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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社会主义分配的实质——财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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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而物质财富的生产是由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决定的?因此社会主义分配实质财富分配?这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取得逻辑上的一致。当今的生产要素包括科学技术、信息、管理及劳动。

关键词:社会主义分配;劳动价值;财富生产;财富分配

Analyzing the essence of socialist distribution, the distribution of wealth

XuZhongWei Beijing education college KeYanChu

Abstract: purpose of socialist production is to satisfy the people's material and cultural needs? And the material wealth of the production is by a variety of factors of production common decision? So the essence of socialist distribution is the distribution of wealth? This and the allocation of factor of production has the same logic. Today's production elements includ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nd labor.

The paper keywords: socialist distribution; Labor value; Wealth production. Wealth distribution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在新的形势下,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是为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因此,深化认识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统一。

我国现阶段的分配结构是按劳分配和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并存。这里,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我国现阶段进行分配的对象或内容是什么?是使用价值(产品和劳务),抑或价值?不少文章都声称我国现阶段的分配是价值分配,同时,为了说明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是合乎马克思主义原则的,还特别指出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两回事。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笔者认为,认定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分配是价值分配的观点值得商椎。

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表述的按劳分配,指的是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中,按劳动量进行消费资料的分配。在马克思那里,前提条件是整个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经济已不复存在,因而也不存在价值分配。所以,马克思所讲的按劳分配的对象是产品,即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

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虽然并未实现“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经济依然存在,但这并不能成为价值分配的充分条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的最终目的不是追求价值,而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诚然,社会主义的生产无论是从微观上讲,还是从宏观上讲,都必须重视效益,追求效率,都必须从价值范畴作出判定。但价值范畴判定取代不了最终生产目的。我们使用这些价值范畴,乃至必须服从价值规律的要求,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最终生产目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或者如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就必须提供给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产品和劳务。我们遵循价值规律体系办事,目的都在于使产品和劳务的数量更多,质量更好。大家知道,价值量的多少和产品,即使用价值量的多少不是完全同一的。两个企业,在同样长的生产时间里,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比劳动生产率低的企业能生产出更多的使用价值,但价值量是相等的,只是当面对同一单位市场价格时,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才可获得更多的价值。对于社会主义的消费者而言,这里有意义的不是价值量的多少,而是使用价值的数量。分配的使用价值越多,就越能满足劳动者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民的生活也就越富裕。

社会主义分配的使用价值其内涵在现阶段要远远超过马克思所设想的“消费品”范畴。首先,社会主义分配的使用价值不仅仅是物质产品,还有劳务。使用价值是有用性,即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的属性。这种属性可以附着在有形的物质产品之上,也可融入劳务之中。因此,有形和无形,物质产品和劳务不是判断是否具有使用价值的标准。其次,社会主义分配的使用价值,不是消费品,而是财富。财富中包括消费品,但又远不止消费品。当财富被用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之后有剩余,剩余部分可以转化为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包括转化为一定形式的生产资料、不动产和金融资产等。劳动者拥有个人财产,包括各种形式的资产,同样符合社会主义最终生产目的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所以,社会主义分配的实质内容并非价值分配,州异消费品分配,而是财富分配。劳动者有财富,劳动者有财产,就会更坚定地拥护社会主义,会焕发出更大的热情建设社会主义,这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从这个角度体会马克思当年所说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也许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当我们探讨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时,人们会提出,现在还不具备马克思当年设想按劳分配时所具备的条件,如单一的公有制,个别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社会是分配主体等。因而现在的社会主义分配内容是价值分配。我认为,这里讲的价值分配和上述财富分配不是同一层次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有很多方面远未实现经典社会主义的特征。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是社会主义了,它已经具备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追求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经典社会主义是没有差别的。生产目的决定分配的实质,人民生活富裕程度取决于占有财富(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多少。因此,社会主义分配也只能是财富的分配。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们占有不同生产资料,具有不同经济利益,价值创造从而价值分配是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量化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也还是商品经济,但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本质关系不是等价交换关系。商品交换乃至价值分配不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本质反映。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只是一种“外壳”,而财富分配才是核心。价值分配必须服从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也必须反映财富分配的实质。同时,我们还要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了,除了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外,各阶层人民都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都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服从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目标。所以,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因素,私营业主、个体劳动者、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等,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队伍不可或缺的成员。这些人所取得的分配同样是社会主义的财富分配。

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不仅决定了社会主义分配是财富分配,同样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是财富生产而不是价值生产。财富的生产取决于多种因素,英国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加以充分的肯定,并指出:“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关于马克思认为财富的制造不仅仅取决于劳动,以及当前社会主义财富的创造取决于多种因素,似乎人们都不持异议,观点是一致的。我所强调的是,大家应认识到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是财富生产,这才与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财富取得逻辑上的一致。

