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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降滹沱河水利开发与水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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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西大部分地处半干旱地区,农业生产须有一定的灌溉条件才能稳定发展。自明清以来,由于山西人口急剧增加,农业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达到空前紧张的地步。在此情况下,围绕着水权的争夺,发生了为数众多的水利纠纷,其中规模浩大的争水械斗事件和连绵不绝的争水诉案不下百起,形成了缺水地区在生态和社会双重压力下一个突出的特征。针对用水秩序的混乱状况,分析诱发水权纠纷的内在原因,能够为当代水权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定襄县;广济渠;水利开发;水案

中图分类号:D922.6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8-0141-02

本文选取定襄县一条重要引水渠道――广济渠的相关水案为线索,结合地方文献和田野调查所得的口述资料,试图探讨国家与地方社会各种力量在水权控制争夺过程中的互动关系。

一、广济渠的纠纷与争诉

山西省僻居内陆,且处于半干旱地带,是一个“十年九旱”的地区。定襄县也不例外。据《定襄县志》记载,明成化以来就灾害不断,尤以旱灾为甚。加之明清两代政府鼓励垦荒,大兴屯垦,山西各地出现开荒高潮,虽然土地总量有很大增加,却导致本地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自然因素加上人为因素,使得定襄县面临更加严重的生态危机。尤其是清代,人地关系空前紧张,导致争水斗争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激烈。

广济渠自乾隆初年废弃后,虽屡有地方官员、乡间绅民倡议修复,清政府也于光绪六年(1880年)命山西巡抚曾国荃筹办,曾国荃派忻州知州方茂昌、定襄知县郑继修认真屡堪,二人后以“该渠界连三属(县),人民众多,此争彼阻,容易酿成械斗重案,过去几次有人要求开复,上控到省到京,几朝均禁开渠”为由,建议禁止开复。①当地传说翰林梁善济,三次倡议修渠,甚至清廷赐“尚方剑”,在其修渠过程中如遇到阻拦,允许其先斩后奏,也因忻州白村村民的阻拦,未能成功。

1912年春,续西峰率忻代宁公团从大同撤回,时有大营村民蔚文堂建议复修广济渠,推举续西峰主持,复修工作。续西峰先在宏道镇成立大同银行,由续范亭、续式甫、邢斌丞、张淑琳、赵三成、康佩珩等人负责(续、邢等人均为西社村人,张、赵、康为五台县人),号召沿渠富户集资,又派邢斌丞、续果良、续干等人召集忻、定、崞三县沿渠村庄地户代表协商,最后决定:(1)捐钱者为“财股”,占其地者为“地股”,执办其事者为“人股”,渠成后三年结帐,按股分红;(2)在宏道镇设立广济渠水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水利公司)邢斌丞为经理,续干为协理;另在于家庄设立分局,由续干主持;(3)各受益村庄设渠长一名,白村、上下汤头、横山、季庄、无畏庄、宏道分段建有监水房,设监水员一人,所用民工出钱雇用,各村分段施工。②当渠开到忻州的白村时,该村郭姓乡绅诨名“三星照”者组织村民以“开渠毁地、破坏风水”为由竭力阻扰。

广济渠在历史上之所以屡废、屡开不果,与忻州白村村民的阻扰有很大的关联。白村居于滹沱河的上游,水源充沛,一方面自己本身并无缺水之虞,(本村有白村渠可供灌溉),另一方面白村地低水高,“渠身经白村,高出村舍甚多,渠决则淹没全村,但渠穿村而过,村人畏破其风水,故竭力阻扰。”笔者在白村田野调查时,据当地郭丕清、郭温堂老人介绍广济渠穿村而过,一则占地太多,如白村渠宽九尺至一丈,而广济渠宽二丈,所占之地是白村渠的一倍之多,况且白村地处山区,人地关系本就十分紧张;二则导致渠道周边的土地沙化、盐碱化,这主要是因为滹沱河河床沙层很厚,主要由粗砂和细沙组成,由于雨降很少,泥沙大量淤积,河床逐年抬高,渠道极易淤积,所以需要定期清淤,清出的泥沙堆积在渠道两旁,被风吹入周围的田地,极易造成渠道周围土地的沙化。另一方面,广济渠将滹沱河水从忻口引入,穿白村,渠水大量补给地下水,使得白村、寺家庄、玉会村等渠道上游地区的地下水位大大提高,形成一片径流闭塞区,地下水排泄不畅,造成土地不同程度的沼泽化或盐碱化(据当地老人介绍,自广济渠开通以后,白村一半以上的土地都已经盐碱化)。由上述可以看出广济渠的开凿对于白村而言是弊大于利,因此,广济渠的每次议开,都遭到白村村民的竭力阻挠。据当地老人回忆,因开广济渠,白村与定襄、崞县发生多次冲突,清末定襄曾组成铁锹队强行开渠,在沙沟地区与白村村民发生械斗。

