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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防范逼立遗嘱,再婚家庭硝烟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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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初,夏玉婷和丈夫谢晨高高兴兴地到北京公证处双双做了遗嘱公证。曾经,夏玉婷几次逼再婚丈夫立遗嘱而遭到拒绝,由此引发了一场悲剧。如今,谢晨为何又自愿立了遗嘱呢?

闺密惨状受震撼,让丈夫写遗嘱遭拒绝

2010年3月底的一天,夏玉婷接到闺密王欣的电话。王欣带着哭腔对她说:“玉婷,我的官司输了,我要卖房分钱给老杨的那两个孩子,我以后怎么办啊?”

41岁的王欣曾离过一次婚,没有孩子。2003年,她和老杨组成了再婚家庭。老杨的儿子杨明21岁,女儿杨媚19岁,当时都在上大学。2007年,杨明结了婚。一年后,杨媚也找到了感情的归宿。婚后他们都搬出去住了。王欣和老杨便将住的房子卖了,王欣又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两人在四环附近买了一套新房。谁知,好景不长。2009年8月,老杨突遇车祸,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撒手人寰。

还没等王欣料理完丈夫的后事,杨明和杨媚就找上门来,说要分割父亲的遗产。他们说这套新房价值近420万元,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他们可以继承三分之一,要求王欣给付140万元。王欣说所有钱都用在买新房和装修上了,根本拿不出钱,他们便到法院。没想到,王欣输了官司,她只能卖掉房子,从房款中拿出140万元给他们。

见到夏玉婷,王欣抱住她痛哭起来:“我都这个年纪了,现在房子没了,这叫什么事啊?太不公平了!”夏玉婷安慰了王欣半天,但她知道任何语言都是空洞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子女和继子女都有继承权,再委屈也要执行法院的判决。

那天离开王欣后,夏玉婷的心情非常沉重,她联想到了自己,自己的情况与王欣是何其相似啊。

11年前,在北京一家报社做编辑的夏玉婷嫁给了大她9岁的谢晨,婚后,夏玉婷和谢晨一起出钱购买了一套三居室。谢晨是某设计院的高级工程师,与前妻于1996年离婚,9岁的女儿谢苗由他抚养。谢苗早熟、敏感、多疑,对后妈更是怀着深深的敌意。

夏玉婷婚后没有再要孩子,她从内心想把谢苗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而谢苗似乎并不领情。谢苗大学毕业后,就搬出去与男友同居了。谢苗每月薪水3000多元,却从没给谢晨和夏玉婷买过一分钱的东西,这令夏玉婷很寒心。

王欣的惨状让夏玉婷深深地震撼了。万一将来谢晨先她而去,谢苗肯定也要跟她闹着分遗产啊。她和谢晨存款不太多,基本够将来养老的,值钱的只有这套已经升值到500多万元的房子。如果真要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割,她最少要分给谢苗100多万元,她拿不出这笔钱,岂不是也要卖房子?

那天,夏玉婷去上班时,同事们又在议论侯耀文的女儿和侯耀华打官司的事情。有同事说:“要是当初侯耀文立有遗嘱,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事了。”夏玉婷心一动:“对啊,我可以让丈夫写份遗嘱,让他写明将属于他的财产都由我继承,这样就可以防止谢苗来和自己闹,也不会落到卖房的地步了。”

当天晚上,夏玉婷向谢晨提起了王欣的事,并提出让他立份遗嘱,谢晨不高兴地说:“你这不是咒我吗?”夏玉婷赶紧解释:“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看王欣太惨了,而我和谢苗关系又不好,她将来要是也和我打官司,我真的承受不了啊。这几天我都睡不好觉,整天为自己的将来担忧害怕。”

可任凭夏玉婷怎么说,谢晨就是不同意立遗嘱,还说谢苗不是这样的人。其实,谢晨有着自己的担心,他总觉得离婚对女儿造成了伤害,内心对女儿充满了愧疚。如果让女儿知道自己立了遗嘱,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夏玉婷,女儿说不定连他这个父亲都不会认了。

