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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成立之时起,股指期货的筹备工作便拉开了序幕。此后的筹备工作便主要从法规政策和技术系统两方面着手开始。在经过了几个月的征求意见后,作为股指期货推出的法律基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率先于去年4月正式推出,相关的管理办法也跟随陆续出台。
去年6月,中金所又公布了《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标志着股指期货的法规筹备已基本完备。而在会员建设方面,中国证监会先后在2007年4月中旬和6月下旬公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审批》和《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审批》行政许可规定。
证监会于2007年7月批准了首批金融期货业务资格的牌照,为股指期货的会员申请提供了“通行证”。而10月1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业务系统技术指引》的推出,明确了中金所会员的基本技术条件和要求,从技术上为相关单位申请中金所会员资格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2007年10月23日,中金所首批10位会员诞生。从这次首批会员的组成来看,股指期货交易跑道的框架雏形已被搭建,从全面结算会员到交易结算会员再至交易会员这一“自上而下”的架构体系已经形成。这对于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来说是具有非常实际意义的,首批会员的诞生意味着从投资者至交易所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这一通道已经被打通。
2007年11月13日,中金所批准了12家期货公司成为该所的第二批会员单位。种种迹象表明中金所会员批准已进入密集期。
2007年11月29日,中金所又批准了17家期货公司成为该所的第三批会员单位。已获得中金所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已达到了39家之多,占整个期货公司数量的两成以上。会员数量的不断扩充预示着股指期货的上市条件日趋成熟。
2007年12月11日,中金所批准了13家期货公司成为该所的第四批会员单位。获得中金所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达到了52家,占整个期货公司总数量近三成左右。其中,全面结算会员的数量已达到7家,交易结算会员数量扩大至27家,交易会员数量已达到18家。
从目前来看,虽然沪深300指数期货初期的门槛很高,但是一些资金雄厚的个人投资者、私募基金在当前的估值下会对指数期货的交易抱有极大的热情,他们会通过T+0机制在投机和套利交易中频频出手。
另外,包括公募基金、QFII的机构投资者也有一定的套期保值需求。
因此,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量会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这就对期货公司的净资本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中要求,期货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6%。即便前期有些期货公司有过注资行为,但我国的期货公司总体规模还是不大。期货公司规模过小,数量如果又少,那就更难以承受客户的保证金水平,对市场会造成一定的风险。按照国际上的经验,结合国内期货公司目前的资本状况,在沪深300指数推出初期,中金所会员数量最少应该在50-60名左右。
而目前的中金所会员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分布上,均已达到初期股指期货市场的要求。
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特别结算会员仍没有出炉。有关人士认为,在推出股指期货时机日趋成熟之际,不排除在没有特别结算会员的情况下,由全面结算会员承担交易会员结算业务。但是,由于涉及到同行竞争和客户信息保密原则,交易会员一般不会选择全面结算会员,而是倾向于通过银行做结算。据了解,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6家银行已经通过中金所的技术测试,有望在近期就能获得会员资格。
其次是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牌照还没有发放。许多证券公司IB业务资格的申请已经提出,但是审批结果还未公布。
最后是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某些条款没有确定。虽然几个月前,监管层向包括QFII、基金、保险等机构了征求意见稿,但是某些条款遭到了机构的质疑,最终的规定仍需等待。
但是,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并不太长,因此股指期货或将在今年初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