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基于区域文化产业经济的组织复杂性研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基于区域文化产业经济的组织复杂性研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 目前国家对文化产业对区域经济、从业者,文化经营机构以及就业人员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充分。商业化的文化机构、非盈利机构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有自己独特的构成体系。本文以北京和其他地区艺术区为对象进行调研,研究了商业化的文化机构的相互关联。如果只以商业为目的进行研究,可能会影响研究的结果。研究提出文化经济的发展更受到政府制定的政策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区域文化产业经济 组织 复杂性

中图分类号:F250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区域文化产业经济已通过赢利性的文化基地产业的形成一个体系。经济学家,地理学家,文化政策学者等学科学者对文化产业的运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我国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快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主要目标之一。如何构建文化产业体系转变生产方式,成为地区发展和学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然而,文化产业的规模,特征、整体的绩效并不能完全超越区域经济的整体规模。除了传统的定义界定以外,文化产业能容纳的就业能力仅仅是区域经济就业人数的较小部分,雇员大部分并不直接从事文化具体的工作,超过50%的文化工作者都是个体经营,并不能计算到就业统计之中,然而他们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具有本地化和外向化,创造了大量可观的收入,许多文化工作者为非文化产业服务,许多生产面向当地市场以便获得来自国家和当地政策的支持,同时在区域消费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本文基于区域经济学角度来研究文化产业。区域研究文化产业的结构、目标、运作系统。这个理论假定文化产业的经理、文化工作者、艺术家和文化产业政府管理者,非盈利的文化团体在组织、引导、规范、服务于文化经济。文化产业的经理收益来源于公益机构推荐过来有熟练技能的文化工作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艺术家们从各个经济部门形成聚集。艺术家们被假设为在各个行业有着不同的经验,但是他们能利用这种独有的个人经历进行独特创造并获得较好收益。

作为文化经济产业研究的框架补充,职业分析是用来追踪文化工作者获得技能和其它区域其他产业组织的协调。这个理论调研了北京和广东的的大量艺术家,尽管艺术家的艺术作品在商业领域比其它部门收入多,但他们也会花费相当部分的时间在非盈利组织上。

二、文化产业的界定争议研究

近二十年来,地理学者、经济学家、政府决策对文化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文化产业被定义为社会生产的一种模式。文化产业被界定为影视、电台、摄影、新闻、杂志和书籍出版,唱片业等等。但是这些界定忽略了文化工作者和非盈利文化产业对社会文化丰富以及价值创造。

文化产业的巨大的包容性不能完全在区域文化产业进行统计,但是这些研究都显示了这些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只有少数的员工从事文化工作。艺术家只占5%,在广告公司文化创造的职业人员只占有10%。文化产业雇佣者有许多行政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如果把文化的内容解释为整个产业的存在显然是不成立的。

更为严重的歧义是文化产业是区域文化经济的一种表征,北京45%的艺术家是个体经营,只占整体区域经济就业统计的8%,因此,统计并没有显示在雇主为基础的职业就业统计。许多艺术家也在为其他经济产业工作,并不包含在文化产业里面。在经济统计年鉴里几乎是被低估了。北京的艺术创作者自我就业率往往低于广州统计的艺术者的就业率的22%。

通过以上分析,以艺术家为核心的文化人员的只构成区域文化经济的一小部分,有很高比例的艺术家是自我雇佣,而非文化产业的就业者更依赖工作行业和就业市场,而这些文化生产这更愿意与文化产业公司进行松散的合作关系,基于职业分析的角度,生产的艺术产品更具有广阔性,地方政府也希望从文化绩效上与其它地区进行比较。在一个国家中如果仅仅只按照文化经济统计的就业人数来分析文化经济产业的规模,那么显然艺术家和他们的文化产品和收入是被远远低估了。

三、 基于区域经济的文化结构分析

职业分析重点关注创意人员的行为,理论化了文化经济的动态。在多个文化经济产业区域中,艺术家可以选择如何培养自己的能力,在哪里生活和创作自己的艺术形式,花多少时间投入到创作,BECKER (1982)指出艺术家的创作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关系网络,包括艺术公司老板、分销商、评论家和专业的购买者。这些因素区分了商业组织、非盈利组织,公众和公共服务部门。在这些部门中文化活动受法律、文化、经济的发展演变,文化活动往往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活跃反映。

(一)盈利性文化组织结构。

商业部门包括盈利性企业雇佣艺术家,企业为他们的服务签订合同,购买他们的产品,包装,和市场分销,这些公司在文化产业中比重较小;许多非艺术公司也雇佣艺术家帮助进行产品设计、市场营销和员工关系维系。这些商业部门也包含在艺术市场(画廊,艺术展览,在线网站)和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场所(戏剧,音乐俱乐部,餐厅),使艺术家与他们的观众直接交流。许多视觉艺术家直接在因特网上出售他们的艺术创作。同时,艺术家可在培训机构、工作室里进行教学。商业文化活动受经济微观主体的驱动。艺术家、中介机构、画廊业主、公司经理构成微观经济体组织进行生产并对营销的投资回报最大化的进行考虑。商业公司面临直接盈利的需求,那么收入必须超过支出费用。基于资本运营理论,他们要有良好的资产负债。此外,至少每五年一次,他们在有盈利的情况下,才能冲销成本与税收。商业艺术企业面临着在同行更成功企业的业务竞争,这也是一种商业组织化。