看谢晨几次拒绝自己,夏玉婷提出,她也同时立份遗嘱,万一她将来先他而去,她所有的财产都归他。夏玉婷原以为这样很公平,也让谢晨没有后顾之忧,可谢晨还是不同意。夏玉婷心里很不舒服,觉得丈夫心里只有女儿,根本不为她着想。

丈夫病重女儿惦记财产,逼立遗嘱夫妻反目

那段时间,夏玉婷对谢晨很失望,回家也不愿搭理他。谢晨觉得夏玉婷没事找事,好好的日子不过,非折腾写什么遗嘱,也故意冷淡她,两人陷入了冷战。

2010年五一期间,谢晨感觉胃不太舒服,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不排除胃癌的可能。谢晨住进了医院,等待做手术。夏玉婷非常不安,她在心里为丈夫祈祷的同时,一种恐惧感又包围了她。万一丈夫手术中出了意外怎么办?于是,她决定再跟丈夫提立遗嘱的事。可那天还没等她把话说完,谢晨就打断了她:“你是不是觉得我要死了?”夏玉婷赶紧说:“不是的,我只是怕万一……我真的好害怕。”谢晨说:“我的命大,不会有事的。”

谢晨把夏玉婷噎了回去,夏玉婷怕影响他的情绪,不利于手术,也不好再说什么了。2010年5月21日,谢晨做了手术。医生说,手术很成功,而且他的胃癌是中期,没有转移。夏玉婷激动极了,她向单位请了假,在医院照顾丈夫。谢晨术后对饮食要求非常严格,她就按医生的交待,每天回家给丈夫做4顿饭,再送到医院。晚上,她就趴在病床边睡一会儿,丈夫稍有动静,她马上就起来。在她的精心照料下,谢晨的身体恢复得很好,而她自己却变得又瘦又憔悴。

一天中午,夏玉婷来给丈夫送饭,走到虚掩着的病房门前,她听到了丈夫和谢苗的声音。只听谢苗说:“爸,哪天我把薛江带来让您看看吧,我们计划要结婚了。不过,薛江也是工薪阶层,他父母家住的也不宽裕,我们正发愁结婚以后住哪儿呢?”谢晨说:“要不你们结婚后住我那里吧。”谢苗说:“我不想和后妈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反正我是您的女儿,您不能不管我。您身体不好,咱们家那么大的房子,不能以后都落到她手里吧?”谢晨说:“让我考虑考虑。”

无意中听到的父女对话,让夏玉婷更加不安了。谢苗这是明摆着想让谢晨把遗产留给她啊,如果谢晨真给她写份遗嘱,哪怕只按《继承法》分割财产,自己以后可就和王欣一样惨了。

夏玉婷再也坐不住了,她觉得无论如何也要让丈夫给自己立份遗嘱。

一个月后,谢晨出院了,夏玉婷准备找机会再跟他提这事。谁知第二天,她突然接到王欣母亲的电话,说王欣割腕自杀被送到医院抢救。夏玉婷匆匆赶到医院,已经苏醒过来的王欣一把抱住她,失声痛哭。原来,王欣把房子卖了,把140万元交给杨明和杨媚后,只剩下了280万元。如果在四环内买房子,扣除装修费和各种手续费、税费,她只能买套80平方米左右的两居室。一想到自己要从140平方米的大房子搬到小房子,她就觉得憋屈极了,觉得所有人都在看她的笑话。所以,她萌生了随丈夫而去的念头。幸亏她的母亲来看她发现了,才捡回了一条命。

王欣的自杀更加深深地刺激了夏玉婷,难道王欣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和谢晨摊牌,就是逼也要让他写下遗嘱。回家后,夏玉婷把王欣的情况告诉了谢晨,对他说:“我摸着良心说,我对你是有真感情的,对你照顾得也不错。但人有旦夕祸福,如果你不想让我以后也像王

欣一样,今天就必须给我立份遗嘱。”

谢晨看了看她说:“老杨的两个孩子和王欣打官司,不意味着我女儿也要和你争遗产啊。我刚做完手术,你就逼我写遗嘱,是不是太过分了?”夏玉婷再也忍不住了:“是我过分还是你过分?我这么照顾你,都换不来你的真心啊。你心里只有女儿,生怕她受什么委屈,根本就不顾及我的感受。”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起来,情绪都非常激动,嗓门也越来越大。夏玉婷伤心极了,摔门而去。

