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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学音乐教育的守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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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从布鲁诺·内特尔的发言说起

第29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ISME)于2010年8月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作为贵宾的世界知名民族音乐学家、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音乐和人类学荣誉教授布鲁诺·内特尔先生,在大会作了题为《音乐教育与人类音乐学:(通常的)和谐关系》 ① 的主题发言。

一个世界性音乐教育大会,邀请民族音乐学领域学者做与民族音乐学相关的主题发言,此举已并非首次,早在1991年,他就曾以一位资深民族音乐学家身份,采用文化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的学术视野,在当年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年会上以《民族音乐学和世界音乐的教授》为题,阐述了令与会者眼界为之一开的音乐理念。前年,他再次与会,而且是在北京召开的ISME年会上,这使中国音乐教育工作者倍感亲切。

内特尔的主题发言,重点阐述了当代民族音乐学家对世界各民族音乐的基本理解和认识,并将这些理解与认识与当下世界各国音乐教育理念与方式相对应和相链接,谨慎地述求两大不同音乐学术领域间的共同路径,以达到二者间的“和谐共处”以及自觉地接纳与包容。无论是从发言题目名称还是从发言的具体内容,都可以看出内特尔这个发言的意图和意义。

内特尔说:

每个音乐教育体系都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西方古典音乐研究、地方传统音乐研究和世界上其他地方音乐的研究。

(在中国,“地方音乐”就是所谓“民族音乐”,也就是“本土音乐”。)

在内心深处,人类音乐学家越来越像人文主义者,而音乐教育学家们则或多或少的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音乐的人类学家。

(所谓“音乐的人类学家”,就是关注“所有人类相关音乐”的教育家。)

我们也应该关注对立的视角,那就是音乐是文化中确立并表达文化关系的一个阵地。这并非因为音乐是一种每个人都可以理解的“共同语言”,而是因为音乐表达和解释了文化之间、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

(所谓音乐并非“共同语言”,是强调不同民族的音乐,都具有不同的“母语”性质;音乐即由此成为一种不同文化对话、共处、交融的艺术方式。)

……

至此,我们已经不需要再继续“引经据典”来加以解释和论证了,所谓“当代中学音乐教育守土职责”,就是:中学音乐教师在基础音乐教育中所担当的民族音乐(本土音乐)传承责任。

“民族音乐”概念及其对象新解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大家庭,她由56个民族组成,每个民族都有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创建的民族音乐文化。中国的民族音乐,内涵深邃,历史邈远,据迄今所见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的骨笛②显示,已有实物可证的八千多年历史。中国的民族音乐,品种丰富,类型多样,既有各种体裁形式的民歌,又有丰富多彩的乐器和器乐,还有瑰丽多姿的歌舞和风格独特的曲艺与戏曲。

在中学音乐教育中强调鉴赏和认识中国内涵深邃、历史邈远、品种丰富、类型多样的民族音乐,既是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继承的一种需要,也是新时代跟踪和认识中国民族音乐新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一、什么是“民族音乐”?

由于中国有56个民族,整体的中国民族音乐,即由56个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及其延续发展共同组成。因此可以说,中国的民族音乐,就是:

中华民族历史上创建的所有传统音乐类型和在此基础上延续发展而来与传统音乐文化具有明确文化血缘关系的各种音乐体裁、类型和作品的总合。

从音乐体裁、类型和音乐作品角度而言,中国民族音乐,既包括传统音乐延续至今的体裁、类型和音乐作品,也包括在某些体裁、类型延续基础上新改编和新创作的近现代音乐作品。如近代音乐家聂耳改编的民族器乐曲和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刘天华创作的民族器乐曲等。

二、民族音乐的分类

中国民族音乐的基本类型,因分类视角和分类标准不同,即可能有多种多样不尽相同的分类方法。在中学音乐教育中,教师通常采用的是体裁分类法,即因袭《民族音乐概论》③问世以来,已为大众认知和至今在教学和研究中仍在采用的、主要从音乐体裁角度来分类的民歌、歌舞音乐、曲艺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五大类”分法。但是,在内容和顺序上,我们应当做出下列调整,即将“乐器与器乐”提前至民歌之后、歌舞音乐之前来进行教学和论述。

这一排序的改动,是充分考虑到中国民族音乐各种类型的产生与发展,应当与音乐起源论和中国音乐历史发展过程相对应。

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考察,歌唱与乐器演奏,歌唱、乐器演奏与舞蹈结合的乐舞,在音乐起源论命题中,都是最早产生的音乐类型,人类创造最早的音乐,是“歌唱、乐器与舞蹈”,“人”本身,就是声乐、器乐、舞蹈的综合体。

而中国的说唱曲种及音乐和戏曲剧种及其音乐,则是中国民歌、乐器与器乐、歌舞及音乐产生之后,往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产生和形成的表演艺术样式和音乐类型。

三、音乐起源论与中国民族音乐类型划分的关系

与民族音乐“五大类”形成相关的音乐起源问题,是一个古老的命题,也是一个新鲜的命题。

说它古老,是因为在中国各民族古老神话和古典文献中,即有不少关于音乐起源的传说和相关的论述。如流传甚广的 “开天辟地”神话中,传说创造人类世界的远古女性祖神“女娲”和男性祖神“伏羲”,一位发明了竹乐器,一位发明了弦乐器: “女娲作笙簧”;“伏羲作琴,伏羲作瑟”④,从此中国的丝竹音乐,便开始丰富起来。

中国古典文献还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⑤,认为人心感于外物,发出歌唱,音乐便由此产生;还有“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岂无郑卫激楚之音哉?”⑥的说法,也将音乐起源与先民劳动生活联系起来,认为各地民间音乐都起源于当地民众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

说它新鲜,是因为直到近现代,仍有不少艺术史学家和音乐理论工作者,在不懈地努力探索艺术起源问题,其中即包含有不可回避的音乐起源主题讨论。如德国艺术史学家格罗塞的《艺术的起源》⑦,俄国艺术史学家普列汉诺夫的《论艺术》⑧,中国学者朱狄的《艺术的起源》⑨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研究论文,如《我国南方高山、佤、苗等族体鸣木鼓与有关音乐起源的几个问题》⑩、《创乐神话与音乐起源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