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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质量监管“坚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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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力量

2011年11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多项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其中乌龙茶的抽查结果,尤其吸引产茶大省福建的从业者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进行的本次抽查共涉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等7个省、市58家企业生产的58种乌龙茶产品。根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本次抽查对乌龙茶产品的感官品质、六六六、滴滴涕、铅、稀土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这58种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六六六、滴滴涕、铅等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但是抽查还发现,有19种产品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中2批次产品检出感官品质不达标,17批次产品稀土项目不合格,如由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机构承检的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的立顿铁观音因稀土项目、上海农工商黄山经销有限公司的正香源安溪铁观音因稀土和感官品质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在此次被“点名”的19种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中,福建有9家,其中2家被检测出感官品质未达标,其余7家多为稀土项目含量超标。按地域分布看,安溪6家、厦门2家、福州1家,包括安溪天福茶业有限公司、福建安溪福美茶叶专业合作社、厦门云香茶业有限公司、厦门市有茗堂茶业有限公司浦南分公司等。

国家质检总局是次公布的抽查结果,由于福建“上榜”茶企较多,引发当地业内外高度关注。厦门的一家媒体迅速予以跟进报道,并且惊呼:标明是“一级”、“特级”的铁观音,居然也被检测出相关重金属超标2倍多!就此接受采访的多家茶企认为,茶叶被检测出稀土含量超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产地的土壤及化肥使用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他们表示将会采取措施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与此同时,也有茶企对现行的茶叶中稀土检测标准的科学性提出了质疑。

而《证券日报》则关注了知名跨国企业联合利华旗下的“立顿”铁观音。此前的2005年,立顿普通型速溶茶曾被测出氟化物含量大大超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引发市场剧烈反应。直到2006年联合利华送检的4种立顿产品被检验合格后,这场“氟超标”事件方才得以平息。

而此次又因稀土超标,联合利华的立顿铁观音袋泡茶“上榜”。媒体发出的质问也十分尖锐:早在今年8月5号国家质检总局就已下发通知称其产品稀土含量超标、产品不合格,联合利华却直到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后才发出相关声明,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内为何一直没有向消费者作出相关解释?

面对国家权威部门的产品质检公告,特别是涉及面(不管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如此之广的日常消费品的质检报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业者给予高度关注,而媒体的报道也早已超越早期的仅仅报道结果而愈发进入深层次“探底”挖掘,这对于加强我国的产品质量监管是一大福音,对于促进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作为无疑也是重要助力,而且对于公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也有推动作用。

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切在阳光下的“公开”,来自不同方向的一切监督,正在中国社会的法治进程中展示出饱满的肌肉和坚硬的力量。 “坚硬”的监蕾

这让人联想到福建质监部门对于高速公路测速仪的强力监管。

早在2005年,福建高速公路测速仪的准确性问题已经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相继有数十位车主向省质监局投诉测速仪问题,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面对这些车主的投诉与疑问,福建省质监局明确指出,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测速仪)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根据国家《计量法》,应当由质监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将被责令停止使用。当年5月,省质监局通知各地交警支队送检测速仪,并得到交通执法部门陆陆续续的响应,直到8月1日,省交警总队直属公路支队终于通过媒体向社会大众公开表示,即日起高速公路暂停使用未经检定的测速仪。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就此向公众解释说,5月份(2005年)我省才开设测速仪的计量标准设备,各地交警是有计划、有步骤配合计量机构开展测速仪检定。但在承认“使用未经检定的测速仪,的确是与计量法不符”的同时,这位负责人表示,省质监局可以要求停止使用并可责令罚款,“但使用未检测速仪,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是否有效,则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应由司法机关判定”。

其实国家《计量法》明文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法律条文面前,一切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

2008年10月27日,福建省质监局在网上开通全省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测速仪)检定结果查询系统,将测速仪检测结果向全社会即时公开。此举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赏。从2011年3月1日起,福建省所有的超速违法记录都必须附录测速仪的“设备编码、检定证书、检定有效期、检定单位及查询网址”等的图像信息,而且以上叠加的信息必须与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核发的机动车测速仪检定合格证书登记的信息相符,否则该记录将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有“肌肉”的监管一步步展示出坚硬的力量。如此监管的自信,源于技术的进步;如此监管的底气,源于法律的规制;如此监管的自觉,源于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权力为民意识。笔者大篇幅地回溯福建测速仪监管的轨迹,人们从中可以触摸到社会法治进程的脉动,而作为监管者也可以从中感受到“坚硬”的快乐。2011年8月,福建省质监部门对全省238家电梯施工单位施工维保质量和资源条件进行等级评定,要求其中被评为丁级的69家单位限期整改。11月14日,省质监局公布整改结果,6家电梯施工单位因未整改而吃了“红牌”,被逐出“场外”。此举有效维护了全省电梯施工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进进出出”与“上上下下”的平安。除此之外,还有餐桌食品、医疗设备等等许多许多,人们十分期待“坚硬”的监管,十分期待果断的“亮牌”,以及坚决而大声地说“不”。古人云:“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对于产品质量“监管”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福建省人民政府已于2011年8月27日下发《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有识之士正建议国家“十二五”期间研究制定《质量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这将是我省以及我国质量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无疑,也是对质量监管部门的重大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