文化公司同其它区域企业一样也有成本意识和时间意识,许多公司挣扎于生死边缘,除非保持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产品质量,营销也是商业经营中的重要部分。另一方面,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有更大的财务灵活性和良好的现金储备,可以使它们承担风险和损失而不至于使公司陷入资金恐慌。对于艺术家来说,这意味着在相对复杂组织系统工作的工作,生产受到严格管理,他们的工作则更强调技能和专业流程化,几乎缺乏创新的空间。

因此,在商业领域的艺术产品是缺乏创新和特色的,但却能迎合消费市场快节奏的变化,而显得有利可图。商业市场艺术作品市场是高度细分的,许多文化传播公司因为一个项目损失导致整体公司的破产,资源分散到其他部分也是导致失败的另一个原因。

(二)非盈利文化组织结构。

非盈利的文化产业组织,往往比盈利文化产业组织在税收、法律有优惠倾斜。这种组织模式让艺术家和艺术爱好者有宽裕的创作空间和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比如国家扶持的博物馆、乐团,歌剧院。非盈利的艺术工作包括宗教礼拜活动,非盈利的演出等。

非营利性的文化组织和盈利性组织可能面临困境有较大区别。非盈利文化组织往往由较高声誉的志愿者领导,而不是通过由业主或董事会成员领导,组织成员包括各类的艺术家、专业爱好者和慈善人士。它们的运营成本仅仅包括场地租金,艺术家和其他组织正常开销,艺术活动和表演,专业老师的工资支付,以及宣传费用等等。非营利性的文化组织成本比商业文化组织成本更低因为几乎很少的税收,而仅仅只需要5%-10%的资金回报率。

非营利性的文化组织资金回报率低,管理需要艺术家和领导具有非常专业的管理技能和专业的生存技能,如何应对融资、组织的大小;编制管理服务费用的收入支出平衡,除此之外,还要应对未来舞台科技的发展的挑战包括更贴近观众的新技术,增加多媒体的使用。

没有了短期高额收益的压力,非盈利文化只注重艺术质量和社区宣传发展,资金投入只能支持那些生活紧张的艺术家和行组织生存发展。更多的志愿者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补贴自己的生活费用。

一些专家认为,非营利文化组织可以提供艺术自由和长期稳定性,因为它厌恶风险,因为较高的社会声望能弥补市场盈亏的担心。虽然非营利文化组织并不关心资回报率,但他们必须在服务于社会时,获得满足生存的收入,除此,还可能面临资助者的考核或者非营利文化组织可能改变原有的发展。

(三)非正式文化组织结构。

非正式文化组织结构是由演员组成的非正式的、民间的、盈利或非盈利的文化活动。以社区艺术家为对象的前沿研究分析了这第三个领域,包括变化特征,以及产生的非正式收入。它包括涂鸦和其他公共艺术、青年文化活动、非正式的社交网络等等,许多艺术家通过交流学习开始了他们艺术气质的发展。这种社区艺术活动,没有规范的盈利设置,也不容易被法律所规范。总的来说,非正式文化组织的活动是无正式文化工作的人进行组织,活动没有连续性,也不需要正式的场所。

同样,这些非正式文化组织也面临资金的困境,人格冲突、松懒、管理的缺失都会使这种活动无法维持可持续性。

第四类组织是政府或公共部门。在中国这些艺术家在文联或画院,他们达到资格才能被国家和地方政府录用,获得稳定工资收入。这个部门不同于其它三个部门。但是艺术家的就业和收入来源于政府,根据文化统计方面的年鉴可以知,被规范为非盈利部门进行会计归类。

四、建议与启示

本文的研究报告表明,政府决策者应该深化对区域文化经济的认识,把培育文化产业经济作为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地方政府应该组织培养全方位人才和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利用非文化产业,非营利基金,教育机构,文化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等,来构建一个区域文化生态圈和培育产业群体。文化产业的发展能提高地方的文化声望,对于地区政府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资金的供给决定上,政府决策者可以权衡区域文化经济发展对区域经济各个领域的贡献。在公共和非营利艺术空间,投资一些些艺术中心,艺术家的创造基地,以便于推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作者:西北民族大学2012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参考文献:

[1]林宪生,曹静静.海南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思考.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3(1):108-112.

[2]杨泽喜. 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支撑与对策创新. 社科纵横,2013(1) :24–27.

[3]AOYAMA Y. and IZUSHI H. (2003) Hardware gimmick or cultural innovation? Technological, cultural, and social foundations of the Japanese video game industry, Research Policy 32, 423–444.

[4]IVEY B. (2005) America needs a new system for supporting the Arts,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51, B6–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