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联营商品经营会计核算浅析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联营商品经营会计核算浅析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市场竞争加剧促使企业越来越多地考虑联营商品经营方式,因其操作流程与传统经营方式有较大不同,其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目前的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对其会计处理方式较多,阐述也欠完整,本文拟从商贸企业和供应商两个角度对此做一浅析

【关键词】联营商品经营 基本流程 会计核算

一、联营商品经营的基本流程

联营商品经营是指商贸企业与供应商合作,在商品销售后扣除约定留利,再将剩余款项返还供应商的一种商品经营方式。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迫切需要加快自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商贸企业希望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而供应商更需要扩大销售量、抢占市场份额,因此产生了联营商品经营方式,其基本流程如下:

1.选择合作方

商贸企业在市场分析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商品品牌、质量、口碑及价格等各方面因素后选择意向供应商,然后进行谈判确定,并签订联营合同,确定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联营商品的种类、规格、保底销售额、收益分成比例以及货款结算方式等事项。同时,供应商为抢占市场份额,通常也会主动去跟商贸企业寻求合作,而且还可能会向商贸企业支付一定数额的进场费。

对商贸企业来说,商品供应商的选择适当与否将直接决定其联营商品经营效益,而对供应商来说则直接决定其营销战略的成败。

2.商品销售

商品进驻商贸企业场地后,商贸企业只提供门面货架和商品仓库,但商贸企业要的不是出租货架和仓库的租金,而是联营商品的销售额分成。而供应商要派人负责联营商品的运送、保管和销售等日常活动,相应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这一点与商贸企业受托代销商品不同。商品销售后由商贸企业统一收取货款。

3.联营对账

一般情况下,商贸企业于每月月末汇总当期全部商品销售额,并与供应商对账,以确保联营商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准确无误。

4.计算商贸企业留利和供应商返款

联营商品销售额核对无误后,商贸企业根据联营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应返还供应商的款项。

5.结算联营商品销售款

确定商贸企业和供应商分别应得销售款项金额后,商贸企业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供应商支付返还款。

二、商贸企业联营商品经营会计核算案例解析

联营商品经营方式主要是零售企业使用,并采用售价核算法,下面以零售企业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南国商贸公司某年联营商品销售部分业务如下:

1.9月10日,收到九州公司的进店费500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贸企业收到的进场费,因需提供相应后续服务且与商品销售额无必然联系,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如果进场费数额较大且联营合同期限较长,应在合同期限内分期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2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1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00元

2.10月15日,销售日报表、收款汇总表等资料显示,上半月联营销售额213815.70元,其中收现金158623.70元,已全部存入工商银行,刷建设银行信用卡55192元尚未收到,银行刷卡结算手续费率为1%。

客户刷卡后相应款项不能马上进账,应先做应收账款。另外,银行刷卡手续费在客户刷卡时就已经发生,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应在确认刷卡销售收入的同时确认费用。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158623.70元

应收账款——建设银行54640.08元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551.92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13815.70元

3.10月22日,收到工商银行收账通知,建设银行划来款项54640.08元。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54640.08元

贷:应收账款——建设银行54640.08元

4.10月31日,销售日报表、收款汇总表等资料显示,下半月联营销售额175470.40元,全部为现金并已存入工商银行。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175470.4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75470.40元

5.10月31日,计算供应商返款,按照联营合同计算本企业20%留利。

留利=389286.10×20%=77857.22元,向供应商返款金额311428.88元。

借:库存商品389286.10元

贷:应付账款311428.88元

商品进销差价77857.22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311428.88元

商品进销差价77857.22元

贷:库存商品389286.10元

需要注意,此笔“应付账款”是含有进项税额的,因此,“商品进销差价”金额是不完整的差价,“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也是虚高的,应在收到供应商增值税发票后做进一步调整。

6.11月7日,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11428.88元。其中价款合计266178.53元,税款合计45250.35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部返款。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进项税额后,联营商品“进价”降低,从而导致“商品进销差价”增加,进而使“主营业务成本”降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250.35元

贷:商品进销差价45250.35元

借:商品进销差价45250.35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45250.35元

借:应付账款311428.88元

贷:银行存款311428.88元

7.10月31日,价税分离,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56562.94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562.94元

三、供应商联营商品经营会计核算案例解析

供应商的会计核算相对简单,联营商品发出时并没有实现销售,所以不能确认收入,应在收到商贸企业销售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确认,现举例分析相关主要业务处理。

九州公司20×2年联营商品经营部分业务如下:

1.9月10日,支付南国商贸公司进店费20000元。

借:销售费用20000元

贷:银行存款20000元

2.9月12日,向南国商贸公司发出联营商品160000元。

借:发出商品160000元

贷:库存商品160000元

3.11月5日,收到南国商贸公司销售清单、联营商品返款明细表等资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8500元。销售商品实际成本30000元。

借:应收账款585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元

贷:发出商品30000元

4.11月7日,收到南国商贸公司返款。

借:银行存款58500元

贷:应收账款58500元

参考文献

[1]周涛.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86-95.

[2]周涛. 浅谈联营商品经营方式的管理和核算[J].财会学习,2008(05):34-35.

[3]李贵芬,邓洪伟. 联营商品流通的管理与核算初探[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06):20-21.

作者简介:张光锋(1980-),男,汉族,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系全日制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