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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不息 监督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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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犹如城乡肌体上的毒瘤。2008年以来,平湖市开展了一场铁腕整治“两违”的百日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此倾注了持续的关心,开展了有力的监督。还田于耕,美化环境,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快。

2008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平湖市曹桥街道孔家堰村。顶着烈日,一群围观的群众流露出期盼的目光。随着现场总指挥的一声令下,挖掘机举起了巨大的铁掌,向搭建在农保田里的违章建筑猛烈地砸了下去,5处共1260平方米的猪舍应声倒塌……这是平湖市“两违”集中清理整治百日行动中的一幕。

整治“两违”,还田于耕,美化环境,老百姓拍手称快!而鲜为人知的是,这场声势浩大的“两违”集中清理整治百日行动缘起于今年年初人代会上的一份代表联名议案。

两次聚焦“两违”整治

近几年来,平湖市的城乡建设可圈可点:旧城改造、东湖新区建设、南市新区开发的“三区联动”态势俨然形成;30平方公里的城市道路框架日趋完善;平湖特色的亲水绿廊初现形象……平湖人引以为豪的经典景观越来越多。

然而,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谐平湖的主旋律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犹如城乡肌体上的毒瘤,侵害着健康的肌体。它阻碍了城乡建设,破坏着城市的景观,污染往来游人的视线,搅扰老百姓的生活秩序,群众对此反响十分强烈。

“是市长电话吗?我举报一处违章建筑,在经济开发区有一户人家擅自在房前屋后搭建房子,共租给了30多个外地人居住。他们随地扔垃圾、大小便,晚上噪音很大,环境越来越差了,周边的群众都埋怨,你们来管管吧!”一位姓李的女士打来举报电话要求政府对扰民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2008年上半年,“两违”问题成为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受理的热点问题,数量跃居受理总数的首位。

“毒瘤”不除,城乡建设就无法得到健康推进!

从2005年6月开始,平湖市就按照“堵新、清旧、抓长远”的指导思想,大刀阔斧对城乡“两违”现象进行清理整治。2006年,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将“两违”整治议案列入大会议程,进行处理。通过全市上下的努力,“两违”整治取得了一定成绩,城乡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

但与此同时,由于长效管理机制不尽完善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力依然存在,顶风违章、拆而复建的现象屡禁不止,新的违法违章搭建屡禁不止,“两违”清理整治的形势不容乐观。

2008年1月,在平湖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许多人大代表纷纷痛斥私搭滥建,历数其危害,要求政府加大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消除“两违”。陆叶根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议案经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列入大会议程。陆叶根等代表建议,要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制约“两违”情况的出现;加强“两违”整治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两违”整治工作氛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堵新拆旧,重点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两违”问题再次聚集了众人关注的目光。

为“两违”整治把脉开方

同一内容的议案,两次列入大会议程,在平湖很少见,足以说明人大对“两违”整治的重视。

人代会后的一个多月里,城建农经工委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明的带领下,马不停蹄,深入镇、街道、有关部门调研,邀请提出议案的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走访市“两违”清理整治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曹桥、当湖、全塘、黄姑等镇、街道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两违”整治议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指出了“两违”整治中存在着六大问题:“两违”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市民法制意识淡薄,“堵新”整治难度增加,巡查和执法体系欠缺,农村规划点外建房现象较严重,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不均衡。

为了确切掌握全市“两违”的具体情况,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明认为应当将“两违”整治列入土地管理执法检查内容,通过执法检查来进一步摸清“两违”家底。

近年来,在农业补助这一政策的激励下,平湖的农户纷纷效仿周边县市搭建猪舍养猪,使得农村“两违”屡禁不止。“要区域联动治‘两违’!”经过一段时间的具体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深感到“两违”整治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艰巨工程,必须多管齐下。

2008年2―5月,在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检查。通过调查摸底,“两违”数浮出水面:2005年“两违”清理整治以后全市新出现“两违”户达2066户,非法占用土地158757平方米,违法违章建筑240744平方米。

