”等为据,将“孝”置于“忠”以及是非曲直之上,显示出玄学自然本体论的理论倾向,并以此将“孝”推至无条件的、绝对的崇高位置。

从“孝”与“忠”的内涵看,“孝”几乎完全沿袭旧说,鲜有新义,故此处略而不论。相形之下,皇侃有关“忠”的见解,则显示出某些新的思想倾向,值得我们注意。具体而言,臣的地位有所上升,君的权威有所下降,与子于父“孝”的绝对性形成鲜明对照,臣于君“忠”的条件性和相对性更加突出了。请看以下疏释:张凭曰:“夫君臣之道,信而后交者也。君不信臣,则无以授任;臣不信君,则难以委质……”

孔子答,因斥定公也。言臣之从君,如草从风。故君能使臣得礼,则臣事君必尽忠也;君若无礼,则臣亦不忠也。

比较皇侃对《学而》“与朋友交言而不信乎”所云:“朋友交合,本主在于信,岂可与人交而不为信乎?”。则张凭竟是将“主在于信”的朋友之道移作了“君臣之道”,并进而要求君、臣在平等的基础上“信而后交”。这样的观念显然是对君威性的极大挑战,以至于“君能使臣得礼”反成为“臣事君必尽忠”的先决条件,“君若无礼,则臣亦不忠”。看上去,皇侃这一大胆的言论,着实有些令人吃惊,但如果我们将其置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或可发现这其中不无深意。

纵观魏晋乃至南朝宋、齐、梁、陈,历朝开国君主无一不是以臣代君,所谓禅让的美名之下,其实掩盖着不忠的尴尬。皇侃身为国子助教,又深受梁武帝的赏识,他自然有理由为萧衍以梁代齐的不忠行径予以辩护。但显然,皇侃不会在一般意义上反对“忠”。在《泰伯》“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条的疏释中,皇侃云:“虽圣德之盛,犹服事恶逆之君,故可谓为德之至极者也。”称“忠”为“德之至极”。然其在《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一章疏释中又云:美者,堪合当时之称也。善者,理事不恶之名也。夫理事不恶,亦未必会合当时;会合当时,亦未必事理不恶。故关、善有殊也。《韶》乐所以尽美又尽善,天下万物乐舜继尧,从民受禅,是会合当时之心,故曰“尽美”也;揖让而代,于事理无恶,故曰‘尽善’也……天下乐武王从民而伐纣,是会合当时之心,故“尺美”也;而

以臣伐君,于事理不善,故云“未尽善’也。武王“以臣伐君”,不忠,故“未尽善”,但这却并不妨碍其“会合当时之心”而“尽美”。皇侃分辨“美”、“善”,看似指出了武王未能“尽善”之失,实则却又以“尽美”之名为不忠打开了缺口:寻到了根据。这话实际是说,臣下若“会合当时之心”,便可“从民而伐”主。当然,如果在‘‘尽美”之下'改“伐”为“禅”,便既“尽美”又“尽善”了。《尧曰》“曰:‘予小子履’”,《论语义疏》云:“禹受人禅而不禅人,乃传位与其子孙。至末孙桀无道,为天下苦患。汤有圣德,应天从民,告天而伐之。”这不禁令人想起萧齐东昏侯萧宝卷亡国前的一幕,当时,梁武帝萧衍正是采取了“从天应民,告天而伐之”的做法。《梁书·本纪第一》记载:永元二年冬,懿被害。信至,高祖密召长史王茂、中兵吕僧珍、别驾柳庆远、功曹史吉士瞻等谋之。既定,以十一月乙巳召僚佐集于厅事,谓曰:“昔武王会盂津,皆曰‘纣可伐’。今昏主恶稔,穷虐极暴,诛戮朝贤,罕有遗育,生民涂炭,天命殛之。卿等同心疾恶,共兴义举,公侯将相,良在兹日,各尽勋效,我不食言。”

萧衍在征讨之后,最终又接受了傀儡末帝萧宝融所谓的禅让。《梁书·本纪第一》引玺书日:昔水行告厌,我太祖既受命代终;在日天禄云谢,亦以木德而传于梁……受终之礼,一依唐虞故事。王其陟兹元后,君临万方,式传洪烈,以答上天之休命!

“依唐虞故事”而受禅,这样,梁武代齐岂不就成了既“尽美”又“尽善”了吗?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郭象“无为而治”思想对皇侃影响颇深,也是造成“忠”的相对性、条件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关于“无为而治”,郭象云:夫工人无为于刻木而有为于用斧,主上无为于亲事而有为于用臣。臣能亲事,主能用臣;斧能刻木而工能用斧;各当其能,则天理自然,非有为也。若乃主代臣事,则非主矣;臣秉主用,则非臣矣。故各司其任,则上下成得而无为之理至矣。

承续郭说,皇侃在《论语义疏》中引李充之言亦云:进无喜色,退无怨色,公家之事,知无不为,忠臣之至也。

可见,君主被置于“无为”之境后,“无不为”被视作了“忠臣之至”,因而,臣“无不为”才是君“无为”的鹄的所在。接着皇侃又云:为君之道,当委用大臣,大臣若怨君不用,则是君之失也。

这里竞将“委用大臣”称作“为君之道”,大臣不仅可“怨君不用”,还可将此视为“君之失”。

皇侃在《论语义疏》中遍采众家之说,因而,他的“孝大于忠”的主张,在南北朝时期是具有代表性的。我们从中既可看到皇侃所秉持的儒家立场,亦可窥见魏晋玄学对皇侃的影响,反映出南北朝时期儒、玄兼综的学术风尚及思想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