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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道德故事失效的成因与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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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狼来了”的道德故事蕴含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价值逻辑,这一价值逻辑是人们长期以来的道德信仰与道德核心的反映,是道德建设的基础。现代社会中,对“善恶有所报”信条的抛弃,有局限的认知水平是造成“狼来了”的道德故事逐渐失去道德教育效用的主要原因。再立道德信仰,提高认知水平是解决“狼来了”的道德故事失效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道德故事 道德信仰 公正

“狼来了”的道德故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一个放羊娃每天去山上放羊,他觉得无聊,捉弄山下种田的农夫们,经常喊:“狼来了!狼来了!”农夫们每次听到喊声都急忙拿着锄头和镰刀往山上跑,等他们气喘吁吁地赶到山上,却连狼的影子也没发现!放羊娃很开心,农夫们则非常生气地走了。过了几天,狼真的来了,放羊娃拼命地向农夫们喊:“狼来了!狼来了!狼真的来了!”农夫们以为他故技重施,都不予理睬,结果放羊娃的许多羊都被狼咬死了。[1] 这个故事已经伴随了几代人的成长,对我们道德教育的作用不容小觑。

在《“狼来了”道德故事原型的价值逻辑及其重构》(以下简称“原文”)一文中,石中英教授从这类故事中抽象出了一种最简单也是最高的道德生活原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将这个原则理解为:对道德/不道德行为的结果预期成为激励或约束人的行为遵守道德的主要原因。这样,当人们了解了撒谎不一定受到惩罚,诚实不一定得到奖励的时候,即不道德不一定会受到惩罚,道德不一定会受到奖励,“狼来了”的故事在我们心中所建立起来的道德秩序就会轰然倒塌。[2] “原文”基于此批判了功利主义的道德。笔者不对“原文”的观点进行评判,只是在将“善恶有报”视作一种道德信仰的基础上,分析此类道德故事失效的成因,并提出几点对策

一、“狼来了”的道德故事的意义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道德经 》)在这里,道德被理解为维护宇宙自然和人类社会有序运行、健康发展的法力和动力。道使万物生,德使万物长,万物得气而成形、成形则成势,体现出道的尊和德的贵。道德本身并不期待万物的回报,只是无私、无限地做奉献。[3] 这是与“义务伦理”的道德观念相符的,“利他”是目的,不是手段。万物生生不息、尊道贵德是道德的回报(善报),这不是道德本身要求得到的,而是其客观效果。笔者认为,“狼来了”的道德故事揭示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应该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的,而不是说人们做道德之人是主观上要求回报,不做不道德的人是主观上规避惩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应该视作一种道德信仰,而不把它理解为“对道德/不道德行为的结果预期”,它反映的应该是人们对道德的一种崇拜。正是在原始崇拜中,有了禁忌、有了约束,才渐渐有了自觉的道德戒律。[4] 在这种道德信仰的引导下行道德之事,人们并不会就其道德行为渴求回报,他们的道德仍然是奉献的,是“无功利”的。

在我国古代,老百姓很大程度上就是持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信仰维持道德生活的。他们行善不是因为获得好处,而只是因为“相信”,但客观上,古代有德之人都很受尊重。他们的生活中流传着很多反映这一信仰的话语,例如:“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要遭报应的”“会遭天谴的”等。孔子曾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观点,尽管多被理解为推己及人的路线,认为是启发人的道德自觉,但似乎也有“善有善报”的意味,类似于人们常说的“如果你想得到尊重,就要先尊重别人”。在西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是大多数人的道德信仰。“狼来了”的故事在国外名叫“牧羊童与狼”或“牧羊童”,来自于西方著名的《伊索寓言》。这个故事得以在世界上流传也表明了它的价值逻辑是世界上很多人都认同的。另外,事实和言论表明现在的道德滑坡了,潜台词就是以前的道德水平比现在的状况好,这似乎可以证明,人们以前遵守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信仰是见效的。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信仰折射了道德的核心。不顾个人的需要,倡导“牺牲的道德”、为道德而牺牲的道德教育割裂了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事实上,没有权利的义务,同没有义务的权利一样,都是难以持久的。本文对此不作赘述,但毋庸置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信仰对道德建设的前提性作用是无可替代的。

二、“狼来了”的道德故事失效的成因

不道德不一定会受到惩罚,道德不一定会受到奖励。这是“狼来了”的道德故事受到的挑战,也正是其逐渐失去道德教育作用的重要原因。道德发展的前提受到了挑战,道德发展就如海市蜃楼。因此,找出“狼来了”的故事失效的成因,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人们的道德生活中褪色的原因,对道德建设具有非凡的意义。

第一,利益的诱惑使人们逐渐抛开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信仰。众所周知,现在很多人的道德信仰缺失,取而代之的是眼前的物质利益。人们对有道德的人的崇拜要明显低于对有物质财富的人的崇拜;很多人受眼前利益的蛊惑放弃了原有的道德信仰,也牺牲了长远利益。譬如餐厅老板为赢得更多的利润而使用“地沟油”,眼前的利益得到了,但这样一种行为影响了其他人,他可以不吃自己餐厅的饭,但难免不吃到“苏丹红”鸡蛋、“药袋”里长出来的苹果。有些人就这样紧盯着眼前的利益,放下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信仰,失去了对道德的敬畏,人生追求也从“做一个道德的人”转变为“做一个成功的人、有钱而又有闲的人”。“狼来了”的道德故事在他们看来自然也就只是一个故事,或者是一个笑话。

