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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离NBA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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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正东与江苏队之间的纷争说起――

在NBA新赛季开始前,詹姆斯在ESPN向球迷们展示了自己新赛季的迈阿密新战袍,热火队一举拿下詹姆斯和波什,组成了令人恐惧的三巨头,目标直指总冠军。

而在大洋彼岸的cba,联赛开始前的新闻会上,唐正东却是身穿便装――与江苏的“合同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同样是没有合同缠身的两个自由球员,同样是在各自联赛内的大牌球星,在转会市场上却有着不一样的结局,原本应该没有任何束缚的自由人,却无法离开让自己失望透顶的球队。唐正东不是第一个这样的球员,CBA职业化这么多年,转会交易市场滞后的制度让很多自由球员伤透了脑筋。而不同的转会制度只是CBA与nba之间差异的冰山一角,反映出如今的CBA只是“伪职业”,距离职业篮球运动的典范NBA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为了保证NBA不断健康发展,NBA大联盟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在不违背法律的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包括选秀、转会、工资、球员保障等,分别从不同的视角来协调联盟与俱乐部之间、俱乐部与俱乐部之间及球员与球员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利益分配的均衡性。而CBA在经过15个赛季的洗礼,尤其经历了近几个赛季的改革,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NBA 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选秀

NBA――世界各地的球员都可以参加选拔

选秀制度的确立是为了保证NBA各球队之间实力相当,使比赛更精彩、更有魅力。

每年的选秀是在NBA联赛之后的7月初开始。在每个赛季总决赛之前,美国各大学准备进入职业球员行列的篮球明星和世界各地的球员按水平高低顺序编号,然后NBA各球队按照本年度在常规赛中的胜率排名,按由弱到强的顺序依次挑选,每一队每一轮只能选一个新人,一般进行2-3轮。获首选权的俱乐部有资格选拔最好的队员。过去选秀范围仅限于美国国内,1987年开始扩展到世界各地,凡年龄满22岁的球员如符合选秀条件,都可以参加选拔,这就为NBA的国际化开创了很好的条件。

球员在选秀大会上越早被选中,他的身价就越高。选秀大会第一个被选中的球员通常被称为“状元”,他们通常都是所有参加选秀的球员当中最为优秀的。然而,一个球员第一轮第一顺位被选上并不意味着这名球员未来就一定能够成为超级巨星。迈克尔・乔丹在1984年的选秀大会上是首轮第三顺位被选中的,但是他却被认为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在乔丹之前被选中的两位球员一个就是“大梦”奥拉朱旺,另外一个是萨姆・鲍伊。奥拉朱旺在经历了一个伟大的职业生涯之后入选NBA名人堂,而萨姆・鲍伊则因为伤病不断而草草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根本没有做出什么成绩。这些都说明了NBA选秀结果与球员的未来发展并没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联系,选秀顺位靠后被选中的球员不一定就比顺位靠前的球员差。

2005年,NBA对选秀规则进行了修改,规定球员必须年满19岁才具备参加资格。NBA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修改,主要是希望减少高中毕业生在还没有决定好是否要经历NCAA赛事洗礼后就贸然挑战NBA选秀,如果这样的情形持续扩大,NBA赛事的精彩程度势必也将大打折扣,因此,NBA总裁斯特恩才坚持要NBA的球探们离开高中校园。国王队总经理乔夫・皮特里也认为这是个不错的决定,“老实说,我蛮赞同这样的做法。我们的确看过像詹姆斯这样出色的高中跳级生,但那毕竟是少数……”

CBA――选秀仅限于外援

CBA没有正规的选秀大会,所谓选秀也仅限于外援。在2004-2005赛季,CBA就按上赛季排名顺位倒序,以“倒摘牌”选秀的方式分配外援,这次的方案是改良版,即把所有外援汇总,按身价分档,球队根据自己的排名顺位和财力,选择不同档次的外援。随着CBA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各个俱乐部已经不满足于这样的外援分配方式,“倒摘牌”选秀也因此取消。

但在最近一次的CBA联赛委员会会议上,篮协提出恢复“选秀”的改革方案。因为现在的外援运作方式自由但混乱。浙江稠州银行男篮碰到哈里斯公然违约算是少数,广厦引援也两次“被搅局”。广厦最先看中的国王队旧将杜比,被新疆喊出135万美元年薪的天价后劫走;和阿尔斯通的经纪人已谈定,可他的“私人助理”却和青岛上了另一张谈判桌,最后两家俱乐部都没搞定街球王。

