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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我国发展老龄产业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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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老龄人口的增长,在国外被称作“银色产业”、“健康产业”的老龄产业应运而生。老龄产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特定商品和服务的行业。它既包括满足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的需求,也包括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的需求,是一个涵盖面较广,越来越被人们认识的新型产业。

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推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老龄产业的发展。

根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最近对全国13个省、直辖市的调查表明,目前各省市的老龄产业中发展较快也发展最好的是养老机构,其次为养老服务、护理照料,再其次为老年产品、老年旅游、房地产、金融保险等。

认识不到位

尽管发展老龄产业的舆论环境和市场环境比较宽松,但至今一些决策部门和不少人对什么叫老龄产业,如何发展老龄产业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老龄产业是涵盖在其他产业中的一部分,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产业,目前发展老龄产业条件尚不成熟。即便是一些从事老龄工作的人对老龄产业也有偏见和误区,有的将前几年由老年人领办的企业混同于老龄产业。本次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省市的决策部门对发展老龄产业没有统一的规划。不少地方认为发展老龄产业涉及诸多领域,老龄委办公室孤掌难鸣,无能为力,普遍存在着等一等,看一看,难有作为的思想。目前,老龄产业大体尚处在自由发展的阶段,急需政府的宏观决策和指导。

重公办而轻民办

公办的养老机构不论在征地、批钱、建房、水电等方面一般都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而那些民办的养老机构往往是处处受卡,举步维艰。贵阳市夕阳红康复公寓,自1996年7月成立以来,没要国家一分钱,先后投入资金100多万元,8年共接待入住老人900多位,曾是贵州省民办养老机构的先进典型。然而,该公寓负责人讲,他们为办老年公寓吃的苦、受的气,“三天三夜也讲不完”。因场地问题,他们共搬过5次家。如今被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围堵得几乎无路可走,难以生存。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呼吁,希望得到援助,然而得到的却是相互推托,哭诉无门。相反,一家公办老年公寓,当地政府已投入了2700万元,5年过去,至今才盖起来,何时才能接待老年人居住,负责人讲,政府再给180万元装修费之后才能入住。即便是开业入住,也只能解决60来个老年人的问题。这一公一私老年人公寓的对比,透露出兴办老龄产业中较为普遍存在的重公轻私的问题。

规模小,影响整体服务功能的发挥

北京市仅有19%的养老服务设施的床位超过100张,大部分设施的床位低于50张,小型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大型的养老设施相对集中,中型规模的养老设施发展不平衡,数量过少。小型的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简陋,入住率低,无规模效应,而且抗风险的能力差;大型养老服务设施由于机构庞大,管理、经营难度大,机构自身运营成本上升,服务效率低。许多民办养老服务设施难于实行统一的规范化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因此,难以提高服务水平,上升服务档次,入住率必然低,直接影响其经济效益。

服务项目单一

服务功能简单

养老服务设施,尤其是民办的养老服务设施,大多数服务项目单一,设备简陋,服务水平低,仅仅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吃、住、医基本生活需求,服务模式雷同,缺乏特色和个。而对老年人心理慰藉、精神赡养、文化娱乐、身体康复等更高层次的需求缺乏服务。同时也缺乏对高龄老人专业护理指导的高层次的培训服务项目。

城市社区、街道办的养老服务设施许多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兴建的,房屋陈旧,结构不合理,无障碍设施,而且附属设施不配套,缺少卫生设施和医疗室、活动室等。而农村和边远山区乡镇办的养老服务设施受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住房条件差,设施、设备十分简陋,有的甚至连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服务设施、设备都不具备。

养老设施政策不配套,管理、服务落后

与我国养老服务设施尤其是民办的养老服务设施迅速发展相比,各级政府在相关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法规、组织机构建设和业务指导上明显滞后,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审批、管理,尚未实现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各级政府的管理部门仍主要按照旧体制、旧制度实行管理。养老服务产业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进行机制和体制的改革,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实现“公助民办”、“公办民营”新的老龄产业发展机制和模式。

