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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时代中国碳金融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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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气候变化问题引发了人类对于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视。受到低碳浪潮的冲击,金融体系也需要不断演变和创新,才能发挥其服务功能。本文从低碳经济的特征着手,分析了在此背景下货币体系、投融资体系和衍生品市场所受到的影响。依据中国面临的转型难题和发展碳金融的条件,提出了从建设集中交易平台、创新交易产品、改进投融资标准及拓宽投融资渠道等方面着手构建中国碳金融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气候变化 低碳经济碳金融体系衍生品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8-030-04

一、引言

1979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上,气候变化首次成为一个受到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当时科学家们警告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将导致地球升温。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先后于1990年、1995年、2001年和2007年了四份评估气候变化状况及其影响的报告,引起了各界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广泛重视。在此背景下,人类开始反思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低碳经济的概念应运而生。

关于低碳经济的概念并未形成约定俗成的定义,一般是指以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为特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新经济发展模式。近年来,低碳经济已逐步成为全球意识形态和国际主流价值观,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热点。很多学者,将低碳经济视作继农业化、工业化、信息化浪潮之后的一场新浪潮,低碳经济发展趋势不可逆转,并将成为全球经济新的支柱。在实践中,低碳经济的外延不断拓展。低碳经济意味着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在内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的经济活动低碳化。在这过程中,不仅需要政策的引导、技术的支持,也依赖金融体系的支撑。而金融体系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中实现其各项功能,应该具备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向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金融体系也必须同步变化。

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京都议定书》,从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到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计划,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独特的商品,且已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碳交易市场已逐步建立,并发展成为年交易量超千亿美元的大市场。这类新兴市场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连通,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与之相关的货币、贷款、投资等金融问题相应产生,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活动日渐增多。金融业已在低碳经济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低碳经济也对金融体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阶段的中国,面临着经济发展受环境容量制约的困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调整中国产业发展模式、转换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战术突破口和战略大方向。当前,中国布局发展碳金融具有多重作用和重大的意义,将有利于中国探索低碳经济发展道路,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能源结构多元化,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体系在未来低碳经济时代的服务功能。作为一个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中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潜力大,碳金融发展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如何构建碳金融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成功转型为低碳模式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低碳经济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一)对于货币体系的影响

从过往货币的演化历史来看,在特定条件下,计价、结算主要商品的货币,将可能成为国际货币,影响货币体系格局。18世纪中叶,生产方式从手工劳动向蒸汽机等动力机器转变,煤炭成为了主要能源,使得与煤炭绑定的英镑成为国际货币。20世纪初,内燃机的发明,使得石油的能源地位提升,主要石油出口国的角色助推美元崛起。20世纪中期,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使美元成为国际储备货币。20世纪70年代,因与沙特达成 “不可动摇”的协议,美元成为了石油唯一计价货币,美元霸权地位在牙买加体系下得以巩固。目前,国际货币体系一直保持着以美元为主导的格局。

如今,人类社会的发展正在迈入低碳经济时代,未来经济的发展不仅受到了化石能源的制约,同时也受到了碳排放权额度的制约。新兴碳排放权商品的特殊性质,及其交易的蓬勃发展,使其成为一种影响货币体系格局的新因素,因而排放权商品的计价和结算货币也将可能成为主要的国际货币。

目前,碳市场分布在世界各国,建立在不同的交易机制基础上,并未形成统一的市场,所以计价结算货币存在多样化特征。在世界碳交易总量中,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占据九成份额,欧元是碳排放权商品现货及衍生品市场的主要货币。随着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国国内碳市场的兴起,美元、澳元、日元、新元也开始成为碳市场货币。同时,由于《京都议定书》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进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交易,除了欧元、美元为该市场的主要货币外,中国、印度等项目开发大国也有采用本国货币作为核证减排量价格单位的趋势。未来,在国际减排目标日趋严格、碳市场规模日渐扩大、不同市场间融合度日渐提高的前提下,与碳排放权商品绑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将会直接影响现行货币体系的格局,冲击美元霸权地位,助推多元化新格局的演进。

一些学者还提出了“碳币”的概念,将碳排放权商品作为衡量世界上各种货币币值的新标准,进而形成信用货币与碳币挂钩的“碳本位”货币体系。这意味着碳排放权商品未来需首先演变为各国储备币种,并最终担当锚货币的角色。但是,碳排放权商品是基于国际规则和各国法规而形成的信用商品,并不拥有稳定的价值基础,因而与以贵金属或其它实物商品为基础的“商品本位”不同;同时,碳排放权商品发行、认证方式多样,与以国家支撑的各国货币为基础的“信用本位”亦不同。因此,在现有的规则和市场体系下,用碳排放权商品作为锚货币形成“碳本位”体系,建立全新的“商品信用本位”将会为世界货币体系带来更多动荡的因素。

