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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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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到乡下干过几年农活儿,管的是沟渠和水稻,这倒没什么,农活工活都是活儿,关键是落下一个毛病,喜欢赤脚。在稻田里走来趟去,穿着鞋行吗?中午收工回来,泥脚还用得着洗吗?往床上一躺,反正下午还要赤。说出来很难为情,赤脚赤得日子长了,竟觉得舒坦得不得了,就像不戴手套的手指,灵活自如,还省袜省鞋。

回到大上海,按城里人的规矩,出门要穿鞋,可是回到家,我还是扒掉袜子和鞋子,一年三季(除了冬天)光着脚在家里走来走去。这倒没什么,反正没外人,赤就赤吧,关键是生出的孩子也喜欢赤脚,一到家就脱,光着脚做功课看电视还不感冒。对孩子这种不文明的赤脚现象,我表面上愤愤然,心底不知有多赞赏。

从此,我俩偷偷喜欢上一种休闲的服装,好像叫“海滩”牌吧,因为无论它的上衣和裤子,都标有两只金色的光脚脚印。我俩相互鼓励:你瞧瞧,赤脚是名牌,赤脚上台面了!当然,说到底只能偷偷喜欢,心里还是虚,有客人按门铃,我俩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急忙穿袜穿鞋,因为在任何竞技中,什么分数都没得到,排名倒数第一,上海话就叫:赤脚!别人强于自己,优于自己,自己想赶上去,但无能为力,上海话就叫:赤了脚也追不上!赤脚不是一种好习惯,“赤脚”不是一句好听的话。

谁知道这不光彩的习惯熬到了现在,好像平了反!美国是个很文明的国家吧?可是美国沙伦斯普林斯市堂堂的市长亚当姆斯先生,也喜欢赤脚,而且理直气壮地不仅仅在家里赤,在博物馆在酒店在公司,市长先生也一律不穿袜,不穿鞋,赤脚走!他只在出席重要会议,会见重要宾客时,没得办法,才穿上他的皮鞋。

纽约州的小提琴家莱布科萨则比亚市长更彻底更坦荡,他在曼哈顿各大剧院参加交响乐演出的时候,穿着笔挺的燕尾服,笔挺的白衬衫,笔挺的西裤,可是一点点往下看,脚上呢,什么都没有,光着脚!台下很有古典音乐素养的听众似乎没觉得有什么异样。

不要以为上述只是个别现象,全美国已经成立了一个叫什么“赤脚者协会”,下面还有17个分会,他们举办过一次“百万赤脚者”的活动,竟有10万人赤着脚前去参加!一个赤脚者兴奋地说:“我穿上鞋就感到一种受到限制和与世隔绝的感觉。”另一个赤脚的说:“赤脚使人感到舒服自在,对环境保护是一种友好姿态,甚至使人精神愉快,有利于肾上腺素的活跃,增添生命的乐趣。”还有一位赤脚者算了笔帐:“美国人一年光花在旅游鞋上的钱,比有些国家一年的总消费还要多!”说得何等的好啊!赤脚的热潮来了!我赶紧把这消息告诉孩子。

孩子说:你不要大惊小怪好不好?你起个大早,到住宅小区去看看,人家老外婆老阿姨早就脱了鞋在鹅卵石小道上走,锻炼身体啦!据说赤脚走路通穴位,强筋骨。

我想我从今以后就赤脚上班,条件好像还不够成熟,因为马路上到处是玻璃碎片(虽然那是修车的专门对付自行车助动车轮胎的,不是对付我的);我想我国的赤脚者协会好像还没有成立,要是成立,我少不得向大家介绍我多年来赤脚的经验和体会,我和我的孩子要扬眉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