大牌来CBA是好事,但对于本身没有造血功能的俱乐部来说,还是想以更经济的代价请来好外援,而目前外援的身价很大程度上都是经纪人利用“一鱼多吃”,诱导俱乐部竞相加价炒上去的。CBA在和大牌外援打交道时,主动权掌握在外援手中,这不符合俱乐部的利益。

转会

NBA――转会不等同“买卖”

2007年7月31日,凯尔特人和森林狼完成交易,“狼王”加内特东迁,凯尔特人送走了戈麦斯、格林、杰弗森、拉特里夫、特尔菲尔和2009年的首轮选秀权。加内特和皮尔斯以及从超音速挖来的雷・阿伦组成了“三巨头”,把凯尔特人这支曾经东部的烂队变成了2007-2008赛季的东部第一,还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保持对西部球队的不败纪录。

转会制度的完善是保证NBA联赛高水平的又一项重要措施。球员转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各球队中合同期已满的球员,可以进行自由转会。但转会是有条件和严格规定的,如转会球员的工资受到上限的限制;工资如超过上限,必须在两队工资相等的球员之间交换。1999-2000年有16支球队在工资上限以下签订转会合同。另一种是合同期未满的球员转会,虽然球员可以自己提出意愿,但最终还是由俱乐部根据需要来决定。NBA还规定在合同期内球员不允许私下联系转会事宜,否则会因违反合同而触犯法津。

NBA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新赛季开始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全部“冻结”。NBA转会是连人带合同一起交换,严格地说,NBA里没有转会一说,球员流动多是通过彼此交换完成的。

CBA――转会没那么简单

目前在CBA,球员要想转会有三个渠道:一是申请永久转会,由两家俱乐部达成协议后才可以流动;二是通过临时转会,比如2009-2010赛季,山东黄金男篮的王刚,通过赛季前的临时转会到了浙江稠州银行男篮,本赛季又回到了黄金男篮;三是通过“自残”等手段成为自由球员,然后自己选择球队,比如巴特尔曾因为转会事宜,先辗转赴欧洲打球,最后才得以成功转会新疆队,并成为2007年轰动CBA转会市场之大交易。而在此前,凡是球队的核心球员均是终老“母队”。

在CBA,球员的生产流水线是从体校到青年队再到一队的路线,也就是说,一个球员从初出茅庐到名满天下,都是在这样一条流水线上培养出来的,而并非像NBA通过大学选秀广泛招揽人才。这样的一个球员培训体系,生产出来的球员也就成了各家俱乐部的“私有品”。

在唐正东之前,上海队的核心后卫刘炜也在转会问题上遇到了麻烦,在姚之队入主上海男篮时,刘炜和球队在薪金方面出现了矛盾,而当时的上海男篮让刘炜看不到拿冠军的希望,于是刘炜是铁了心要转会,他还一度想要效仿巴特尔。而上海方面则死不放人,为了留下刘炜,上海副市长甚至亲自出马进行调解,姚之队也给予了加薪的待遇,最终,刘炜留在了上海,继续扮演着球队的“旗帜”。

整体来说,CBA的球员流动要比NBA规模小很多。对此,浙江稠州银行男篮的老将陈照升就深有体会地说:“CBA的球员流动太难了,其实多流动对球员和整个CBA都是有好处的。比如我,当初如果不是转到了云南,可能早就退役了。”那么,CBA能否学习一下NBA的转会制度,让球员流动起来呢?

作为一个职业联赛,CBA需要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制度和规定,比如,可以制定一些更详细的规则,既能适当保护各地体育局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尊重运动员的意愿。因为只有运动员真正实现自由转会,整个联赛才能真正实现职业化和市场化,这也是CBA保持良性发展所必须要选择的道路。

限薪

NBA――有工资帽也有特例

1984年,NBA聘请大卫・斯特恩担任联盟总裁时,NBA的23支球队有17支亏损。面对这样的局面,1984―1985赛季,斯特恩引进了球员工资封顶制度,这就是著名的“工资帽制度”和“奢侈税”制度。

“工资帽”是根据NBA相关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来制定的。联盟赚钱越多,“工资帽”越高,球员的收入也越多。每年NBA的“工资帽”都在增加,1997-1998赛季是2690万美元,上赛季是4384万美元,2010年则是5800万美元。“工资帽”制度的实施,很好地平衡了俱乐部与球员之间、俱乐部之间的关系,既限制了俱乐部漫天开价,又可使大牌明星分配到各个队中去,有利于各队实力的相对均衡。

