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写出叙事抒情文章的“真实感”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写出叙事抒情文章的“真实感”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为什么提出“真实感”

这里从一篇作文说起。月考作文题目《穿过心灵的风》,一个学生写自己去买酱油的路上碰到一位倒地的老太太,由于受“彭宇案”的影响,不敢扶起老太太,因而内心十分纠结和痛苦。整篇文章关注现实,立意颇高,语言也很有表现力;但是事情的发展过程编造的痕迹明显。一处是文章的开头:“寒假,窝在家中看电视,新闻上又报道一个大学生扶起摔倒在地的老太太后反被指责是推倒老太太的凶手,被索赔三万多元。老妈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讲着:‘哎呀呀,这种事真是愈来愈多了,愈来愈多了,你以后走在路上时,看见什么摔倒在地上的老太太之类的,可别太高尚了,高尚的代价付不起啊!……’几天后,我出来买酱油,凛冽的北风拍打着我的脸,像要吹走每一丝温暖一般,我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继续走着。然而,就在几步开外,我眼尖地看见一位老太太躺在地上……”另一处是事情的结局:“这时,一个小孩舔着棒棒糖,一蹦一跳地走来,看见地上的人二话不说地跑过来,扶起老太太坐到了路边的石阶上,问:‘您没事吧?’老太太缓了几口气说:‘没事,就是累了。’小孩又将地上的菜放回菜蓝,递给老太太,又一蹦一跳地走了,红润的脸颊扑闪着兴奋的红晕,我不由为刚才‘若老太太反咬一口,我就当小孩的目击证人’的想法感到羞耻。”这两处的叙事给读者明显的“虚假感”,使得文章的表现力、感染力大打折扣,从考试的角度讲自然进不了一类卷。

那么学生到底有没有经历过这件事呢?用学生自己的话来说:“考试看到题目,先扫描分析,由‘穿过心灵’决定写一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恰那时,社会上‘彭宇案’层出不穷,爸妈多次在饭桌上聊起,并感叹‘扶不起’,告诫我不要做滥好人,心里便对这种法制不严导致的道德倒退的现状有些想法与思考,因此写下了这篇文章。现实中见过倒地的老人,但自己并没有扶起她,自然也没见到扶老人的小孩,只是在作文中编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这里很难用“真”和“假”来简单概括这件事:一方面,生活中的确有这样的事;但另一方面文中所叙事情作者并未亲历;只能说文章所写事情是“虚构”的(而不是虚假,虚假是生活中没有这样的事)。

实际上,很多同学在写叙事类文章时大多是虚构的。笔者在所教班级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百分之八十的同学认为自己在写叙事类文章时都是“虚构”的,或者有“虚构”的成分。那么这种“虚构”是否符合学生作文的要求呢?答案是肯定的:从小的方面说,学生“虚构”的事自己虽没有亲历,但生活中的确有这样的事,自己可以通过听、看、阅读等多种渠道了解到这种生活,符合生活的真实;从大的方面说,“虚构”是文学创作的重要手段,它指向的是生活发展的可能,文学作品的预言纬度往往通过“虚构”来实现,学生作文与文学创作自然有差别,但不是不能向文学作品靠拢的。也就是说,进入作文的事件可以“虚构”,但是事件的叙述和情感的抒发一定要给读者“真实感”,否则文章就缺少撼动人心的魅力了。

二、什么是“真实感”

“真实感”强调的是一个“感”字,就是文章叙事抒情给读者的感觉是真实的,着眼于读者的主观感受;而“真实”着眼于客观,文章叙事抒情是不以读者主观感觉转移的客观存在的“真”。

