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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用学术语言,“路”就叫模式。尽管说“条条道路通罗马”,但现实中,真正成为路的其实并不多。如果路太多,说明这个地方可能并不成熟,比如优秀公司走的路大多就那么几条,而差劲的公司各有各的路。
所以,陈春花教授很担心中国企业家的出发点:不信看看中国企业家喜欢的问题与美国企业家喜欢的问题,就大不一样。为此她在《重塑企业经营模式》中疾呼:产品时代已经结束,你与顾客时代同步了吗?
同样是有学术背景,但在创维实战的杨东文先生,显然觉得问题的关键不是观念,而是know how――如何操作的问题:企业当然要以消费者为核心,问题是如何或怎样来实现这个核心导向呢?
不用担心没有答案,在本期你会“亲密接触”蒙牛总裁牛根生的绝技,他一口气列出了蒙牛商业模式的16个支点。尽管我与牛根生是朋友,交流过很多问题,但读到这16个支点仍然感到是一盘智慧大餐!在中国特色管理上,我相信中国企业家中超过牛根生的并不多,只不过,特色太多了,一方面说明你智慧,另一方面也可能说明不够成熟。
事实上,模式背后仍然是人的问题。本期关于娃哈哈的讨论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话题:没有宗庆后的娃哈哈,是不是一个空壳品牌?达能当年为了业绩利用强人宗庆后,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心境。利用者最后反被人利用,很正常!
就商业谈商业不好说谁对谁错,当我们发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时,大多是我们自己“画地为牢”的时候。跳出目前的商业活动,我们看看《清明上河图》或近代的山西商人,就会明白衰亡显然问题不是出在没有商业的繁荣上,而是出在支撑赚钱的组织与制度体系上。营销就是要赚钱,但赚钱却并不必然是营销。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可以先问一个简单的问题:消费者最大的权利是什么?是拥有“用脚投票”的自由吧?你这个企业不好,他们就到别的企业买,免受你这个企业的剥削!正是消费者的选择权造就了优秀企业。没有消费者选择别的企业,就没有优秀企业。
那企业最大的权利是什么?企业会不会受消费者剥削?道理是一样的,如果企业没有选择消费者的能力或自由,那么就是在受消费者剥削!也正是企业的选择权造就了优秀消费者。没有企业选择消费者,就没有优秀的消费者。
我建议大家从这种角度去看本期推出的一系列营销战略文章,比如路长全在“十大纲领”中谈的价值链分工。为什么人家能够选择价值链的盈利端,你只能做苦力?说白了仍然是你没有能力选择客户!所以路先生提出的“切割营销”,第一个着力点――找出你的客户,并且将此视为营销的基本问题。
现在是强调营销的“组织意义”的时候了。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费里德曼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仅有两种方法协调千百万人的经济活动:一种方法是军队和极权主义的强制手段;另一种方法是市场的个人自愿结合。“营销”就是市场让个人自愿结合形成企业组织的唯一方法――个人加入企业主要是赚钱,个人要赚钱的前提是企业盈利,营销就是为了盈利!由此你才会理解,为什么管理大师德鲁克说,区别一个组织是不是企业的唯一要素就是营销。
选择消费者(客户价值)――组织――个人获利――选择客户价值(客户价值),在这个逻辑线索中,营销的起点与归宿是客户价值,营销的过程意义却是组织盈利与个人获利。在这个逻辑过程中,孙路弘谈的战略能力、远藤功提出的现场力,还有品类营销、新奢侈主义、时尚营销,是不是都可以在其中找到相应的位置?!
的确,营销不完全是市场部与销售部的事,营销应当是企业之魂!只是,我们需要重新认识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