“工资帽”对很多NBA球员原来的计划产生影响,2004年,太阳原先准备同时签下纳什和理查德森,但是同时拥有这两位球员将可能导致支付高额的奢侈税。对快船来说,他们的情况也非常类似,希望得到科比的快船受到工资帽上限的影响,无法向小飞侠开出高薪,由于快船的老板是著名的“吝啬鬼”,他不愿支付高额的奢侈税,因此科比还是留在了洛杉矶湖人。

需要说明的是,工资帽并非一开始就如此合理,是通过多年实践中联盟与球员工会、俱乐部和联盟之间的不断博弈而日臻合理,比如各俱乐部为了留住本队的球星,保住自己球队阵容的稳定,联盟于1987年制定了“伯德条款”(特例)。

伯德条款允许薪金在工资帽之上的球队,通过伯德条款签约自己队的自由人。他能提供球员更长的年限(最多6年)更高的涨幅(最多10.5%),其他合约只能做到最长5年最高涨幅8%。享有这一特例的球员必须在现有球队效力满3年时间,或者执行现有合同已满3年。

之所以被称为伯德条款,就是因为凯尔特人是第一个允许超过工资帽而留住自由球员的球队,而这名自由球员就是拉里・伯德。1984年伯德成为了自由球员,而NBA为了制造凯尔特人和湖人这样的东西对峙局面,对于老兵球员故意采取了宽大措施,以便凯尔特人能够留住伯德,从此这就称为了“伯德条款”。

CBA――限薪令形同虚设

2009年10月,中国篮协向18家CBA俱乐部下发了新的管理办法,其中有一条规定:“凡上年度经营亏损的俱乐部,其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工资总额上限均下调5%-10%”。

按照这条规定,即便是属于第一档的现役国手,如其所在的俱乐部上年度未能盈利,其百万年薪至少也要减去5%。而在整个CBA中,敢声称自己盈利的也仅有广东宏远等极少数俱乐部,“工资帽”实际上就是“减薪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方某俱乐部老总表示,如果新出台的“工资帽”全联盟都严格执行,他们俱乐部也会照章办事。但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只是对工资部分给予下调,某些俱乐部可能会在浮动幅度较高的客场赢球奖金甚至是训练津贴上再给球员做相应补偿。

就在限薪令的新闻逐渐沉寂之时,唐正东又曝出自己在江苏南钢篮球俱乐部一年只拿了30万“辛苦钱”的爆炸性新闻,就这样CBA球员薪水问题再次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唐正东的30万年薪只是个开端,更劲爆的消息是他转会新疆广汇男篮后的薪金将达到令人瞠目结舌的300万,这个数字让人难以相信。广汇男篮犹如英超的曼城是出了名的不差钱,巴特尔的工资在圈内已经是心知肚明的事情――450万,这还不包括赢球之后的奖励。如果唐正东真能转会广汇,那么,仅此两人的工资,至少有700万元的额度,看来CBA的“工资帽”已然是个名存实亡的规定。

CBA南方球队财力雄厚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这些俱乐部中基本上都是属于民营资本打造的球队,比如像东莞新世纪和宏远男篮,无论在人才培养还是大牌们的年薪,这两支广东的队伍绝对是财大气粗,特别是东莞新世纪老板的资产比宏远老板的资产还多了一个零。但卫冕冠军宏远的成绩要远高于新世纪,所以就工资来说,宏远主力队员的年薪都在100万之上,尤其是朱芳雨、杜锋和王仕鹏,三个人的工资都在“200万之上”,而宏远拥有国家队资格的球员,不用说也是最多的。

由于民营资本打造的俱乐部具有很大的自主经营权,所以给队员年薪不需要繁琐的申请批准,只要老板投资到位,无论是本土球员还是外援都会青睐这样的富裕之队。像福建浔兴、浙江广厦等球队,主力球员一般都在100万之上,如福建浔兴的龚松林、吕晓明和刘玉栋等。浙江广厦更不用说,把王博等一干明星网络到旗下,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八一双鹿队的工资之高在CBA里也排在前列,其中八一定海神针王治郅要数CBA收入排行榜的绝对NO.1了,据说大郅一年收入税前能有800万左右。

与此同时,为了获得成绩,CBA各俱乐部也是煞费苦心,寻找中意的外援。越来越大牌的外援涌入CBA,限薪更加属于无稽之谈,像马布里、弗朗西斯等NBA旧将,薪金肯定超过篮协规定的上限。