创造财富的生产要素随着社会前进发展而不断发展,在种类上不断增加,在质量上不断提高,在配置上不断趋于合理。首先,随着社会发展,生产要素种类不断增加。过去人们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无非就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人与物的结合,在古典经济学那里概括为:土地、资本、劳动。现在,社会已经大大前进了,生产要素还包括科学技术、管理和信息等,以及它们的货币表现资本或资金。生产要素的种类越多,就越表明人类生产进军的广度和深度在增加,创造的财富也就越丰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谁提供的生产要素越多,谁对社会发展、财富创造的贡献就越大。因此,提供生产要素与获取财富分配是源与流的关系。反之,通过财富分配调动要素提供者的积极性,鼓励人们将一切可以利用的生产要素投入到社会主义生产中去,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使祖国强盛,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充分体现,这不正是我们期盼的目标吗?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要素的质量或者素质在不断提高。所谓生产要素的高质量或素质是指生产要素的动能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较之一般因素明显增加。促使生产要素质量或素质提高的根本原因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渗透于各个有形的生产要素之中,使得这些生产要素发生了质的飞跃,因而极大地推动了生产的发展。随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深人,科学技术会不断前进,对生产要素从而对生产的推动作用会不断增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从一定角度说,科学技术是创造财富的首要生产要素。我们重视知识,重视科学技术,给科学技术的提供者以较多的财富分配是合乎情理的。有人担心如此做法会否定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否定人在生产力中的决定性力量。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关键在于错误地认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关系。严格地说,不存在纯粹的体力劳动,也不存在纯粹的脑力劳动。自有人类劳动以来,二者就并存于同一劳动之中,只不过哪个占的比例更大一些。人们据此将劳动划分成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进而将人也划分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者。在人类社会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绝大部分人类劳动以体力劳动的形式出现,更由于特殊社会条件,造成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对立。今天,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生产力迅猛发展。一方面,由于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劳动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他们的劳动中体力劳动的比重减少,脑力劳动的比重增加。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变得十分模糊,以致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与熟练工人的工作在科技含量上很难区分。另一方面,在众多新兴高科技产业中,脑力劳动者在从业人员中占了绝大比重,显示了脑力劳动者队伍不断扩大的趋势。上述两方面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生产劳动上的反映。脑力劳动者,或者说知识分子毫无疑问是劳动者,我们甚至可以大胆地设想,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脑力劳动者会构成劳动队伍的主体。这一切充分说明了人在生产力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后,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即是资源配置合理。同样数量、质量的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就可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即财富。资源配置与管理直接相关。马克思曾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劳动者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这里至少有两处与管理密不可分:一是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一是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而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和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就是资源配置。今天,社会经济发展中管理的深度、广度,复杂程度已远远超过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在财富的创造中,管理所起的作用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同样,提供管理这种生产要素的人也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他获得社会主义财富分配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

人们在探讨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时,很明确地把二者区分。其实,从财富生产的角度看,按劳分配也就是按劳动要素分配。马克思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内在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而然地就要产生消费资料的现在这样的分配。马克思在这里强调的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了生产成果的分配,也就是说,分配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这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是属于劳动者的。对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在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不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因此,马克思在谈到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时,他特别强调,劳动者“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当我们引用马克思上述观点时,我们的目光不能仅仅注视着分配的结果,以为马克思只是在说天然特权导致分配结果存在差距。应该看到,马克思首先强调的是劳动者对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按劳分配就是对这种个人所有权的承认。在社会主义的财富创造中,劳动者提供了劳动,他凭借着对劳动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获得财富分配。这就是按劳分配。

那么,按劳动要素分配是否就意味着劳动力必然是商品呢?恐怕不能得出这种必然结论,至少论者的本意不是如此。当然,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是否成为商品,学术界颇多争议,至今尚无统一认识。本文并不想围绕这一命题展开论述。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把本文中所使用的劳动力或劳动要素(劳动力的使用)范畴加以明确界定。社会主义财富创造中的劳动要素至少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它是指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其所有权属于劳动者个人。劳动者凭借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获得财富分配。(2)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有包括一定生产资料在内的各种形式的财富,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商品的所有者丧失一切生产资料。因而也不涉及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前提。(3)社会主义劳动者凭借对劳动力所有权取得财富,分配的财富额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劳动力价值。后者所包括的内容仅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培养训练费用及抚育后代所需的价值。而前者是不以此为限的,它是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长远目标,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允许的范围内持续增长。就社会主义现实而言,也许社会主义劳动者按劳获取的财富额与资本主义劳动力价值有一定差距,但资本主义劳动力价值要受剩余价值规律支配,被局限于一个狭窄的范围内,而社会主义的财富分配是随生产力发展而与日俱增。无论从相对增速,还是从较长远的结果来看,社会主义分配财富额必将超过资本主义劳动力价值。(4)社会主义劳动者按劳取得财富分配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社会主义按劳动要素分配的结果会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现实的分配中,按劳分配也就是按劳动要素分配。因为,当前无论在事业单位,还是在工厂企业中,我们还不能比较科学地、准确地计算出每个劳动者的劳动量,并据此进行财富分配。尤其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哪怕是一件较简单的产品,也是通过分工协作,由众多劳动者经过不同工种,工序完成的。我们很难判定哪一个劳动者付出了多少劳动量。现行的分配形式大体上是等级分配制度,即根据不同的等级分配不同的财富额。这种等级的确定是对劳动者劳动能力大小的等级确定,是对劳动要素的评价。所以,按劳动要素分配由于承认劳动能力是劳动者的天然特极,并据此分等级进行财富分配,就不会造成平均主义的结果,会激活效率,同时又强调劳动机会、权利上的平等,符合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发展方向。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作为劳动要素的所有者按劳获得财富分配,与社会主义劳动者作为非劳动要素所有者按生产要素获得财富分配并不冲突。社会主义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提供劳动要素,获到分配。同时,他又是有产者,拥有一定不同形态的财产,(包括知识)提供非劳动生产要素,也会获取分配。二重身份迭加。在现实中,我国大批劳动者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存款,他们除得到劳动报酬外,还得到利息。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