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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危机看中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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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过去几年发生的危机中,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中国应当借鉴经验,把握机会,大力发展自主的信用评级机构,在国际社会中争取信用评级话语权,维护自身的切实利益,使自身经济能够稳定发展。

关键词 评级机构 次贷危机 欧债危机 自主评级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近百年来信用评级机构的中立、专业、公正的形象是投资者获得信任感和安全感的根基。但金融危机的爆发却让这种安全感灰飞烟灭,原有公众形象一落千丈,信用评级机构因在过去几年的危机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而受到广泛批评,如评级模型失败、放松评级标准及故意忽视评级问题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危机的发展。

一、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的表现及美国政府的监管改革

信用评级机构在次贷危机中的主要角色是为以住房按揭资产为基础的证券化产品提供信用评级。美国当局针对这次危机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评级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2009年10月,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通过了《信用评级责任和透明度法》,要求NRSROS设立独立董事,加强信息披露。2010年5月,参议院通过了在SEC内部设立信用评级机构理事会的金融改革法案修正案。同时,还通过了移除联邦法律中全部有关需要参考评级机构评级的条款。2010年7月,出台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提出10项具体要求,解决了当前信用评级市场反映最激烈的问题,构建了美国信用评级微观审慎监管的制度框架。

二、欧债危机中评级机构的表现及欧洲政府的监管改革

2010年以来,欧洲债务危机愈演愈烈,标普、穆迪和惠誉等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屡次调整对希腊、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信用评级,不断推出负面评价,为欧债危机发酵和蔓延推波助澜。

在这样的背景下,欧盟立法者开始出台专门立法进行监管。《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信用评级机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欧盟首次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立法监管。2010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出台了1095/2010号文件修改716/2009号决定,专门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监管。2011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出台了513/2011号文件修改1060/2009号条例,赋予了欧盟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较之前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更大的权利。2012年通过的272/2012号条例补充执行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1060/2009号条例,阐明信用评级机构向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缴纳的监管、注册及审批费用。

三、欧美监管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2013年4月,穆迪和惠誉也相继下调了中国信用评级,这是1999年以来国际评级机构首次下调中国信用评级。穆迪公司认为,“或有负债可能影响中国政府的资产负债表质量,妨碍经济向更平衡和更稳定的增长方式转变”。惠誉则担心政府债务膨胀及影子银行扩张损害金融稳定。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需要借鉴美国和欧洲的经验,预防危机的爆发。政府尤其应该建立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打破三大机构的垄断,避免遭受国际评级机构的恶意做空。

(一)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现状。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信用评级业已经初具规模,评级机构数目众多,评级业务的范围不断扩大。截止2012年6月底,纳入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统计的法人机构共78家,专业评级人员2400多人。2011年信用评级机构业务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43%,存在非常好的发展机遇

(二)大力发展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可行性。

1、庞大市场基础。

信用评级制度的健全将有利于将损失降低,提供融资的效率。2011年IPO融资额全球排名第一,是美国的2倍。2012年,全球IPO融资额同比大幅下降,创2008年以来最低。在整体大环境疲软的情况下,欧洲融资额下降64.3%,上海和香港交易所融资额下降41.9%。截至2012年11月14日,中国债券市场2012年以来累计发行新债69658.43亿元,较2011年全年的64056.79亿元增长8.74%。目前,我国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一直徘徊在20%左右,发达国家一般在30%至50%。如此巨大的发展空间,为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市场基础。

2、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公信力削弱。

三大评级公司评级失败的案例屡屡出现,世界经济因此而振幅剧增。如2010年1月5日惠誉报告,将两周前维持对冰岛的长期本币发行人违约评级A-降调至最低级别“BBB+”,且长期评级展望为“负面”,一次下调5个级别,冰岛政府几尽陷入破产状态。信用评级的不公允已经大大损害了三大评级机构的市场公信力。

3、竞争力量不断壮大。

1972年,加拿大成立债券评级公司(CBRS),这是美国之外的第一家信用评级机构。之后,日本、印度、阿根廷、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等国相继建立信用评级机构。截至2013年4月,全球信用评级机构约有200家左右。中国的大公评级的数量从2010年的50个增加到目前的90个。2012年10月24日,中国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美国伊根―琼斯评级公司以及俄罗斯信用公司在京宣布联合成立“世界信用评级集团”,这无疑将极大地动摇三大评级机构的垄断地位。

(作者:硕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2级会展与经贸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学)

参考文献:

[1]聂飞舟.后金融危机时代信用评级机构的改革出路[J].上海:上海金融,2011(2).

[2]何伟.中国信用评级机构发展状况分析[J].上海:上海金融,2009,(5).

[3]侯昊鹏.国内外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研究的新关注[J].四川:经济学家,2012,(5).

[4]王晓丽.欧盟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立法监管及新动向[J].北京:欧洲研究,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