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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回收处置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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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置,主要存在着市场准入机制缺失、未能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回收体系、电子废弃物不能集中供给、很显然,电子废弃物市场呼唤规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前北京市的电子废弃物规范处置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首先是回收渠道不完备,与小商贩在回收市场的竞争中没有比较优势;其次是电子废弃物作为最复杂的固废物,单一处置技术难以获得最高经济附加值,而国内电子废弃物处置技术相对滞后和缺乏;第三是鉴于中国国情,电子废弃物付费取得,环保回收和处置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直接实现赢利。由于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流程不规范,废弃物集中后如不能妥善处置其潜在污染风险甚至比分散状态下更大。一些企业呼吁,北京市还需要在规范回收处置流程、引进和研发先进实用技术、加强试点企业建设、加大政策扶持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加快试点建设

北京市政府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十分重视。2004年8月开展了基础调研工作,2005年底开始围绕本市废旧家电回收处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回收处置专项资金的建立和使用原则、试点企业的支持政策等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积极参与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置管理条例》调研和修订工作。在《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划》中,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都提出了规划发展意见。目前北京市已启动了处置产业链建设,正在加大力度培育电子废弃物处置产业链。新的电子废弃物产业链条分为两种途径,一部分进入二手市场,另一部分由拆解企业拆解后,再由配套处置企业进行专业处置,如废塑料利用、金属提纯和危废处置。北京市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示范项目由华星环保公司投资建设,落户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设计年处置废旧家电120万台,一期处置能力40万台/年,目前已建成两条拆解线。截至2007年12月底,已回收处置电子废弃物约10万台,拆解后的铁、铜、塑料等物质送往下游专业处置企业,实现了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

建立回收体系

为了推动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北京市商务局等十一个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本市《实施意见》的要求,北京市在崇文区、朝阳区和海淀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城八区全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各区按照“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的原则,初步建立了规范的、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回收网络。新的回收体系与旧体系相比主要体现在环保、高效、安全三个方面。随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推进,回收的品种也正在逐步增加,各区已经开展废旧家电的回收。同时,市商务局组织城八区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企业与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单位(华星环保公司)就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工作进行衔接。要求各区的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企业回收的废旧家电必须直送华星环保公司,实现厂商直挂。目前各个回收点的基础建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记者走访了崇文商务局,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2007年底,全区已经建立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00个(固定网点110个,流动网点90个),其中居民社区、学校140个,设施分期分批逐步到位,在区内初步实现了再生网点的全面覆盖。根据封闭式小区、非封闭式小区、商业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学校等情况的不同,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回收模式。在再生资源回收点上,记者看到了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储物箱中四周整洁干净,洁白的墙壁上没有一丝尘埃,回收点和我们想象中的完全不同,没有刺鼻的气味,大约8 平米见方的储物箱中,工作人员一边回收物品,一边分拣,一边打包,整个过程都是在储物箱中完成。

有关专家认为推进回收体系的规范建设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处置企业对接。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完善回收渠道,建立大型家电连锁商回收渠道,电子废弃物处置企业与家电连锁商签订了废旧家电回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原则约定家电连锁商按月将“以旧换新”所取得的废旧家电交给电子废弃物处置企业处置。其次,在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电子废弃物处置企业与商务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行了工作衔接,电子废弃物回收工作正在逐步展开。同时,吸纳个体回收商户,在电子废弃物集散地建立回收联络站,使之成为电子废弃物社会化回收的重要来源。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回收处置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电子废弃物回收渠道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为尽快建立我市电子废弃物规范化处置机制推进首都循环经济建设,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底出台了《关于规范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倡导行政事业单位率先垂范,对电子废弃物环保回收处置工作大力支持。《通知》规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电子废弃物必须无偿交给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电子废弃物处置企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确定电子废弃物核销、交投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废弃物属于国家固定资产的,其审批程序和处置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处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回收处置工作,其过程应可获追溯、可管理、可监督。处置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处置企业每季度向北京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报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情况。

拓宽其他回收渠道。密切与环保组织、公益性协会的合作;完善居民社区等其它回收渠道,设立了800-706-0160免费交投热线;开设“华星环保网”网上交投平台,并广泛印发宣传资料,以方便社会各界对电子废弃物的主动交投。

