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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健全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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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高中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本形成的重要时期,是学生个性才能显露、面临人生选择的关键阶段,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重要使命,承担着满足公民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和个性化发展的任务。

当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高等教育已经实现大众化。今后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国家竞争力,是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到2020年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这是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与个体发展的现实要求。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高中教育还存在很多现实问题,要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我们还面临着很多挑战。为此,高中教育研究应该具有关注高中教育实践的情怀与视野,以未来的眼光来反思我国高中教育发展的改革目标、制度设计以及实施策略,积极推动我国高中教育向多样化、特色化和可持续性方向健康发展。

自我是个体对自身身心活动的觉察(主体),发挥着监督、调控和反思自身的作用。从我国普通高中生发展的普遍现状来看,高中生的“自我”没有得到有效培育,这是高中生不能真正自主自发的根源。从个体发展历程来说,普通高中阶段应该是高中生“自我”的关键发展时期,培育学生的健全自我应成为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任务。当前的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应该明确培育健全自我的核心目标,以此作为普通高中学制、课程、教学、德育和教育评价等方面改革的核心价值取向。

一、现代高中生的“自我”发展问题

许多承担过大学生班级辅导工作的教师经常有这样一种经历:一些入学成绩非常优秀的大学生从刚入学时就进入到一个可以称为“目标真空”的状态,表现为没有核心目标、无所事事甚至迅速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最终“混完”大学而毕业。长期从事大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也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同学:非常聪明,在学业上表现非常刻苦,但人际关系很差,缺乏对集体事务的基本担当。或许,很多教师会非常善意或耐心地认为大学生还是“孩子”,有这些问题属于正常。但是,当这些现象越来越不再属于个案的时候,当这些现象越来越普遍发生于“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身上的时候,当我们意识到这些学生在入学前就已经应该享有和承担成人权利和责任的时候,当我们承认相对尊重个体自由的大学教育不可能严加管教学生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追问大学前的教育阶段,特别是普通高中教育是否培育出具有基本健全内核――“自我”的人。

在全国范围的教育改革大势之下,高中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预备阶段也得到迅猛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少年选择通过普通高中的学习而进入大学。在现实情境下,速度和深度总是有矛盾的一面,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也遇到了这种问题。一直以来,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批判不绝于耳,“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单一,一切为了高考导致学生片面发展,学校办学模式单一、缺乏特色等”[1]。这种批判在新近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被集中概括为“应试教育倾向”。虽然,普通高中的教育工作者在这些批判面前或有相当充分的辩解理由,但都很难回避一个现实:现代的普通高中在培养学生的“自我”上存在不足,经过高中教育的“成人”毕业生经常并不具备现代成人所需的恰当独立行事和判断之“自我”。现代普通高中教育在学生发展上呈现出普遍化的“自我”发展问题。

当然,现代高中生较为普遍的“自我”发展问题与现行高中教育制度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是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者能够为自己辩解的根源。从现行普通高中教育制度来看,现代高中生的“自我”发展问题有以下背景。

第一,升学成为普通高中教育的唯一实质性价值取向。长久以来,关于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有着不同的争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的“双重任务”论和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的“单一任务”论成为这个争论早期最有影响的观点。[2]虽然,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在后来被官方界定为“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但是这种高远的表述并不能真正在实践层面上取代“升学”与“就业”的“双重任务”。事实上,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毕业生越来越多地进入到高等院校学习,而不是直接进入到职业生活。所以,当前的普通高中教育越来越把升学作为实质性的价值取向。在这种核心价值的导向下,普通高中只需关注升学的标准,而无需关注究竟是学校主导还是学生自己主导来达到升学的标准。

第二,智育成为普通高中教育的核心内容。在升学成为普通高中教育的唯一实质性价值取向之后,普通高中教育的实质性核心内容只能是智育,即直接满足升学考试的教育内容。虽然,很多普通高中不会承认自己只关注智育,但是这并不影响将智育作为核心内容,因为在升学考试中考出成绩才是普通高中最现实的生命线。在这种背景下,当然也不会有很多普通高中花费大量精力教会学生对自身的存在有明确的意识,也不会把教会学生学会全面监督、调控和反思自身放在核心的位置,充其量只是教学生学会对自己的学习进行监督、调控和反思。

