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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会计课程标准与岗位技能标准对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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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高职会计课程标准的定义及会计职业岗位技能标准的具体内容、会计课程标准编写要求,探讨会计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对接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会计专业;课程标准;岗位技能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已明确提出“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的课程标准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课程改革的方向,对于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促进学生学习过程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会计课程标准与会计岗位职业技能标准

2.1 会计课程标准

会计课程标准是依据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形成为重点,为教与学提供详细指导而编写的指导性文件。是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化,是每一门会计课程教学过程的执行规范,是管理与评价课程的基础。课程标准包括“课程的性质与任务”、“职业行动领域(典型工作任务)”、“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要求”、“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材料的编写与选择”、“教学评价”、“课程相关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内容。

目前,我校仍然采用教学大纲来指导教学工作,还没有制订会计课程标准。制订符合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满足职业需求的、基于工作过程的、充分体现工学结合特点的课程标准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2.2 会计岗位职业技能标准

会计职业技能标准对会计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它是会计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会计职业标准要求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将会计职业资格分为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职业资格标准中规定了具体岗位的一些基本要求,因而对高职教育会计课程标准的制定有很强的指导性。

我校高职会计人才培养主要定位在出纳、会计核算、会计主管、稽核、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电算化岗位等。

3、会计课程标准编写要求

基于工学结合高职会计课程标准的编写,应满足以下编写要求:

3.1 应融入职业资格标准

高职院校的任务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因此在制定专业课程标准时应引入现行职业资格标准中的要求。

3.2 课程标准的构成内容应设计完整、明确具体

在编制时,应明确具体地规定相应的项目。如在课程信息部分,应根据课程重要性规定相应的课程学分,安排总学时数;在课程内容设计部分,应根据工作任务重构课程内容,体现知识够用原则;在课程能力训练设计部分,体现训练易于实施的原则。

3.3 能力训练项目以训练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为主

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主要体现在业务知识掌握能力、业务技能的操作能力和具备优秀业务素质的能力。课程标准的能力训练项目设计按照实际工作岗位核心任务来设定,围绕核心任务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业务知识和业务素质。

3.4 课程标准应具有可操作的考核标准

课程标准应能够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考核,选用易于操作的检测方法考核学生。这里举例说明,如培养学生填制记账凭证的能力,我们在教学中,设计特定的情景和原始凭证,分组完成不同情景的记账凭证的填写,具有可操作性。

4、如何实现会计课程标准与岗位技能标准对接

4.1 设计与会计岗位技能标准对接的课程体系

现行的课程体系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未能充分考虑高职生的学习特点。以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为例,统一按财务报表要素安排教学内容,只要与某一要素相关的,不论难易,都集中在一起一并讲授,不体现任何的层次性,从而导致学生在专业学习上的困难,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在课程体系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如何按能力递进实现课程设置与职业岗位的对接。按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进程将岗位划分为基本岗位、提升岗位和发展岗位。例如会计专业针对基本岗位设置了“出纳实务”、“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课程,课程标准与会计初级的技能与知识要求对接,针对提升岗位设置了“税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课程标准与中级技能与知识要求对接。

4.2 确定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课程内容

以工作任务为载体是指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实际会计工作的过程,但又不完全是对工作流程的简单再现,而是在教育规律的指引下,对会计工作流程、工作任务的科学编排。从企业实际情况看,会计岗位工作具有非常明确清晰的流程,都是填制及审核原始凭证、填制及审核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会计核算实际上就是在相同工作流程下,按照岗位工作内容的不同不断进行职业判断并作出账务处理的过程。会计课程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共设计工作任务。每个项目都针对会计工作过程中的某一具体方面或环节,都有具体特定的知识、技能与态度培养目标。学生完成所有项目的学习,也就具备了从事会计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

4.3 将企业纳入课程的评价

课程评价既要突出职业资格标准的导向作用,重视职业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考核,将行为目标贯穿教学活动的始终,以强化学生规范行为的养成。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是将岗位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融为一体的重要学习环节,所以在考核主体上不仅仅要考虑到校内的学生自评、校内指导教师评价之类的内部考核主体,还应该尝试将企业业务指导教师、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校外人员纳入考核主体,实现考核主体的全方位,多元化。这样人才培养的评价才能够从课堂延伸到课外,从校内延伸到校外,使评价更全面,达到综合评价学生专业技能、职业实践能力的要求。

4.4 与会计职业资格考证相衔接

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相应的专业资格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使学生获得与岗位技能对应的会计从业资格等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通过三年的学习,在学业上和职业技能上均达到教学和职业目标要求,实现了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对接。

参考文献:

[1]王佐芳,高职院校课程标准建设探析.中国电力教育,2011(32)

[2]李晓红,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研究.财会通讯,2009(6)

[3]鲍洁,建设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框架体系.职教通讯,2007(2)

作者简介:

何红丹(1981-),女,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财务管理。

许湖湘(1983-),女,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成本会计、税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