第二,社会制度没有很好地保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实现。伴随着我国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转型,制度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漏洞比比皆是,那些无视道德和法纪,善于在制度的空白地带打各种球的人实现了明显而巨大的个人利益,正所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5] 与此同时,仗义执言,遭来打击报复;热情相助,换来敲诈勒索;任劳任怨,不得晋升。人们即使存有孟子所言的先天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也会在这种长期“小人”得利、“君子”吃亏的不道德的社会生活中遭到扭曲。社会对人的后天影响是不可低估的。道德要持续健康发展,单靠人们温柔的同情心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公正的机制,甚至可以说,只有在拥有了公正的机制的前提下,同情心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否则,人们只好自觉地收起自己的同情心。社会变得越复杂,道德就越难以作为一种纯粹自发的机制而起作用。[6] 权利扭曲了价值领域机制,就如垄断扭曲了价格机制。

第三,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发生。为善或为恶不会立即产生善报或恶报,但终究会产生。在生活中,人们经常有这样的经历,面对一件事情,明知道这样做不对,但认为可以获得好处,便冒险一试,结果付出极大,感到很后悔,很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意味。例如有些人考试作弊,认为可以获得很好的分数,得到奖励,可一旦被抓住就可能成绩为零,甚至取消考试资格,然后后悔莫及。人们无法清楚地预知未来的事情,不能预先体会到被抓后的感受。这就是人类认识不够全面,洞察力不够深刻的体现。另外,有些隐性的东西是不易被发掘、被认知的。有调查表明,40%以上的人身体不健康是由行为不健康引起的,其次才是情绪和饮食。巴西有位叫阿尼塞托·马丁斯的医师,花十年时间研究得出一个实证性的结论:有腐败行为的人容易得癌症、心肌梗塞、过敏症、脑溢血、心脏病等。[7] 显然,善恶终究有所报,很多只是由于人类认知的局限掩盖了其存在。

三、“狼来了”的道德故事失效的对策

“狼来了”的道德故事的价值逻辑对道德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如果它不再为人们所信奉,也不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体现,还不为人们所认知,就必然会对人们的道德发展失去效用,这是极其可怕的事情。找到“狼来了”的道德故事失效的对策是道德建设的当务之急。

第一,再立道德信仰。信仰支持和保障着道德的实现,当人们抛弃了“善恶有所报”信仰的同时又未确立起其他的道德信仰,道德就失去了支点,走向了下坡。重新确立道德信仰是人们迫切要做的事情,鉴于“善恶有所报”的道德合理性,人们也可重拾此信仰。“善恶有所报”使社会成员发自内心地深信做有道德的事,对自己、他人和社会都是有益的。这种深信会成为他们人生和行为的信条与宗旨,遵守它会带来愉快和满足,违反它会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谴责。[8] 道德信仰的树立需要多渠道参与:家庭要注意对孩子的道德渗透,学校教育要加强道德信仰教育,社会要形成核心价值观,大众传媒等要对人们的道德信仰的建立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各种活动或事件的隐性价值对人们道德信仰形成的影响,使人们产生对社会道德的普遍认同,在自身的道德行为及其反馈中品尝到帮助别人的快乐。

第二,健全社会制度。培育人的德性,不仅要诉诸于主体道德教育,还要诉诸于制度。制度虽然是外在的,但它是约束单子式个人、维系他们一体关系的有力手段。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制度在本质上指向“公正”。[9] 仅从经济活动来看,在合理的经济制度下,个人欲望在市场经济规律、法制和公德的约束下,可以在机会平等和不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中得到充分发挥和满足;在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当物欲横流时,个人欲望就会通过、、背信弃义、坑蒙拐骗和暴力等方式表现出来。不难得知,只有在健全的社会制度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才会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与信任,道德行为才会成为人们日常的行为方式。

第三,提高认知水平。人尽管不能全知,但可以尽量地多知。道德是实现美好生活的能力和智慧,一个人若渴望在良好的社会大环境中生活着并期待获得自己正当的个人利益,唯一可靠而长久的途径只能是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谋利益,这才是公平的心态和真正明智的行为。很多有点小聪明的人靠投机取巧,靠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来达到利己的目的,尽管可能得逞于一时一事,但从长远来看还是不明智的,最终还是“恶有恶报”。善的行为不论有了怎样的遭遇,至少可以求得内心安稳,使自己的生活坦然。何况,“邪不压正”告诉我们善行即使蒙受了冤屈也终将沉冤得雪。人们需要开拓自己的眼界,提高整体的、全面的认知水平,让自己不被眼前的利益所奴役,如此,人们方能更清楚地看到并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作者单位:王巧玲,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321004;刘芳,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参考文献:

[1]托马斯·詹姆斯.伊索寓言[M].汪兴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2]石中英.“狼来了”道德故事原型的价值逻辑及其重构[J].教育研究,2009(9).

[3]元君.道德经本义解[M].北京:团结出版社,2010.

[4]任建东.道德信仰论[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

[5][8]蓝维.道德需要与道德行为[J].中国德育,2006(9).

[6][法]爱弥尔·涂尔干.道德教育[M].陈光金,沈杰,朱谐汉,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7]扈中平,刘朝晖.对道德的核心和道德教育的重新思考[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1(2).

[9]冯建军.论道德与道德教育范型的嬗变[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2).