第三,普通高中的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领域盛行着管理主义。管理主义是现代学校盛行的意识形态或价值观,是指把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追求转化成规范管理的问题,把提升管理水平作为解决所有问题的基本手段。[3]对于大多数普通高中来说,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渗透着管理主义的印迹:通过系列化的学校活动进行品德教育;通过更加程序化的教学进行智育;通过不断严格的行为规范进行管理。这些普通高中都或明或暗地宣称:只要学生完全遵守学校的要求,就可以让学生进入更好的大学。在这种情形下,高中生也无需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学习进程,只需要完全遵从已经设计的各种规范,唯一的参与机会就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在当前的普通高中教育阶段,高中生可以很“省心”地度过:不需要考虑自己的根本目标,升学就是最大的目标;不需要考虑自己要学习什么,高考考什么就学习什么;不需要考虑自己的学习生活如何度过,系列活动、程序化学习环节以及严格的行为规范已经填满大部分时间。这种“省心”带来升学考试上更加“高效”的同时,却没有很好地培育学生的“心”――“自我”,这最终造成了高中毕业的“成人”并不能很好地全面监督、调控和反思自身,出现“自我”发展危机。

二、培育健全自我: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任务

批判现代普通高中在培育学生健全自我上的问题具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普通高中教育应该培育学生健全的“自我”,即高中毕业生拥有健全的“自我”是普通高中基本的教育目标和任务。然而,这个前提在当前并不是人人都会接受的“公理”,还需要进一步的厘清。

从很多高中生在毕业后还要接受相当长高等教育的现状来说,要求普通高中教育就培育出健全的“自我”似乎更像是大学教育工作者的苛求,因为健全的“自我”完全可以在高中后的教育中来培育。然而,这种怀疑并不能真正成立,真正健康的教育体系应该实现每个教育阶段承担每个教育阶段应尽的教育责任,不能相互推诿,即便后一教育阶段能对前一教育阶段的教育“失败”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之所以从根本上认为培育健全“自我”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任务主要基于普通高中教育所对应的年龄阶段,这个年龄阶段从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三个维度都构成了培育健全“自我”的必要期和关键期。

第一,生理方面。年满18周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在生理上已经是完全意义上的成人了,这时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不亚于成人的体力,身体机能也趋于一生中的顶峰。因此,生理方面的这些状况完全能够支持普通高中毕业生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监督、调控和反思。然而,普通高中入学阶段的学生并不具备这种生理状态。普通高中阶段正好处在从不能到应该能的过渡阶段,普通高中教育不可替代地要承担培育健全“自我”的任务。

第二,心理方面。在心理学研究中,高中对应的是青春期后期,是结束青春期向成年早期过渡的阶段。从心理发展的阶段任务来看,青春期在自我发展上的核心问题恰恰是“自我意识的确定与自我角色的形成,主要是获得同一感而克服同一性混乱”[4]。从这个表述可以看出,普通高中对应的阶段应该完成自我的基本成熟和完善。同样,培育健全自我的任务不容推卸。

第三,社会方面。从国际一般的惯例和共识来看,普通高中生毕业时的18岁也构成了人之社会身份的分界线,如联合国在《儿童权利公约》中就只把18岁以下的人当做需要保护的儿童。对我国来说,情况更是如此。18周岁以上的人作为完全的公民参与公共生活,享有完全的权利并承担完全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一个成年的公民来说,健全的自我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合理地监督、调控和反思自身的人才会不滥用权利且不会逃避责任。因此,紧邻这个年龄“门槛”的普通高中教育承担着青少年自我发展“把关者”的角色,培育的责任不容替代。

可以说,培育健全“自我”作为普通高中教育基础任务的主张超越了我国长期以来对普通高中教育任务的官方规定。改革开放初期的“双重任务”与培育健全“自我”相比少了一些深远性,因为拥有健全“自我”的人不仅能够“升学”或“就业”,而且能够从根本上保障以后的持续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定的“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与培育健全“自我”相比少了明确性,因为只有那些拥有健全“自我”――能够不断地恰当监督、调控和反思自身的人才能真正实现终身发展。