4月20日,嘉兴市土地管理执法检查组来平湖检查,充分肯定了平湖市将“两违”整治纳入土地管理执法检查范围的做法,并听取了区域联动整治“两违”的建议。

4月30日,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城建农经工委关于“两违”整治议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会上,执法检查组也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土地管理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一定要利用好、保护好。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感到,土地管理的形势非常严峻,再不深入开展‘两违’整治,那就是部门的失职,政府的失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圣平忧心忡忡。

对于房前屋后乱搭建和畜牧养殖户违章搭建临时棚屋这两类最为严重的“两违”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明认为,应该化堵为疏,从源头上加以遏制。“要妥善解决小企业用地及外来员工住宿问题,有效引导规模养殖户的集约管理。”刘耀明说,“政府要针对以上问题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长效管理机制。该拆的要坚决拆,该补办手续的要及时补办。同时要公正执法,坚决拆除新增违章建筑。”周盛专、刘平等委员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

在总结与会人员发言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大利指出:“政府要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镇、街道和村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把违章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

会后,两份沉甸甸的材料交到了平湖市政府。一份是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议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另一份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

重拳出击“拦路虎”

两份材料如同GPS定位导航系统,为市政府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市政府在找准“两违”症结所在后下定了决心。

集中清理“两违”的集结号吹响了。2008年5月23日上午,平湖市召开深入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会议,决定从5月下旬到8月31日,利用10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违”集中清理整治百日行动。会议发出了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坚决打赢拆违战役的动员令。

随后,“两违”整治实施意见、“两违”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以及“两违”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了。文件明确要求,在3个月内,对2005年后新出现的农村“两违”户,要有70%以上的处置率。同时,考评办法把“两违”整治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对“两违”整治考评达不到下限考核标准的镇、街道和考评不合格的部门,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领导小组、联合执法组相继建立,百日行动按照既定方案,围绕“堵新、清旧、抓收费”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根据出台的政策,至2008年6月30日,农户历年欠缴的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率要达100%。而时至7月20日,全市2007年度补偿费收缴率只有77.30%。特别是全塘镇和钟埭街道才达到55.54%和12.31%。历年临时用地补偿费的收缴问题成了百日行动的拦路虎。

朱卫东是全塘镇前进村党总支书记,他所在的前进村“两违”户有365户,占了全塘镇总数的1/3。对于收缴历年临时用地补偿费的问题,他深有感触:“经过前段时间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我们村历年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率到现在为止是69%,剩下的农户都不愿意交,他们都说前几年整治的时候没交也没拆房,等等再说。一些村干部也不敢去得罪老百姓,怕下次选举的时候老百姓不选他了。”

2008年8月1日,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明到全塘镇走访代表,就做好“两违”整治工作特别是历年临时补偿费收缴工作,与代表们进行了探讨。

“2005年的‘两违’整治政策偏软,有些‘两违’户拖着不交临时用地补偿费,到后来也拖过去了,导致现在有些人就抱着这样一种观望心理,再看看、再等等,希望能够侥幸过关。所以这次整治要坚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逾期不缴费的一律拆除,体现政策的公平性,不能再像前几年整治的时候那样了。”

“政府制订政策要慎重,百日行动从5月底开始,要在6月底前完成历年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工作,有点不切实际。”

“现在主要是通过巡查和举报发现‘两违’,而熟知情况的村干部报上来却很少,要做好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发挥村干部的作用。”

代表们把在走访选民时听到的关于“两违”整治的呼声都一一进行了反映。不久,一份关于百日整治行动的代表建议交予政府研究办理。

百日整治行动的成效是显著的。据统计,2008年1―8月,平湖市共新增“两违”547户,违法违章建筑面积51713平方米。通过百日整治行动,目前,已有452户“两违”户接受处理,拆除建筑面积40300平方米,堵新处理率分别为82.6%和77.9%;同时,收缴2006、2007年“两违”临时用地补偿费1021317元,补偿费清欠率达94.7%。

“两违”不息监督不止。2008年10月,平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执法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在平湖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还将审议“两违”整治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