完善管理机制

北京市要强化管理,率先给予电子废弃物处置适当补贴,建设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监测信息平台,逐步建成电子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的交流平台和宣教基地,逐步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实现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

给予电子废弃物处置适当补贴。由于电子废弃物处置成本较高,资源再利用所带来的利润不足以弥补回收处置成本,因此我市拟对电子废弃物处置给予适当补助。根据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财政补贴方案,对华星环保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后,核定以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定额补亏方式给予华星环保以生产经营补贴,2007年华星环保已回收处置电子废弃物10万余台。

建设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监测信息平台。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监测信息平台主要对处置企业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情况、处置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回收处置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危废处置情况、物流管理、补贴资金使用等,便于政府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回收利用企业的相关信息。监测信息平台已于2007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政府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回收利用企业的相关信息。

逐步建成电子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的交流平台和宣教基地。华星环保处置中心在投入试生产之后,多次接待国内外企业、协会、组织的实地考察,了解处置企业的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初步建立了合作关系。部分中、小学校也组织学生参观,接受环保教育,使同学们认识到电子废弃物只有经过规范的处置才能变废为宝。

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对于电子废弃物产业化处置中的种种问题,华星环保的相关人士希望政府加强回收市场的法律监管,疏堵结合,规范回收处置行为,避免回收处置过程中对电子废弃物的不当处置或将电子废弃物交给非正规处置企业,另外,继续实行对规范处置企业的扶持政策,使企业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由于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的产业化程度还不高,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过程中仍有不环保的行为,完整合规的上下游产业链条没有完全形成,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整个回收处置环节进行政策疏导和法律监管,使之成为绿色产业链,并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使真正的环保企业做强做大。

中国家电研究院的张友良说,在电子废弃物回收过程中,要健全法制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使老百姓增强环保意识。在电子废弃物回收的过程中,关键是要立法,环保总局《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经颁布执行,国务院《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管理条例》正在征求意见。随着立法进程的加快,会相应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过程中的市场规范机制,并进一步为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行业指明发展方向。

市商务局制定和出台的《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近期在崇文区、朝阳区和海淀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城八区全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出台的《关于规范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对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处置进行了规定并提出要求。

研究生产者责任体系

在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改革中大家最关心的是回收的费用谁来出?目前,北京回收体系与国外回收体系中最显著的差别付费机制。欧洲电子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欧洲大部分国家关于电子废弃物的立法工作始于80年代后期,对于电子废弃物的付费有着明确的规定。欧盟2002年批准的“关于电子废弃物报废指令”要求,成员国在2005年8月13日实行:生产者对废弃后的家庭用品承担收集、处置责任,即对家庭用品,主要由政府承担责任,生产者对政府收集后的产品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在集中收集、处置、再循环利用、环境无害化处置等;对于废弃后的非家庭用品,由生产者承担所有收集、处置、再循环利用和环境无害化处置责任。日本在2001年公布实施的《家用电器资源回收法》规定:家电制造商和进口商对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器有回收的义务和实施再商品化的义务,家电的回收费、运输费和处置由用户来承担,消费者在产品报废时应负担法定的再生利用费、家电零售商应当负担回收费、运费以及消费税。由于我国的消费水平比较低下,很多的老百姓认为废弃的电子产品是有一定的价值的,而且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回收付费机制,所以在北京仍然是传统的由回收者付费。

生产者责任制在国际上是一种普遍认可的回收体制。华星环保的有关人士认为,对于环保产业来说,没有盈利就谈不到持续良性的经营和健康发展,也谈不到持续扩大对环保事业的贡献,所以,在政府支持的同时,我们更需要长效的市场机制,也就是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有专家认为,大的卖场的利润相对要高一些,销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以及政府都应当承担相关的责任,消费者使用电冰箱吃到的是保鲜的食品,制造者和商家都有利润,包括政府收税。各方共同承担回收成本应是发展的方向。

简言之,政府要制定地方性配套法规和规章,负责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监督管理;制造商、进口商要减少有害物质材料的使用,提供生产或回收处置的信息,承担回收处置费用;销售商和回收企业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消费者有义务将废旧家电交售给销售商、售后服务机构、回收企业;回收处置厂要按规划建设,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上报业务信息;无害化处置公司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