再进一步说,培育健全“自我”的主张与一些学者提出的“独立行走”的普通高中教育任务也有着不同。[5]虽然,“独立行走”也意味着学生拥有“自我”,但是这需要有一个基础的限定:“自我”必须是正向的,必须是健康。那么,诠释健全“自我”的核心内涵是将培育健全“自我”作为普通高中教育基础任务的认识基础。何谓健全的“自我”?这个问题需要从“自我”的内涵开始。

这里对“自我”的使用不同于心理学家的精细分析,主要是在和一般心理学一样的公共学术意义上使用。“自我”在这里可以界定为“自己对于所有属于自己身心状况的认识”或“对自己个人身心活动的觉察”。因此也可以进一步认为,这里的“自我”完全可以等同于“主体意识”之类的哲学术语,只不过“自我”更便于借助相关心理学理论来探讨自主的问题。基于对“自我”的这种理解,健全的“自我”完全可以在“觉察”情况以及“个人身心活动”的全面性上得到相对的阐释。结合人生历程,一个普通高中毕业生应该具备的健全“自我”应该能够达到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方面,拥有健全“自我”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能够较为清晰地觉察和合理地审视、调整自己的行为。自我的核心意思是对个人身心活动的觉察,那么健全的“自我”首先体现在觉察的水平之上,要体现基于现实的清晰,特别是不能虚假,青少年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根源就是过于倾向于“假想的自我”[6]。自我对个体的意义不仅限于静态的觉察,更重要的意义是能对个体身心活动实施动态的觉察,而这种动态的觉察就是个体调控的核心行为。因此,一个拥有健全自我的人也能够较为合理地审视、调整自己的行为。

另一方面,拥有健全“自我”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能够清晰地觉察和合理地审视、调整自己的多方面重要行为。理解健全自我的第二个方面是对“身心活动”的理解,这里最需要明确“身心活动”当然包括个体的所有活动。因此,一个拥有健全自我的人不是仅对少数行为进行觉察和调控的人,而应该是能对多方面重要行为进行觉察和调控的人。对处于学习阶段的个体来说,拥有健全自我的个体不仅能对学习活动进行清晰觉察和合理调控,也能对社会交往活动、品质发展活动等重要个体身心行为进行清晰觉察和合理调控,因为这些身心行为活动都是个体的重要活动。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结束是个体发展的重要分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是未成年期的最后教育阶段,是个体走向成年的“收官阶段”。因此,普通高中教育要肩负起未成年人发展“收官”阶段的责任,要努力向高等教育领域或职业领域交付一个具有健全自我的人,而不是把培育健全自我的任务留给下一个阶段。

三、为培育健全自我的我国普通高中教育改革

诚然,培育健全自我对当前的普通高中教育来说确实是一件不轻松的任务,当前看到的情况多是:很多普通高中毕业生缺乏对自我行为进行相对清晰觉察和合理调控的能力,不会在没有外在强制目标的时候选择合理的目标并实施追求;很多普通高中毕业生缺乏对学习之外其他行为进行清晰觉察和合理调控的能力,不能表现出具备完整的自我。这种情况的普遍性也足以侧面说明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目标重新定位和深入改革的必要性。因此,我国普通高中教育需要明确“培育健全自我”的目标定位,通过体制改革来保障此目标的实施。

普通高中教育本身是一个结构紧密的体系,因此根据“培育健全自我”的目标定位进行的调整也将是结构性的调整,需要发生于普通高中教育的每一个关键领域。因此,为了培育健全自我的我国普通高中改革设想将从学制、课程、教学、德育和教育评价等主要层面展开。

第一,学制改革。我国现行的普通高中学制是3年,如果从年满6周岁入小学一年级来计算,普通高中一般对应的年龄阶段是15~18周岁。从生理学来说,原设计的15~18岁阶段是青春期后半期。根据新的普通高中目标定位和人类发展进程,普通高中原定的15~18周岁稍短又稍晚。培育自我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3年的学习时间既要培育学生的自我又要实现学生自我主导下的升学预备学习或职业预备学习,这更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普通高中教育时间不足也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日本教育讨论普通高中改革的考虑之一。[7]同时,由于现代青少年发展的早熟化,培育自我的关键需要会自然提前。概言之,我国现行普通高中教育有必要延长到4年的时间,对应14~18岁的年龄阶段,这种4年制普通高中体制既符合新的目标定位,又能得到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长期实践的验证。