据续西峰当时的警卫员李元亨回忆,针对白村的阻拦,续西峰派续国良前往协商,提出渠成以后一要给予白村“功德股”按股分红,二是将白村的渠道用石头铺底、修桥、筑栏杆,防止渠决。为了安全起见,又派5名公团士兵随行,不料6人刚进村,即被“三星照”纠合的村民包围,续国良正欲传达续西峰的意,却被“三星照”之子郭六劈了一锹,随行士兵慌忙开枪,竟将郭六打死(实际上死的是郭五),白村村民哗然而退,续西峰又派公团两个排,驻扎在白村东西两头,强行开通白村的一段干渠。而笔者在白村当地采访时,当地老人的讲述当时的情景却是另一个不同的版本。据郭丕清、郭栽昆(郭五之孙)的回忆,广济渠开凿之初,续西峰带领军队,将白村旧渠填平,强行开渠,白村村民遂在郭五、郭六(当地的士绅,在当地的威信较大)组织下阻挠开渠,续果良即带领军队在白村将郭五、郭六枪毙。①白村人再也无人敢提出异议,开渠遂得以顺利进行。修成的广济渠穿忻州的白村、寺家庄、玉会村,定襄上下汤头村、于家庄、马营房、北受禄、季庄、辛安村、白阳村、回凤村、横山村,最后到达崞县的宏道镇、东社、南社、北社、西社。干渠全长61里,宽2丈,深1丈,水深3尺,溉28村,田五万余亩。②时人续琨做诗记其开渠之功,“渠开广济福黎,泽被三县田万顷,杨柳成荫丰穰日,应念郑白开山公”③。广济渠开通以后,由广济水利公司经营渠务,灌田一亩收水费大洋一角八分。这次开凿的广济渠使定襄县一直受益至今。

后1914年续西峰因与阎锡山政见相左,远走陕西,忻代宁公团解散,白村人遂状告到阎锡山处,因续西峰已远走,遂将续国良拘捕,续国良为此入狱数年,后经赵三成向阎锡山求情,方得释(注:笔者并未见到相关的案卷,只是根据相关当事人的回忆录的记载和当地老人的一些回忆)。续琨又做诗云“滹沱水利溯古今,建瓴高屋走白村,为杀阻工三星照,怨结累世讼不停。”诉讼虽然不了了之,但白村村民与广济水利公司发生多次冲突白村的一些老人迄今仍然记得。直到建国以后,广济水利公司解散,白村与崞县隶属定襄县管辖,这种关系才得到缓解。

二、广济渠冲突背后所蕴含的社会内容

现代水权理论认为:水权制度的起源是与水资源紧缺密不可分,在人类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早期阶段,水资源的利用是采取即取即用的方式。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开发活动,水资源成为一种短缺资源,水权就作为解决特定地区社会系统冲突的制度而产生。当群体为获得和控制稀缺资源而进行斗争时,就会产生冲突。④广济渠长期绵延不绝的冲突,所代表的正是传统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条件下,过分依赖自然资源以求得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的一种重要特征。在这样的社会里,当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平衡关系被打破时,冲突就难以避免。乡村社会如何处理这些冲突?国家在此过程中扮演何种角色?乡村水利组织在水权问题上如何运作?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了解冲突背后所蕴含的社会内容。

首先,官方的介入。尽管最初广济渠的开发不一定是源自地方官的大力倡导,很可能只是民众的一种自发行为,但是,明清以后广济渠的屡次开发皆与官方有着密切关联。如前所述,广济渠在明万历年间的复浚,正是在时任知县刘天桢的主持下完成的。民间议复广济渠必须依靠国家的介入,但是国家虽然介入地方社会,却仅是从外部施加影响,对于双方持久不断的冲突,甚至械斗,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除非发生了重大命案或双方争斗激烈,争执不下时,才会以仲裁者的身份被动的介入。

其次,宗族力量。一般认为,华北宗族形态不发达,村庄以杂姓聚居为主,宗族力量有限,无法与华南相媲美。但是,宗族力量在华北地方公共事务中却发挥着具有实际意义的作用,在水利事务中体现得尤其明显。一些村庄既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也得益于强大的宗族势力。如忻州白村的郭姓为村中大姓,族人众多,势力强大。不仅在该村公共事务中占主导,而且长期总理渠务。笔者在西社村调查时当地续巨生老人介绍,白村郭姓世代有京官土豪,实力甚大。关于郭姓之中有京官土豪这一点,笔者在白村调查时并未得到证实,但是广济渠数次议开,皆因白村郭姓大户的阻拦未果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再次,行政归属不同在地方水利秩序的形成过程中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沿渠经过的村庄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辖,这便形成了长期的隐患。广济渠贯三县,共有上水地5万亩,定襄最多,崞县次之,忻县又次之。另一方面,争水双方,村与村之间,县与县之间往往鸡犬相闻,但因用水冲突,即刻目为仇敌。据白村当地老人讲,续西峰因广济渠开浚而打死白村的郭五后,尤其是在续果良被拘禁以后,村之间互如水火,不仅发生多次械斗,而且双方互不通婚,这种关系直到建国后才好转。

三、结语

在环境和社会双重因素造成严重水资源匮乏的状况下,各地水利组织、乡绅豪霸为争夺水利不惜耗费巨资,以至动用全部社会资源,甚至动用武力以获取一时之利。但是,与山西其他地方相比,在水权买卖、水利组织管理人员与水利纠纷的关系,水利组织与村落、国家之间的关系等方面仍有许多问题还不甚清楚,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继续深化。

①实际上郭六只是被打伤未死,两位老人至今仍能回忆起郭六头上的伤痕。

②1919《山西省各县渠道表》,山西省六政考核处。

③续琨:《鼎革杂忆》,收于《西社续氏家谱.卷八》。

④参见石玉波的《关于水权与水市场的几点认识》,载《中国水利》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