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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中组织协调的实践及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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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协调工作是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协调工作是其他相关工作开展的基础。文章从工程监理中组织协调的重要意义分析出发,对于具体如何做好承包商和设计单位间、承包商和业主间、承包商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做了详细论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总结做好协调工作的相关经验和体会,以期为同行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体会;

从当前工程建设监理的实践来看,其履行的职能归结为“三控、二管、一协调”。随着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职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即“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参与建设各方的协调)等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协调工作是工程监理基础工作,它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整个过程,是“三控、三管、一协调”顺利完成的保证。结合多年监理工作实践,就组织协调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性及如何开展工作,作如下探讨与分析:

1、工程监理中协调的重要性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的参建各方范围广泛,而且关系复杂,产生的问题表现及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工程监理做好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如参建单位之间、环节之间、工序之间、专业工种之间发生矛盾和争议时,经常出现推诿、扯皮、堵塞、碰撞等现象,监理工程师如不及时协调处理解决,必将出现安全隐患,影响工程质量,延误工期。在这些情况下,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发挥协调作用,排除故障,使工程建设重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工程监理中组织协调的内容构成

工程建设监理需要协调的工作范围很广泛,按协调的内容分有工程进度协调(如计划进度的审核、计划进度的调整等),工程质量协调(如各承包单位质量措施的审核、各种材料(设备)的进出场和检验等),工程造价协调(如工程索赔的核实签认等),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工程的信息管理协调(如对工程存档文件的内容格式、装订要求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协调(如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等)。在此,就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所需协调的关系、需要解决的矛盾做以下分析和阐述。

2.1承包商和设计单位间的组织协调

承包商和设计单位间的协调主要表现在施工供图、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要求等方面的问题上。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但由于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建筑功能的关键阶段,监理工程师也要协调好设计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主要有:组织好图纸会审,请设计单位交底,明确技术要求,把施工图的错、漏、碰、缺等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在施工阶段,建议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派代表驻现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技术问题,并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参加结构工程验收、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若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

2.2承包商和业主间的组织协调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一种十分特殊的位置。业主希望得到独立、专业的高质量服务,而承包商则希望监理工程师能对合同条件有一个公正的解释。因此,一方面,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充分了解业主的目标、意图,若监理工程师对业主的意图产生不完整或错误理解则会增大工作的难度;另一方面,应要求承包方按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提供技术方案、生产计划等进行工程建设;通过监、管、帮的模式积极主动的与承包方沟通,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测,并提醒承包方注意,对设计变更或隐蔽工程应及时进行合理认可,形成书面材料;一般项目实施中参建单位较多,相互间利益冲突较大,监理工程师应在充分理解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组织各方相互配合,尽量减少相互干扰、扯皮现象。监理工程师在处理两者之间的合同变更和索赔时,应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解决合同纠纷。

2.3承包商间的组织协调

承包商间的关系协调是监理工程师经常面临的问题,因为工程项目较大时,经常需要多个承包商分段或分项目施工,必然存在不少矛盾和冲突。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承包商间的组织协调时,应以各自的承包合同为依据,从工程全局出发,要求承包商承担各自合同责任和义务;对于由此产生的费用问题,须根据合同规定,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与业主协商解决。

3、工程监理中组织协调工作的实践体会

3.1正确认识组织协调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与设计、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分别通过合同关系构成了一个工程项目建设系统,而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代表,成为管理合同、协调三方关系的核心。工程建设各方由于在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即共同完成好建设项目),还存在追求各自经济效益的目的,就有可能产生一些矛盾和冲突,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工程建设的目标。为了顺利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系统工程整体功能,必须重视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作用。

3.2深入了解工程状况且协调三方关系

在进行常规监理工作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新图纸时首先要做的便是对图纸进行深入挖掘吃透图纸,全面了解工程情况,才能针对性的处理好在工程施工过程当中所遇到的诸多问题。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当中,要注重语言应用的规范化,端正态度、分清场合、达到与业主方、施工方在交流上的和谐。同时也要时刻督促自己对工作的认真负责,让施工方能够清楚的看到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及处事态度,进而增加工作中的和谐因素,达到与各方的关系协调。

3.3应具备良好的从业素质和协调方法

在监理工作中应从大事着眼,从小事着手,善于利用身边可利用的力量来完成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各方人员的积极性,以取得支持和理解,实现良好沟通。在具体的协调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协调工作要有预见性。要善于发现各单位之间在结合部位上的矛盾和问题,做到事前控制,引导各方积极响应;第二,协调要有针对性、处理问题要及时,以免矛盾和问题扩大,造成经济损失;第三,协调工作要灵活,从而使问题得到解决;最后,协调工作要有耐心。有时一个问题需要多次进行协调,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耐心地组织协调,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3.4组织协调中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工程监理工作实践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统揽全局的原则。监理工程师要明了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量和所有承包商的职责范围,要了解项目总任务和分任务,做到分任务之间的无缝衔接,消除责任真空和监理盲点。

第二,公平和公正原则。监理工程师要站在公平和公正的立场上,以理服人。要锻炼提高识别真假是非的能力,不被表面现象迷惑。当施工方之间或施工方与业主方之间发生矛盾时,监理工程师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偏袒任何一方,树立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中的威信,以取得各方的配合和支持。

第三,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当问题出现时一定要注意从整体的原则考虑具体的处理方式、方法。不能因为其局部利益的保证,而影响总体目标的实现。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监理的实践中,其组织协调既是一项基础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作。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运用好监理工程师手中的管理措施去控制和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实现工程建设既定目标。

参考文献:

[1]黄戈.谈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理[J].福建建材.2008(03)

[2]郭涛,刘晓君.基于博弈论的工程监理问题再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