从业人员素质低,知识结构不合理,人员亟待培训

许多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大多数工作人员学历是初中或初中以下,即使象首都北京这样的大都市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内55%工作人员的学历水平仅仅是初中或初中以下,大学文化程度或者是专门学校毕业的所占比例极小。民办的养老服务设施大多数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为下岗女工或农民工,学历低,难以胜任护理工作。他们由于缺乏相关专业、岗位的技术培训,缺乏基本的医疗、护理知识,使一些本不应该死亡的老人死亡,本不应该残疾的老人残疾,更谈不上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对现有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许多民办养老服务设施在运作过程中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拿着国家的优惠政策向当地政府申请诸如税费、水费、电费、电话安装费、车辆使用费的优惠时,往往得到的答复是你不是福利企业,不是非企业单位,而把这些民办的福利单位归为社会一般企业、营利单位而拒绝其享受优惠申请。这不仅仅是政府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实处,同时,也让人们感到社会上包括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民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并没有把民办养老服务设施看成是社会福利机构。这无疑是对民办养老服务设施的一种伤害。

老龄产业涉及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包括生产、流通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涉及工商、民政、老龄委员会、财政、劳动、社会保障、计委、国税、地税、物价、银行等许多部门,缺乏统一协调部门。费用征收、银行贷款、财政资金支持等具体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难以落实,社会企业、个人兴办老龄产业投资审批手续繁杂,优惠政策不落实,投资者在财税、金融、地税、信贷等方面很难得到相应的支持。

职能部门条块分割,没有形成合力

老龄产业涉及面广,有的职能部门基本上是条块分割没有形成合力。目前有民政、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工商、税务、旅游等部门,分兵把守,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分管,目标分割,资金分流,许多交叉环节相互协调沟通不够,一些工作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薄弱环节,遇事推诿扯皮,办事效率很低,直接影响着老龄产业的发展。如汕头市老年活动中心几年未建成,老年人只好在江边活动,又脏又乱,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形象。

报批程序不到位,便急于仓促上马,留下隐患

某老年服务中心,经北京市主要领导同意,香港一位爱国人士鼎力相助,原计划在香山脚下建设成为占地200亩,融不同档次老年住宅、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后勤服务、商贸餐饮和其他综合设施为一体的老年公寓。乡、区都批了征地,初期投资1000万。1997年春正式开工,经两年多的艰苦努力,于1999年底工程落成,开始开展活动。正当他们准备大展宏图之时,市有关部门规划方案没通过。于是,各种矛盾和难以想象的困难接踵而来。先是逼地拆迁,后是拖帐不还,不得已让出一部分房屋改作他用,折腾来折腾去,逼得这家老年服务中心几乎走投无路。这中间尽管有市上领导的批示,香港有关人士的呼吁,市人大代表们的集体提案为其鸣不公,但是三年过去,这家老年服务中心最终难逃关门倒闭的下场。赔进几百万不说,该服务中心总经理大病了一场,几乎万念俱灰。这个事件的个中原因尽管错综复杂,但一个最重要的事实使他不得不吞下苦果,那就是当年建址手续不健全,没有到位,缺少一道必要的审批程序。

入住率低,经济效益低,亏损面广

此次调查表明,在许多省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尚不到50%。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急需老龄机构的扩展,如北京市每100名老人拥有的床位仅为1.5张,与社会需求相差甚远(国际标准为5%)。而另一方面,老年公寓建好后都大量闲置,造成浪费。更重要的是,低入住率及其他原因造成政府投入的有效回报率降低,投入效益得不到实现。进而迫使许多社会力量撤出或不进入社会福利服务领域,严重影响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

缺少统一行业标准,服务人员素质尚须培养和提高

许多省市的养老机构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没有评估体系,致使好的养老机构无法树立,做得不好的大都混杂其中。许多地方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无法进行测评和监督。而且容易产生服务质量和事故隐患的纠纷。这些民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大多数没有配备或没有意识到需要配备具有专业护理、老年心理学、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人士的重要性。因此,日常服务中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也难上更高的档次。

发展老龄产业的政策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我建议:

1、重视老龄产业的发展,切实加强对老龄产业的领导;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体系,促进老龄基础产业发展;

3、制定和完善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4、走“政府主导、社会支持、企业参与、市场推动”的老龄产业发展之路;

5、重点做好老龄产业中优先发展的产业,制定统一标准,强化服务意识;

6、培育老年产品市场,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

7、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护企业利益和老年人消费权益;

8、大力发展经济,加强老龄产业的国际合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9、积极吸引外资,建立市场信息系统,为老龄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10、加强老龄产业决策和管理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