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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8月,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下称《内控指引》)。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杠杆,融资融券政策贯彻到资本市场的最强大力量就是增大股市的流动性,即通过盘活证券公司手中的存量资本增大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量和需求量。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券商的利益诉求。
【关键词】融资融券 证券业 风险防范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的交易制度,也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必然性。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将我国市场与美国、日本等成熟的市场进行比较
1、融资融券组织模式比较。美国的融资融券交易模式是典型的市场化融资模式,也是一种分散授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信用交易的风险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是对市场运行的规则做出统一的制度安排后监督执行。日本的交易模式是典型的专业化模式,客户不能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融券,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也不能直接向银行融资融券,只能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向银行融资融券。
在我国,原来的《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而新的《证券法》修改为:“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删除了关于买空卖空的禁止性规定,为开展融资融券打下基础。
2、融资融券标的比较。美国融资融券的标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场外柜台市场交易很活跃的证券;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列名单上的证券。而日本可用于信用交易的证券必须是在主板市场交易且股利回报率比较高,同时经证券监管机关指定。
我国国内融资融券标的的限制条件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二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近二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从融资融券标的情况来看,我国的限制明显强于美、日等国。
3、融资融券保证金比较。美国的初始保证金比率由美联储确定。1934年以来,美联储共对保证金比例做过22次调整,主要为50%~75%。最近一次调整是1974年1月,定在50%。美国的证交所和证券公司可以修改初始保证金比例,但不能低于50%。日本大藏省通过对融资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来对证券市场进行调控,这里的融资比例相当于美联储规定的最低保证金维持率,从1970年到1980年共调整过37次,1987年股灾时曾达到70%,1991年后降到30%,后再未调整。
在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都规定融资和融券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维持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30%;如维持保证金比例低于130%,必须补仓到维持保证金比例高于150%。只有超过维持保证金比例300%的部分,才能从信用账户中转出。
二、风险防范及防火墙建设
1、外部监督:职责分立,多管齐下。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作为第三方的商业银行组成了强大的业务监管方阵,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力用劲。(1)证券交易所主要负责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重点是对买卖证券的种类、融券卖出的价格等违反规定的交易指令予以拒绝。(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主要履行对与融资融券交易有关的证券划转和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划转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证券和资金划转指令有权予以拒绝。
2、内控机制:账户分设,集中授权。证券公司实施穿透式二级登记结算模式。即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3、指标控制:小步放开,大步推进。由于市场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初期所能承担和消化风险的能力比较有限,因此,融资融券交易的规模在试点阶段不会很大,而只有在经验成熟后才能大面积推开。对此,监管层将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券商出借的资金和证券只能是自有资金和证券。
三、结语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使国内证券业迎来了一个多赢的局面。对整个证券市场而言,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直接增加资本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为证券市场开拓新的资金来源。因此,国内证券市场在重新实施融资融券业务之后,必然大大促进证券市场交易的活跃性及市场行情的持续性,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投资机构因短期资金链脱节而形成的市场抛压,有利于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我国应因地制宜,加强市场防火墙制度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融资融券运作方式。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证券时报,2006-08-21。
[3] 金德环:投资银行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