第二,课程改革。从2001年开始,我国进行了包括普通高中在内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的综合化、多元化、均衡化和个性化取向已经使普通高中的课程体系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大一统的课程内容被模块化设计取代,全国统一的课程模式被三级课程体系取代。无疑,这种变革方向与培育健全自我的任务具有一致性,只是变化的力度还不够。因为,学生能够更自由选择的课程以及除国家课程之外的课程都是学校不真正重视的考试,因为这些课程基本不出现在普通高中的重要考试中,当然包括高考。因此,当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需要进一步改变课程内容和课程要求:从规划化教科书变成参考性学习材料,留足学生自主创生的空间;增加课程要求的弹性,涵盖创生性课程内容和选择性课程内容。

第三,教学改革。与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同时进行的是课程实施方式――教学的改革,增强教学的启发性、参与性以及开放性是教学变革的总体方向。但是,与课程改革的力度相比,普通高中的教学变革力度更小,改革开始后普通高中教学的灌输性、强制性和封闭性也还相对明显。这种情况也比较容易理解:现实普通高中目标定位没有调整;规范化的升学导向只能带来规范化教学形式;并不宽裕的教育时间并不具备开放性教学的耐心和可能。因此,普通高中的教学改革也需要沿着已经进行的改革之路继续前行。只有教学更具有启发性、参与性和开放性,培育健全自我的目标定位才有可能在我国普通高中教育中得到实现。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高中教育所提出促进高中生自主学习的要求,正是当前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基本方向。

第四,德育改革。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现行德育工作也提出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品德的知识、情感、意志和行为一致提升。但是,真正的德育工作现状是:高考涉及的品德课程实实在在地应试,其他科目教学并无太多精力顾及此方面,课外活动的形式化大于实质性;深层的品德目标因封闭的要求而没有被有效实施。基于培育健全自我的目标,我国普通高中的德育应关注培养学生在品格上的自我,促使学生在自主选择中提升品德认识、选择和行动能力。在内容方面,与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开放性活动是非常好的选择。

第五,教育评价改革。与前四个方面不同,这里的教育评价改革主要是指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或教育工作者的评价改革。当我们以培育健全自我为普通高中教育的核心任务时,现行的普通高中学校或教育工作者的评价模式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在当前,无论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或教育工作者的指标多么多元,有一个指标是最为核心的:高考成绩。当我们以高中教育本身为本来考虑质量时,高考成绩的指标绝不是评价普通高中的唯一重要质量指标,而且这个指标是外在于普通高中教育的。普通高中教育从根本上要为了普通高中教育而教育,因为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出路事实上也非常广泛,高考成绩首先不能代表所有高中毕业生的质量,甚至也不能表示高考成绩好的高中毕业生的质量。普通高中教育需要以培育健全自我为核心价值重构质量标准,把学生的自我意识水平或成熟度作为质量的核心。我们可以相信,具备健全自我的人无论今后做什么都会有更长久的发展。

社会变革时期需要社会成员拥有终身发展的素养,终身发展的开放性需要人能够自主学习,而“自主”最为核心的前提是具有健全的自我,这应该从迈入成人阶段时就具备。因此,处于未成年期“收官”发展阶段的普通高中教育责无旁贷地需要担负起这个责任。普通高中教育要为自己而教育,要为学生的健全自我而教育。

参考文献:

[1]顾明远,石中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05.

[2]叶立群.普通高中的任务和课程[J].课程•教材•教法,1989,(10).

[3]谢维和.论班级活动中的管理主义倾向[J].教育研究,2000,(6).

[4]时蓉华.社会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106.

[5]崔允,周海涛.试论普通高中的独立价值: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J].全球教育展望,2002,(3).

[6]杰弗里•阿内特.阿内特青少年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76.

[7]苏真.日本准备新开设四年制高中[J].外国中小学教育,1990,(1).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