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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实际是一种经济市场的竞争行为。本文就经济学角度来说,对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研究背景进行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并简介了一下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以及原则。然后,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下分析,最后提出了一下相关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经济学角度 建筑工程 招投标 研究背景 目的 原则 措施
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研究背景
国际上通用的一种科学合理的承发包方式就是采用招投标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就是工程招投标。“特殊商品”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设工程咨询和建设工程实施。而招投标,在国际社会已经实行了200余年,就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在对这些“特殊商品”进行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
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招投标,可以追溯到18世纪后叶的英国,主要是政府部门采购办公用品。而美国的政府招标采购历史,可以追溯到1792年,当时采购的对象主要是军需物资。招投标的影响力自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不断扩大。招标采购在本世纪70年代以来,其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上升。而我国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和相关的招标投标法规建也逐步进入了正轨,并且成立了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招投标的施行在我国越来越广泛,20世纪80年代,我国建筑业开始尝试在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度。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以及原则简介
招投标的目的从招标人和投标人两方面开始讲。从招标人来讲,就是为了提高投资效益,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工程工期,节省工程成本。而从投标人及其所在的建筑行业来看,招标投标机制中最为根本的内涵之一就是竞争,工程建设领域因此竞争机制也随着招投标活动引入。有序的招投标竞争,不仅可以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还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招标应当遵循四大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不合理的压价行为
经调查分析,造成工程造价出现严重的压价行为,主要是因为部分建设单位盲目的节约成本、节约投资,不注重考虑一些建筑规模的限制问题,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市场上施工队伍存在过剩的情况,另外还有任务分布不均和机制有缺陷和不足等等一些地方欠缺考虑。
(二)操作不规范、钻空子
现如今,一些监管机构执行不力、监管不严。招投标出现不合理和不规范行为主要来自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极大程度地提高中标率,花高的价钱从其他的企业中收集相应的资质证书,更是分派几批的人员分别进行投标。报价,在招标评分中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因此一些企业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探听标底的情况。
(三)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
近几年来,我国的工程和建筑的市场存在着相应的矛盾。在招标信息后,来投标的企业的素质却参差不齐,有些小型的企业则通常采用通过相互串通的方式来实现中标。
(四)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的不良影响,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不够开放。
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普遍比较严重,甚至影响招投标程序的正常开展。地方保护政策的打压下,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常常无法公平竞争,当地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通常是拒绝那些外面的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即使没有拒绝,在进行评标的时候,对本地和外地的建筑施工企业态度也有所不同,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
四、经济学角度下现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改进的措施
(一)改变政府职能,做好市场宏观调控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做到力争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格法规管理,加强行为监督,满足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如果政府是投资方,那么就应该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遵循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做好市场宏观调控,尽量减少直接插手招投标事宜,为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平台。
(二)改进评标方法
国际上普遍采用低价中标法,但是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是比较健全的。新经济形势下,现今的评标工作对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评标方法还是不够科学合理,我国的评标专家还是应该加强培训,提供其水平。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然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
(三)加强合同管理以及招标后管理
我国由于受传统招投标模式的影响,经常采用一种很模糊的制式合同,但是招投标双方通常都很难达成共识,这样就会导致一些合同纠纷事件。因此,合同文本亟需规范化,在制定规范化合同文本时要借鉴国际相关经验,结合我国独特的国情。招投标制度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就是加强招标后管理。后期的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管,也是相当重要的。这些环节,是对招投标制度的作用效果做出客观的评价所必需的。
(四)让法律成为招投标良好环境的保证
为了营造良好的招投标环境,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必须进行招标却逃避招标,搞假招标的项目,我国政府就应该利用法律这把利器进行打击和惩处。为了给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将采购得来信息在媒体上,以示儆尤。评标专家,必须要进行一些专门的培训,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守法意识,防止源头的腐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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