这里同样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新课程理念下的作文“真情实感”与“真实感”的关系。“真情实感”论的核心是“真”和“实”,但这里的“真实”的标准其实是比较复杂的。朱光潜先生的《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中有一段精妙的阐述:“假如你是一位木商,我是一位植物学家,另外一位朋友是画家,三人同时来看这棵古松。我们三人可以说同时都知觉到这一棵树,可是三人所知觉到的却是三种不同的东西。你脱离不了你的木商的习性,你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做某事用值几多钱的木料。我也脱离不了我的植物学家的习惯,我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我们的朋友——画家——什么事都不管,只管审美,他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苍翠劲拔的古树。我们三人的反应态度也不一致。你心里盘算它是宜于架屋或是制器,思量怎样去买它,砍它,运它。我把它归到某类某科里去,注意它和其他松树的异点,思量它何以活得这样老。我们的朋友却不这样东想西想,他只在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的苍翠的颜色,它的盘曲如龙蛇的线纹以及它的昂然高举、不受屈挠的气概。”朱先生的话给我们的启示是:“真情实感”决不是单纯指向客观的“真实”,更多的可能还是着眼于写作者的伦理而言的。第二个问题是“真情”和“实感”其实是存在矛盾的,一旦有了“真情”,感觉就不一定“实”了。“情人眼里出西施”“月是故乡明”“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等句子便是如此。

以上两方面的探讨意在说明:“真实感”与“真情实感”本身并不矛盾,更不是在教学生说假话以迎合读者,而是符合作文自身的内在规律的。

三、怎样具有“真实感”

怎样写出叙事抒情文章的“真实感”,需要借助一些文学创作的知识。法国大作家巴尔扎克认为:“文学所描绘出来的艺术世界,应该是使每个人看了它们,都认为是真实的。”这里巴氏所指的自然也是“真实感”。

首先是符合生活的真实,即生活是这样。也就是说文章所写的事情符合生活的逻辑,生活中有这样的事情;或者符合生活的可能,生活中可能出现这样的事。这里特别要注意处理好一般与特殊、偶然与必然的关系。通常情况下,一般的、必然的总是给人感觉更加“真实”一些,而特殊的、偶然的往往给人感觉“虚假”一些。回到作文《穿过心灵的风》,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叙事没有处理好生活的真实,过于偶然、巧合了,给读者“虚假”的感觉。基于此,我指导学生对文章进行了修改。开头改为:“寒假,北风凛冽,我出门买酱油,寒风拍打着我的脸,像要吹走每一丝温暖一般,我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企图抵御寒风的入侵继续走着……然而就在几步开外,我眼尖地瞥见一位老太太摔倒在地上,菜蓝躺在她身边,东西洒了一地。”事情结局改为:“买好酱油回来,老太太已经不在了,她是自己爬起来了吗?是别人扶她起来了吗?我无从得知。”改文给读者的“真实感”明显增强,文章的表现力自然也就上去了。

其次是符合情感的真实,即心里想这样。如果说符合生活的真实,是对生活的客观再现;那么符合情感的真实则是对生活的主观表现。实际上,进入文章的事件并不是机械地再现客观生活,而是经过作者心灵的选择、加工、润泽,达到表现心灵、抒感的目的。《散文选刊》2012年第5期刊登了青年散文家马小淘的《我爸》,其中有一段“那一年,我十五岁。过生日时,朋友送我一个好看的发夹当礼物。我每天把它戴在头上,直到有一天找不到了。我疯狂地翻遍家里每一个角落,还是没有找到。爸爸拿着手电领着我找了一遍放学的路,还是没有。第二天放学回家的时候,爸爸说夹子找到了,就在床头柜下边,说着,递到我手上。我拿着失而复得的夹子慨叹姜还是老的辣。可是三天以后,在我的窗台上,又发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夹子。两个放在一起,看不出任何的区别。妈妈说,我丢了夹子的第二天,爸爸跑遍了半个哈尔滨,终于找到了一样的。没想到的是原来那个并不是真的丢了。”单纯从生活的真实来看有些细节(“跑遍哈尔滨”等)似乎不够“真实”,但父亲对女儿的情感真实得让读者相信有这种可能,所以整篇文章读下来“真实感”非常强烈,具有震撼人心的感染力。

再次是符合表达的真实。这是从语言的角度来谈的,实际上,同样一件事情,善于表达者,能把假的说成真的;而拙于表达者,本来写的是真事而让人感觉是假的。据说范仲淹从来就没到过岳阳楼,而《岳阳楼记》名垂千古;而藤子京自己也写过岳阳楼,却不见其文:这与表达一定是有关系的。一般来说,细节描写、叙述视角的转换等都能使文章更有“真实感”。

总结全文,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写出文章的“真实感”就是用心灵来表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