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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上读到金教授“力挺‘弃龙论’”的消息,颇为教授的勇气所折服。可惜的是“弃龙论”的原创人,那位党委书记――教授的顶头上司――却说自己并未主张“弃龙”,媒体搞错了。这么一来,教授“力挺”演化成教授“挺立”,只剩孤零一个人,想想不免感到滑稽。
金先生“弃龙”的高论是:龙是帝王属性;龙残暴,龙的雏形是鳄鱼;龙不是现实的对象;龙象征皇权、专制;不喜欢龙。大致如是吧。
据金教授的高论推理,那么国人“望子成龙”,就是盼望儿子做皇帝了,洋人称中国为中国龙,实质是以中国为皇帝了――不免有点荒谬。
教授专攻的是语言文字学,咱不妨从语言文字学的角度去探讨――虽不免有些班门弄斧之嫌,也顾不得了。龙字怎么释?是象征皇权?未必,“龙”的概念出现之前,“皇帝”这个词儿还没有呢。“皇帝”这词儿的“发明专利”属于秦始皇;而“龙”的“发明专利”属于华夏先民,大概比秦始皇时代早了五千年吧。与五千年前的先民比起来,赢政不过是灰孙子,《易》出现“飞龙在天”时,秦始皇连胚胎的影子也没有呢。时间差太大。所以,象征皇权说,错了。
龙凶猛残暴吗?非也。龙的本义,是“鳞虫之长”,是四灵(鳞凤龟龙)之一。《说文》称:“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旧说能“兴云致雨”是也。所有描述,均未涉“凶猛”,“残暴”之义。说白了,龙是先民心目中的庇护神,吉祥物。“龙凤呈祥”这句话就由此而来。按教授的逻辑,“龙”是虚假的,“凤”也不是“现实的对象”,那么“龙凤呈祥”的释义也就得“弃”,改为“虚假的龙和风显示吉祥”,那就不免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了。
龙“不是现实的对象”,然也。它是六千年前华夏先民崇拜的图腾。图腾可以是“现实的对象”,也可以不是。
龙的雏形是鳄鱼,大概也算一说吧,但一家之言在未成为“民族共同文化”之前,引为铁据似乎也不大妥当吧。据我所知,比教授更有功底的学者还曾说过“大禹是条虫”呢?金教授你信不信呢?!
不过话要说回来,龙的释义不是“帝王属性”,龙也不“象征皇权”,但龙却可以“喻帝王”,什么叫“喻”,教授是语言文字专家,这概念恐怕就不用我饶舌了吧。
至于西方的朋友认为龙“凶猛残暴”,那是他们的事。咱可以向朋友阐述龙的吉祥涵义,可不能“朋友”脸色一变,咱就诚惶诚恐望风而“弃”。
老实说,近来类似的“弃”论不少,中医要“弃”,它“不科学”,“不安全”,甚至有人说它是“伪科学”;“四大发明”要质疑,它是“神话”,是“虚假的宣传”。有道是风起于青苹之末,长此以往,不定何时跳出个豪杰,发表一个“弃中华”的高见,选题是现成的――“华洋同宗论”。即华人和洋人同出一祖先,都是亚当夏娃的后人,只因为咱们这一支不幸而迁到了黄土高原,几千万年下来,肤色变黄了。咱十三亿人民一朝“归宗”,普天同庆。中华也弃掉,岂不更彻底了?“弃”的豪杰,大可高枕无忧也!
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他们中或许也有教授这样的高人,如法炮制,发表亚当、夏娃的事是传说,他们也“不是现实的对象”的高论,把咱们拒之门外,也未可知。
那真是莫大的悲哀。
民族本是稳定的共同体,之所以稳定,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有稳定的“共同的文化”,要想颠覆她,恐非易事。会遭到“共同”的反对,网上的一片反对声,就是明证。
民族的传统可以扬弃,但“共同文化”是稳定的,不可以颠覆;传统中的缺失可以指摘,但绝不可虚无传统,如果民族传统都颠覆掉,虚无了,我不知中华民族还能否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恐怕这不是杞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