妻子抑郁引发悲剧,痛定思痛双双公证遗嘱

夏玉婷去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她,如果谢晨不立遗嘱,那么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谢苗确实可以分得现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四分之一。夏玉婷大声地质问着:“这太不合理了,再婚夫妻的财产还有什么保障?谁能保证两人同时死亡?如果一个人先走了,另一个人连现有的生活水平都保证不了吗?如果拿不出那么多钱,就必须要卖房还钱吗?他们将来的养老怎么办?这实在是太残酷了。”律师摇摇头说:“没有办法,如果想避免出现这种让人伤心的情况,夫妻双方立遗嘱是最好的办法。”

律师的话让夏玉婷更加绝望了,她整天生活在担心、害怕、恐惧之中,失眠越来越厉害。谢晨意识到了夏玉婷心理出现了问题,可能患上了抑郁症,便想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夏玉婷却怎么也不肯,她说:“只要你给我写遗嘱,我的病就会好了。如果你担心我以后再嫁人,我可以也立份遗嘱,写明如果我再嫁人,你那部分我要归还给谢苗。其实,即使你不把财产都留给我,谢苗有什么事我也一定会管的。我只是想吃一个定心丸,不想生活在对未来的恐惧中。”可谢晨却低着头不说话。夏玉婷一下子就火了,取来笔和纸放在他的面前说:“今天你必须给我写,否则,我就死给你看!”

正在这时,谢苗来了。她一听继母在逼父亲写遗嘱,立即指着夏玉婷说:“你这个贪财鬼,你要是再逼我父亲,我就和你没完。你凭什么想独吞财产?告诉你,你休想!”第二天,谢苗竟然跑到夏玉婷的单位,当众羞辱她,让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夏玉婷对谢苗充满了仇恨,她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让谢苗从这个世界消失,那就再也没有人和自己争财产了,自己将来的生活就安宁了……”

2011年1月9日,谢晨出差不在家,夏玉婷把谢苗叫回家,趁她不注意持刀向她砍去。幸亏谢晨提前回来了,冲上去夺下了她手里的菜刀。谢苗的肩膀、胳膊、手部被砍了几刀,鲜血直往外流。在父亲的苦苦哀求下,谢苗才同意不报警。

妻子竟然要杀女儿,谢晨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他开始认真地反思,觉得妻子的过激行为自己也是有责任的,自己没有设身处地地为她着想。在后怕的同时,谢晨也想明白了,自己有责任让妻子的晚年生活过得幸福。而儿孙自有儿孙福,不应让女儿整天惦记着父亲的财产,而应该让她靠自己的奋斗来获得舒适的生活。

于是,谢晨和夏玉婷认真地进行了一次谈话,两人就遗嘱的内容进行商量。谢晨表示愿意将属于自己的财产都给妻子,而夏玉婷则主动提出,让他加上附加条件,即这些财产仅在她生存期间由她使用和拥有,她去世后则归谢苗所有。同时,她也表示要与丈夫一起去做公证遗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交由谢苗处理。2011年4月初,谢晨和夏玉婷去北京公证处分别进行了遗嘱公证。而谢苗也最终理解了夏玉婷,一个险些毁掉的家庭重新找回了往日的温馨。

法律往往是无情的,但合法是否就一定合理和人性化呢?现在再婚家庭涉及到遗产纠纷的越来越多,比较突出的就是一方去世后,其子女与继父(母)争夺遗产,导致继父(母)连现有的生活水平都无法保证。做为再婚夫妇,应该有义务保证自己配偶的生活在自己去世后不受到干扰,尤其是甚至出现为了付给继子女应得的继承额,而不得不卖房、卖车的惨状。至于想给自己的子女留些财产,也应在此基础之上。否则,再婚夫妇的未来都会充满风险,现有的生活都是朝不保夕的。毕竟两人同时去世的可能性太小,一旦一方先去世,其子女争夺遗产,将给生存方带来无尽的伤害。所以,立遗嘱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对配偶一种爱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