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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你会让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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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是很普遍的事情。为鼓励乘客让座,公交公司在公交车贴出“请您主动让座”等“爱心提示”,并开辟“老弱病残孕专座”,甚至还施行物质奖励。如湖南省长沙市公交公司推出“爱心让座卡”,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的乘客,可领取“爱心让座卡”两张,凭卡免费乘坐公交车2次;浙江省绍兴市公交公司出台“让座者凭卡可给公交IC卡充值5角钱”的政策;湖北省武汉市公交甚至推行了让座50次赠30元公交卡的举措。

举措有奖的也有罚的。

2008年7月2日,《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提请审议,草案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乘客乘坐公交车辆,遇有老、弱、病、残、孕等乘客,应当主动让座。违反第二款规定者,“公交司机有权拒载,对乘客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50元罚款”。在分组审议中,有人提出,乘公交让座属于道德范围,不应该有条例法规进行调整,更不应该处罚。随后,草案中“乘坐公交不让座可以拒载、罚款”的内容被删除。然而,此消息披露后,仍引发了读者和网友热议。

主持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代文明社会更讲求对弱者关怀。在公交车上让座,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市民素质,也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建设程度。“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公交车上你会主动让座吗?你是怎样看待让座这一话题的呢?

于明:乘坐公交车,是否会给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主要还是靠一个人的自觉。我每天都要坐公交,经常能看到有老人、孕妇上车时,有人主动让座。当然,有时也会碰到一些不自觉的,老人、孕妇就站在他们身边,可他们却坐在座位上无动于衷。当然,我是经常让座的。

李莉:文明社会讲求对弱者关怀。然而,变着花样来鼓励乘客让座,看似有些号召力,实则让爱心变了质,让美德贬了值。所以,对那些利用物质奖励刺激乘客让座的措施,我持否定态度,理由很简单,就是不能将扶助弱者的公民道德金钱化。

刘东:愿不愿意给弱者让座,事关公民的道德素养,道德问题只能靠道德约束解决。要解决让座难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在全社会中营造出尊老爱幼、扶助弱者的良好氛围。如果将给弱者让座这样的公民道德计次售价,这不仅辱没了公民道德,让诚心让座者的人格尊严遭受侮辱,还可能进一步恶化整个社会的道德环境。因为,用金钱衡量的道德、良知就不再是道德、良知了。

严炎:从为老、弱、病、残、孕设置专座,到给让座者发“爱心卡”,再到兑现“让座50次奖30元公交卡”,最后到将矛头转向“不让座就罚”上,有关部门的初衷是好的,是希望形成一种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但是,社会美德不是“奖励”出来的,也不是“处罚”出来的,需要全社会公民道德的整体提升。

罗昊:让不让座,反映的是一个人的文明素质与道德修养,并不是违法乱纪。让座合情,说明我们有尊老爱幼的美德;不让座也不违法。

唐恬恬:我认为,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让不让座的层面上谈论这个问题,更需要形成和营造一种“让座光荣”的氛围。如果有人让座,售票员和司机应该表示感谢,其他乘客也要对这种行为给予赞许的目光。这样,就能有利于营造主动让座的氛围,推进主动让座的社会风气形成。

韩斌:保障老、幼、残、病、孕能在公交车上有座位,我认为可以借鉴外国的经验。比如德国,法律规定,“老、弱、病、残、孕”乘坐公交车享有优先权。公交车上三分之一的座位都是“老弱病残孕”保留座,并有标记。这些保留座即使空着,站着的乘客一般也不去坐。如果坐了,一旦有“老、弱、病、残、孕”上车,必须赶紧起立还座,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郑园园:大家说了这么多,可是都忽略了一个问题。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会有一个成本意识――成本越低,道德就越是容易成为共识,并能在实际中被执行。乘客主动让座,付出的成本是什么呢?一是具体的成本,即让座后会承受身体疲劳;二是抽象的心理成本,即我为什么要让座?

在群体关系的日渐疏远、心浮气躁的时代,人们因为没有看到共生、互助意识的体现,使得“为什么让座”成为了衡量这种心理成本考量。于是,人们对身边站着的“老、弱、病、残、孕”乘客“视若无睹”成为一个自然的选择。

另外,不让座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很小也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当我们的社会公德底线一降再降的时候,对于不让座者的道德谴责这样近乎为零的代价,根本无法约束某些人的自然选择行为。因此,不切实际地指望重新拉起道德的大旗来号召人们让座,岂不是“很傻很天真?”

林彬:身体弱者有没有权利要求身体强者给自己让座呢?道理上是没有的――因为座位归属由自然秩序决定,由时间衡量――你先坐到座位上,这个座位的使用权就是你的了。给弱者让座,也就意味着对自然秩序进行“修改”――通过身体弱者对强者的感谢和强者对自身行为的肯定,让让座者产生一种道德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