综上所述,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已经开始影响各国币种的地位,影响国家或者地区之间的货币关系,但是将碳排放权商品称为“碳币”或者期望形成“碳本位”货币体系的观点,仍然值得商榷。

(二)对于投融资体系的影响

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两个要素就是资金与技术,技术的发展也需要资金的投入。因而,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这对现行的投融资体系既提出了量的要求,也提出了质的新要求。

第一,建立投融资环境标准,引导金融资源在低碳经济时代实现更有效的配置。通过建立一套科学、清晰、可操作的评估体系和方法,帮助金融机构摆脱忽视项目环境效应或仅凭经验和环评报告判断项目的状况。现行最为著名的标准就是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EPs),指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西德意志银行和花旗银行在伦敦制定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项目融资指南》。赤道原则是为了决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而确定的金融行业基准。该原则将环境和社会标准明确化、具体化,已广泛运用于国际融资实践,并发展成为行业惯例。目前,采用赤道原则的机构已扩大至27个国家的67家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的业务覆盖100多个国家,业务总量占全球项目融资85%以上份额。此外,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发达国家也是绿色信贷政策的主要实践者。

第二,碳基金成为市场投融资的重要工具。在《京都议定书》的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利履约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基础上,各种模式的碳基金在世界范围内成立,为国际减排行为扩展了资金渠道。目前,国际上设立的碳基金约有50家左右,碳基金的规模大小不一,从几千万美元到几亿美元不等。一般设立碳基金的主体为国际组织、政府、企业。碳基金的资金来源各有不同:有政府直接出资的,如芬兰、奥地利碳基金等;有政府和企业按比例出资的,如世界银行设立的碳基金;有企业直接募集资金建立的,如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碳基金。每个碳基金根据设立目的不同,都有自己独特的管理方式、运营时限和投资领域。碳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推动了碳市场交易的发展,资助了减排项目的运行,全球减排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第三,创新债券等长期融资工具。低碳经济时代的构建,需要改变原有的生产设施、能源利用模式、生活方式等,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业。因而,前期需要在基础设施中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短期内的收益却未必可观。因此,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需要开发债券类工具,以弥补信用贷款和股权投资等方式的不足。例如:美银美林证券,就是为鼓励保护森林而开发的“雨林债券”。

(三)对于衍生品市场的影响

由于碳排放权的发行、买卖、存续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碳商品交易风险较大。根据交易类型划分,碳市场包括配额型市场和项目型市场两大类。不同类型的市场,承受不同的环境及规则的制约,蕴含着不同类型的风险。例如,欧盟排放权配额市场,主要受到欧盟体系减排总目标、各阶段排放配额分配和使用规则等因素影响;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主要受到项目审核机制、发达国家补偿项目使用规则等因素影响。因此,市场参与主体对于避险工具的需求强烈,碳排放权已经成为了全球衍生品开发的重要对象。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金融衍生品如掉期产品、期货产品及期权产品不断涌现。

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平台的争夺也十分激烈,众多知名交易所特别是涉及能源商品业务的交易所都上市或准备上市相关期货交易品种。一般而言,期货市场上来自四面八方的交易者带来了大量的供求信息,标准化合约的转让又增加了市场流动性,期货市场形成的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供求状况,同时又为现货市场提供了参考价格,起到了“发现价格”的功能。国际期货市场往往也是世界性的定价中心,具有定价功能。在全球市场规模日益扩大的情况下,碳排放权已成为一种新的大宗商品;同时,由于碳排放权直接关系到各国的发展权力,其也已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国际战略资源和资产。因而,大力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也有争夺碳排放权商品定价中心之意。相比别的市场,欧盟碳排放权市场环境较好,衍生品市场交易平台已发展到了较为成熟的阶段。最大的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平台――欧洲气候交易所所在的伦敦,也因此成为了全球最关注的碳交易中心。

此外,碳排放权衍生品市场的开发,也为不同商品市场间的风险规避和转移提供了新的工具。由于在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大部分来源于化石燃料的燃烧。不同化石能源品种的碳排放系数存在较大差异,获取相同发热量时,煤炭的排放量远大于石油和天然气。但是,由于煤炭的价格相对较低,当石油、天然气价格较高时,煤炭使用量上升,碳排放量增长,碳市场需求量增长。因而,碳市场与能源市场之间存在传导机制,碳排放权商品市场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商品市场息息相关,与二次能源电力市场之间也存在显著的关联性。

三、发展中国碳金融体系的建议

发展中国碳金融体系,既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也要注重中国与别国发展碳金融的条件差异。第一,区别所处的发展阶段。中国正在经历工业化、城镇化阶段,排放总量的增长不可避免,此时需要鼓励调整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降低排放增长的速度。第二,区别国际减排体系角色。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依据历史责任的不同,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第三,区别各国金融体系的不同。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各有不同,资本市场的成熟度也不同,中国的金融体系正处于转轨期和发展阶段。

