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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围绕在“城管”身上的争议从未间断,这个尴尬的执法群体一次次面临着充满争议的改革。其实,老百姓关心的不是谁管城管,而是城管管谁,又如何管。想起一个故事,有个小女孩说她的理想是当城管,因为当了城管之后,看到妈妈在街边卖茶叶蛋,她就可以慢慢地追,不让妈妈摔倒……小女孩如此单纯的理想反映出的却是现实社会低收入群体的无奈和社会发展现状之间的矛盾。
自2009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宣称要在全国推行“大城管”改革以来,我国许多城市开始推行“大城管”机制:江苏淮安市的“大城管委”模式、山东德州市和江西宜春市的“大城管局”模式、湖北武汉市的“大城管”模式……一夜之间,“大城管”似乎成了城市管理者的“福音”,以往种种对城管的诟病都将被“大城管”新的体制机制所取代,殊不知改革最终成功与否还在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说:“截至目前,对‘大城管’其实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官方意义上的解释,它包含的内容很多,实施的时间也不是很长,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摸索和实践将它明朗化、清晰化。一个真正好的城管体制,应该问计于民、定计为民、施计惠民,强化城管服务理念。”
毛寿龙指出,每个城市推出的“大城管”模式都应因地制宜,以每个城市本身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但是不论怎么改革,服务民生这一宗旨是绝对不能背离的。城市的民生,最核心的还是城市的贫困人群,他们的生活保障,是城市必须关注的,否则他们可能会变成被城市抛弃的人,这样往往会造成很多不好的现象,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也会很多。
“大城管改革”是由市长担任城管委主任,划清城管归属,将原来多个部门比如城管综合执法局、环卫局、市政局等整合为“大城管”,从而提高效率,形成科学的城市管理结构。“可以想象,由市长掌管城管,城管的权力将更大、效率将更高。但是,能否解决此前存在的城管与其他部门的交叉管理和执法边界模糊问题,仍是个未知数。因为市长要管的事情很多,虽然掌管城管,免不了将相关权力层层划分落实,最终直接面对摊贩和市民的,仍然是具体的城管执法人员。”毛寿龙说,“如果思路不变、方式不变,那么,市长掌管城管,与其他部门分管城管,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别。”
目前,我国城管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城市化进程中各阶层复杂的利益关系,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需要美化城市形象;二是城管的利益,需要体现自身“作为”;三是小商小贩的利益,需要谋取生计;四是群众的利益,需要一个优美的环境。而这几种复杂的利益纠缠交织在一起,最终通过城市管理这个窗发出来。因此,城市管理问题表面看是城管执法管理不到位,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城市失业人员、低收入人员和流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生存问题。缺少困难群体真心实意的支持,是城市管理始终存在的软肋和痛处。由此可见,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单靠城管自身的执法改善,或者说仅仅是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显然难以根治城管痼疾。“如何使政府、城管、商贩、群众四者的利益有机统一起来,其实更多的是在考量政府的管理智慧。在这方面,或许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毛寿龙建议正在推行的“大城管”,不要仅仅搞一些领导牵头下的“联合行动”或“重拳出击”,更多的是要推进“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使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与弱势群体利益达到平衡。也就是说,“大城管”要取得成功,必须充分发挥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的优势,发挥好协作机制,在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的同时,更要通过联合救助、就业帮助等救济救助措施,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难题,从而根治城管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