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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宏坤 打造城乡一体化的美丽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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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接受本刊记者专访的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表示,“当前苏州正处于工业化转型、城市化提升、城乡一体化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着力增强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就是资源优化整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缩小城乡差异的过程。城乡一体化带来的成效体现在方方面面。”

加强生态建设,真正实现“美丽苏州

《关于有效保护“四个百万亩”进一步提升苏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决定》这一地方性法案在苏州市十五届人代会上获得全票通过。这使苏州成为有史以来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宣誓保护“鱼米之乡”,也是全国首次立法保护地方特色农业的城市。根据这部地方立法,苏州力争用2至3年时间,确保该市农业总面积不低于410.56万亩:优质水稻110.56万亩,特色水产100万亩,高效园艺100万亩(其中蔬菜面积50万亩),生态林地100万亩。

“当前苏州正处于工业化转型、城市化提升、城乡一体化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人口压力、资源瓶颈、环境约束矛盾愈发突出,苏州的耕地、水面、园艺等土地面积急剧锐减,农业发展的载体不断告急,生态环境受到严峻挑战。”蒋宏坤指出,在苏州相关的政府文件中,如此清醒的表述,表明了市政府将以更严厉的举措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决心。

“过去看农业,注重的是生产功能,要确保粮食安全;今天站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角度看苏州的农业,生态功能更加应该得到重视。蒋宏坤说,“四个百万亩”是苏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战略资源,保住万顷良田,生态家园才有保障。“‘四个百万亩’不仅是苏州农业的底线,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作为“四个百万亩”战略的配套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蒋宏坤告诉记者,市里已将“苏州生态补偿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苏州“生态补偿”有望在全国首次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用公共财政为生态建设买单,让作为生态效益生产者的农民获取相应回报。2010年,苏州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连片的水稻田、生态公益林、水源地村和生态湿地村予以经济补偿。其中,连片1000亩至1万亩的水稻田,按每亩200元予以补偿;连片1万亩以上的,每亩补偿400元。这样做,是要让农民在保护和发展农业中得到更多实惠,只有确保他们收入增长有保障、不吃亏,这项战略工程才能变成现实。

半数农民喜迁新居

以往提及苏州,人们先想到的往往是“人间天堂”、“鱼米之乡”;如今说到苏州,让很多人赞叹的是这座城市的现代化,以及城市和农村的完美结合。

2008年9月,江苏省委、省政府批准苏州成为全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试点区;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将苏州列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同时,苏州还和重庆、成都、嘉兴一起被国家发改委列为中澳管理项目试点城市。

巨大的政策空间孵化出了新的苏州。如今,苏州已经成为江苏甚至全国城乡一体化的标杆。有人说,苏州是离城乡一体化最近的城市。

目前,苏州城乡规划分隔的局面已被打破,城镇空间规划不断优化,工业、农业、居住、生态、水系等重大专项规划逐步实现了城乡对接,形成了一个中心城市、四个副中心城市、若干个中心镇的城镇发展格局。

更令人兴奋的是,除了规划一体化之外,城乡产业一体化布局也已基本形成。蒋宏坤告诉记者,目前苏州积极推进“三个集中”,即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目前全市90%的农村工业企业已经进入工业园,88%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48%的农户迁入了集中居住点。

此外,苏州基础设施也基本实现了城乡联通,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就业社保体系也实现了城乡并轨。

蒋宏坤举例说,就基础设施城乡联通这一方面,全市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99%,城乡公交一体化覆盖率90%以上,90%的规划保留村庄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村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城乡收入差距逐渐趋于合理

蒋宏坤告诉记者,城乡一体化取得的成绩,全是苏州市推进改革所产生的“红利”,这些改革包括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农村股份合作、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五个方面的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是破解城乡二元体制难题、打开城乡一体化大门的“钥匙”,也是苏州推进改革的首要工作。

早在2005年,苏州市就实施了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户籍管理制度,此后,苏州又出台政策,鼓励引导农民以集体资产所有权等权益和资产换股、换保、换房。目前,苏州累计136万农民通过这种“三置换”的形式,实现了居住地转移和身份转变。

苏州也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上进行了大胆创新。

蒋宏坤告诉记者,苏州市积极探索、完善了集体建设留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万顷良田”建设等政策措施;加大了农民住宅和宅基地置换城镇商品房的力度,盘活了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全面建成了镇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如何让农民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中,通过股份合作获得持续性收益,一直以来是苏州市城乡一体化探索的重点。

近年来,苏州市推进了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大力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等“三大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不仅成为农民财产投资性收入增加的重要途径,也形成了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大大促进了农民变市民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步伐。

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苏州市制定和出台了配套政策意见。要求把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同时加快推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轨,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障同一平台、同一标准。

此外,苏州市在江苏省率先对粮食规模经营户实施收购价外补贴,率先探索了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目前,苏州基本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保险体系,累计投保农户408.8万户次,承保风险132.9亿元。

蒋宏坤告诉记者,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实践,苏州城乡居民收入比始终保持在2:1以内,这一水平全国领先。

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经过多年实践,苏州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但是,苏州市并不满足于现状。

蒋宏坤对记者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苏州依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比如,依附在户籍上的权益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存在“逆城市化”的矛盾。未来,苏州要在改革攻坚中破解深层次矛盾,必须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土地节约集约、户籍和社会管理、资源环保等问题,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正确处理好利益关系,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同时,蒋宏坤也认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以城镇化为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苏州提出的“三个集中”,其本质就是解决城镇化问题。

蒋宏坤解释说,“城乡一体化,‘化’就是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必须在工业化、城镇化达到一定水平后才能实现,否则就难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实力。日本、韩国也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发展到一定高度,将80%左右的农民转移到城镇后,才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苏州也不例外。”

21世纪初,苏州共有2.1万个自然村庄,农户户均耕地不足3亩。在耕地分散、村庄分散的形态下,要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等工作很不现实。因此,在过去的10余年间,苏州是先做好了城镇化的工作,在此基础上成长为“离城乡一体化最近的城市”。

“只有在城乡空间布局科学调整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的作用。所以,城镇化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只有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才能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保障、奠定基础。”蒋宏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