结合这些特征以及中国碳金融发展现状,中国应当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突破制约低碳经济发展的投融资瓶颈。因此,中国金融体系应从建设交易平台、创新交易产品、改进投融资标准和拓宽投融资渠道等多方面着手,发挥金融在低碳经济中的作用。

(一)建设交易平台

从现状来看,在现行的国际规则下中国无须承担减排责任,但已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主要开发国和最大卖家。从长远来看,中国为了实现到205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目标下,需要建立新型的市场机制以激励国内减排行为。因此,建立集中的交易平台,开发碳交易产品,有助于中国碳市场规范发展。此外,围绕交易体系的运行,与之相关的核查、注册、交易等配套设施也能同时得以发展完备。

中国碳交易平台的发展,应当以政策为基础,以经济效果为目标,构建包括现货交易与衍生品交易在内的多层次平台体系。从2008年年中开始,北京、上海和天津陆续建立了相关的现货交易平台。由于市场还处于起步培育期,不活跃的交易阻碍了平台作用的发挥。在“十二五”期间,需要更为明确的政策导向,鼓励国内企业进入市场平台交易,才能促进现货交易平台的发展,促进期货等衍生品交易平台的加入。

(二)创新交易产品

中国在碳交易产品的开发方面还停留在起步阶段,现有的工具仅为原生工具,衍生工具尚未出现;交易标的物以项目打包为主,标准化认证标的物分割交易较为少见。在上述的现货交易平台建立后,主要业务集中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交易、自愿减排项目交易、合同能源管理交易、节能减排技术交易等方面,业务量很小。而衍生产品的缺失,也使得中国无法掌控买卖碳商品的议价权,中国企业也无法有效管理碳交易中的风险。

今后,中国碳市场的发展是必然的,但是可以预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国国内碳交易机制却会有所不同,交易产品也会存在较大差别。现有现货交易平台上的产品,是在当前国内外政策条件下开发的产品,且开发时间晚于国际政策的执行时间。当前,应当宣传集中交易的优势以及推广碳交易的理念,使得企业越来越熟悉交易碳商品,现货交易产品会不断走向规范成熟。未来,在政策环境允许的情况下,推出以可标准化可分割的碳排放权商品为标的物的期货等衍生交易产品,以满足市场价格发现和转移风险的需求。

(三)执行低碳信贷标准

在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央行、银监会,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该“意见”被称之为中国的“绿色信贷”。同年11月,银监会吸取赤道原则的部分理念,印发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高耗能、高污染风险,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家政策基础上,也已建立了自己的绿色信贷政策和判定标准。例如,国内最早推出绿色信贷的中国工商银行,信贷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环保评价的一票否决制、贷后环保专项检查、客户环保信息标识制。兴业银行已于2008年正式对外承诺采纳赤道原则,与国际标准相接轨,成为中国第一家本土赤道银行。未来,环境信贷标准中还需细化相应的低碳信贷标准;需建立环保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机制,为信贷政策的执行提供技术支持;金融机构内部需加强自身的基础能力,设置专门的部门来负责环境相关事务。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

中国应当重视碳基金的发展,支撑减排项目的建设、低碳产业成长和低碳社会转型。由于低碳经济的产业结构更加复杂,具有周期长、技术新、投入大等特点,需要以创新的理念积聚相关资源,设立独特的碳基金。尽管国际社会已经建立了众多碳基金,中国的很多项目也可以获得国外碳基金的支持,但是发展符合中国政策及顺应中国机制的本土碳基金仍然是当务之急。目前,中国在设立碳基金方面已有所行动,但数量较少,规模较小。例如,中石油、国家林业局与中国绿化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全国公募性碳基金“中国绿色碳基金”,南昌市与国开行建立的低碳与城市发展基金“南昌开元城市发展基金”。如果要发挥碳基金工具的作用,应当吸引更多的公募和私募基金进入该体系,通过政府的力量引导基金的设立,发挥基金的放大效应以撬动更多的投资。

中国应当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的作用。2008年国务院提出的金融三十条,要求证券市场在促进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目前,中国具有低碳概念的新能源企业、能效企业及输配电企业,在国内上市的已有多家,也有不少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等国外证券市场上市。今后,中国应通过完善证券市场准入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为低碳产业领域公司的上市发展提供空间;通过再融资政策的倾斜,促进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在低碳领域的资产重组和技术改造。证券市场应配合国家低碳产业发展政策,使得上市公司中低碳企业数量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低碳化,真正发挥证券市场活跃的低碳融资功能。同时,中国也可以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发展难题。

注:

本文得到上海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重点项目“09R21422000”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69727”的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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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秋玲 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苏依依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