有报道称,俱乐部将会提供给外援两份合同,一份应付篮协的限薪令,一份则是双方协商后的合约。“一个俱乐部与队员签订两份合同是常有的事情,很多俱乐部都是这么操作的。”一位篮球界业内人士称。

球员保障

NBA――球员工会保护球员利益

NBA球员工会(NBPA)是为NBA设立的球员联盟,由当时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明星球员鲍勃・库西在1954年发起,是北美4大职业运动联盟中成立最久的工会组织。成立之初,联盟没有医疗保障,没有养老保险,甚至没有最低薪水保障,而且球员的年平均工资只有8000美元。在球员工会成立后的10年中,球员薪水逐渐增加,直到1964年,在球员威胁退出1964年全明星赛的压力下,NBA官方才承认了球员工会的地位。球员工会致力于保护NBA球员的利益、协助球员更好地完成职业生涯。

NBA球员工会的作用非常广泛,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同NBA资方的谈判和为受罚球员撑腰维权,同时他们还会对NBA的一些活动进行监督,履行近似监督NBA方针政策的执行的职能。另外,球员工会还要管理和培训球员人,通过球员工会的部门为球员提供全面的服务、福利和帮助,监管并商议退役球员的管理和保险福利等事宜,提供在职的专业安保人员,在敏感事件中确保球员人身安全,协助社区组织和慈善事业,帮助塑造NBA球员在场上和场下的积极形象,提升名誉。

在历史上,NBA球员工会多次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1983年,球员和球队老板达成了一个历史性的协议,那就是“工资帽”的诞生。“工资帽”不仅改变了NBA,甚至改变了整个美国职业体育界,因为此前全美的任何一个职业体育联盟都没有过这样的规定。

此后,因为不满劳资协议,NBA球员工会曾在1995年和1998年2次发动球员罢工事件。其中,1998年的球员大罢工是NBA历史上最大的1次球员罢工事件,罢工持续了将近200天,导致464场常规赛没有进行。直到次年2月5日球队老板和球员达成初步协议以后,联赛才免于停摆,但也只有29支球队打了50场比赛。正是从那时开始,联盟中的超级球员拥有了最大限度的工资额。

在2004赛季的NBA联赛中,时为步行者队球员的阿泰斯特与队友拳打活塞队球迷,被NBA联盟停赛一个赛季。事后,NBA球员工会认为此项判罚对于球员来说过重,就步行者队三名球员因为打人事件而受到的处罚提出上诉,希望可以减轻处罚,但受到了斯特恩的严厉拒绝。在如此僵局下,球员工会向地区法院请求仲裁。时任工会主席比利・亨特在长达一页的申诉文件中说:“我们认为联盟做出的处罚决定显然过分了,给阿泰斯特的禁赛应该在35场左右最适宜。”最终,经过听证会最后作出裁决,把NBA联盟给予步行者队小奥尼尔的25场禁赛处罚减少10场,不过阿泰的裁定未作出任何改判。

CBA――球员权益缺乏保障

中国篮球的职业化进程已经走过了15个春秋,可让人费解的是:球员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在跟俱乐部的博弈中,球员是彻头彻尾的弱势群体,主动权完全在俱乐部一方。

比如欠薪问题,中国篮协在上赛季前宣布剥夺云南红河俱乐部参加CBA联赛的资格,并表示云南队在2010-2011赛季的注册资格被有条件保留,前提是必须在2009年12月19日前解决欠薪问题。但此事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前云南队队长,现效力于青岛双星的赵阿南在博客中爆料,欠薪问题至今仍未解决。欠薪一直以来就是CBA的敏感话题,2008-2009赛季的长春大成生化俱乐部总经理张爱军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就公开承认欠薪在CBA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球员的基本工资都无法得到保障,更别提其他方面了。

CBA作为一个走向商业化的职业比赛,其本身就是一个紧密的联盟,抑或是一个大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不成立球员工会实际上是对球员个体利益的漠视。我国历来重视工会组织的建立和维权的,CBA要建立工会需要主管单位篮管中心的支持,同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行政程序,才能正式成立。现在的问题是,CBA球员本身成立工会意识的不足是制约CBA球员工会建立的最大问题之一。如果某个体存在维权问题,那不如就聘请自己的经纪人或者律师与俱乐部进行谈判,当然,前提是你足够大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